整理/朱朱哥弟
应用文体包括事务公文和行政公文。
公务文书——是指党和政府以及人民团体、企业事业部门等各系统各级机关用来沟通、协调、处理上下左右内外关系和办理公务所使用的一系列文章,又称机关应用文章,即广义的公文。
大体可分为三大类:
第一类是“通用公文”,又称正式公务文书,即狭义的公文,通常说的“正式文件”、“正式公文”,就是指这一种。它具有法定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并有特定的格式规范和制发程序,原先只有这一种的版头套红,俗称“红头文件”。
第二类是“日用公文”,又称日常事务公文,是机关沟通信息、交流情况、办理日常事务用的,未经批转为正式文件,便没有法定效能,制发也灵活、便利;原来版头不套红,俗称“白头文件”。
第三类是“专用文书”,又称常用专门文书,是专门机关或特定工作领域所使用的文书,包括经济文书、法律文书和外交文书等,生效后即具有法定效能,写作有特定的文种、形式和要求。今天只讲前一类。
公文是党政机关和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经常和必须使用的一种应用文体,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指明:“行政机关的公文,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实行行政措施,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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