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讲述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老人的人生感言。小说的叙述者“我”在年轻时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在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听他讲述了自己坎坷的人生经历: 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福贵因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过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哑巴。
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家珍因患有软骨病而干不了重活;儿子因与县长夫人血型相同,为救县长夫人抽血过多而亡;女儿凤霞与队长介绍的城里的偏头二喜喜结良缘,产下一男婴后,因大出血死在手术台上;而凤霞死后三个月家珍也相继去世;二喜是搬运工,因吊车出了差错,被两排水泥板夹死;外孙苦根便随福贵回到乡下,生活十分艰难,就连豆子都很难吃上,福贵心疼便给苦根煮豆吃,不料苦根却因吃豆子撑死……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看完《活着》,很压抑,也有困惑。那么艰难的世道,悲惨的人生,富贵一次次的选择活下去,没有想过轻生的念头。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多少人吃不饱穿不暖,都在努力的活着,仿佛活着就会有希望。反观现在,日子好过了,吃穿不愁,年轻人压力大,得抑郁的人不少,轻生的也很多,没有活下去的意愿。
朱朱是我的远方表妹,他的外公和我爷爷是亲兄弟。记忆中的她有些不善言辞,见人先笑,是个腼腆的姑娘。他的父亲身体不好,全靠母亲做些零活生活,她是独生女,家里很疼她。好不容易供她上完大学,在家乡找到会计的工作,也嫁人生子,有了自己的小家。
前两天,听妈妈说她喝百草枯自杀了,送到医院抢救,救活了几天,一直说自己难受,求求医生救救她。终究还是没有挺过去,死了。我很震惊,一个刚做妈妈的人,怎么舍得舍下自己年幼的孩子去死呢?自杀的原因更是让我不解:单位一个同事和她关系不好,她觉得对方总给她穿小鞋,一气之下就自杀了。
真是个傻姑娘,工作不开心可以辞职再找,人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痛的是自己最亲近的人:年迈的父母,年幼的孩子。选择死亡其实是一种逃避的行为,逃避现有的烦恼和人际关系,认为死了就是一了百了。有时候想想,死亡是一个未知的世界,与其未知,不如在熟悉的世界努力的活着。
生死爱恨一念间,珍惜生命。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