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人的心真的会痛。
那是一种好像被人抓住心脏,尖尖的指甲刺入肉中,还有些许的窒息感,仿佛每呼吸一口气,那指甲就又刺入一些,痛感愈发的清晰。
分手是我提的,我喜欢他,也是在决心分手后才明确得知的。
谈不上后悔,也说不上冲动,在他决定异地后我就知道这件事是早晚都要发生的。
不到四个月的感情,我却像经历了别人的三四年的一样,从开始的隔天见面,变成两三天一次,又变成一周一次,两周一次,从开始的秒回变成现在的聊着聊着就消失,等等诸如此类,我知道这些都是在确定关系后男方所谓“正常”的现象,但我能感觉的到他变得不再喜欢我,有些事你可以说他粗心大意,不拘小节。但喜欢一个人,眼神是藏不住的,那种看着对方晶晶亮亮的眼光,你看到他就满心欢喜的神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呢,我看着他的时候,眼神不自觉的闪躲,牵着手也会不自觉的松开,宁愿刷手机到晚上12点,也不愿意把时间浪费在我身上。
我是一个喜欢顺其自然的人,一件事情如果双方中有一方不怎么乐意,那就不要做了,不希望太束缚于彼此。
所以当我意识到他不在喜欢我的时候,会选择主动放弃。
在昨天刚说完的时候,我还觉的好像和闹别扭一样,我们还会重新见面约会,然后我逼自己说“从此刻开始你们不会再见面,再聊天,再打电话,他的一切与你无关,你的一切与他无关”,到第三遍的时候终于是能完整的说出来了。但还是舍不得删除和他的记录。于是我开始做我最擅长的事情,伪装,这个屋里和他有关的所有东西,抓娃娃机得来的娃娃,送的护肤品,在一起时买的衣服鞋子,留着的车票电影票,都放到一个箱子里,封存。伪装成这个人从未来过。
现在把东西扔掉,我还舍不得,等过段时间后,再好好告别。
今天想了他有10多次,想打电话3次,看微信2次,哭了3次,我相信时间会抚平一切。
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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