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在农村长大,现在在乡下单位上班,经常下乡,农村山清水秀,是我喜爱的地方,农村里最大的特点就是狗多。
狗多,和狗超强的繁殖能力有关。狗不像牛啊猪啊,需要种猪种牛来配种,主人还得付配种的辛苦钱――当性交成为一项工作时,就沦为一件苦差事,需要安劳计酬。狗不需要。男狗满村里闲逛,从村头逛到村尾,寻花问柳,见到女狗就上前,头来尾去地勾搭,男狗直接把头部伸去女狗的裆部,对着那个地方乎乎地嗅个不停,直截了当,一点都不含蓄,浪漫和风花雪月;一旦勾搭成功,男狗当场就迫不及待地爬到女狗身上,胯下那玩意伸伸缩缩,白昼宣淫;不一会儿,男狗和女狗就紧密联系在一起了,两条狗屁股相对,鼻息咻咻,吐着舌头,涎水滴滴答答地流个不停,一副痛苦和快乐混杂的复合表情。小时候,我和同伴坏过狗的不少好事:拿扁担穿过两条狗的屁股,把狗抬起来,狗和狗联系得非常紧密,有时会被抬起来,有时则散掉了。
就这点而言,农村里的狗比城市里的狗要享福多了。城市里的狗,老死不相往来,偶尔男狗和女狗在公园里好不容易见个面,各自的脖子上却系着狗链,跟着遛狗的主人,两条狗刚刚对上眼,柔情蜜意才上眉头,主人就拉扯着走了,纵有万般的不舍,也只能空余满腔的惆怅。但农村里的狗不同,性自由,性解放,性混乱,随便搞,无需负责任,无需从一而终。所以伟人教导我们说:宁做农村狗,莫做城市男。鉴于胡乱搞比较方便,女狗的生育机会就相当的多,多的一窝能生十来个,除了自己养,剩下的就送人,养狗的成本不高,剩菜剩饭就行。于是,狗就越来越多了。
养狗的目的是看家护院。稍有动静,狗就狂吠不已,不论白天黑夜。狗叫的越卖力,就越有生存下去的理由。近智者聪,近愚者笨。狗长期和人类在一起,人类坑蒙拐骗,拍马忽悠的那一套,狗看在眼里,记在心头,能傻到哪里去?狗充分认识到:终狗一生,都是为主人打工,嗓门越大,表现越好,,变成餐桌上狗肉的机会就越小。韩信说得好: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狗叫得越凶,表示治安形势越复杂,天下也越不太平,狗需要通过叫声来营造坏人成群,小偷出没的凶险环境,确保自身的实用价值不是体现在餐桌上,而是体现在保卫主人财产和生命安全上――这一点生存认识,狗还是有的。所以,农村里的狗叫得都很凶,叫得越凶就越安全嘛。
那些擅长忽悠人的狗,老于事故,见了陌生人,主人在旁边的时候,真是狂吠不已,上窜下跳,做欲扑势,表现的非常卖力,盖因主人在,狗在表演时主人能看的到吧。主人不在时,狗的叫声就小了许多,并且敷衍了事,跑出来看看陌生人,很快缩回院子里,隔着篱笆或者院墙胡乱叫上两声,算是交差,眼见陌生人远去了,也就懒得叫了,回到墙根里打盹或者是思考狗生去了。
经常是那些用铁链拴在树桩上的狗,叫得尤其凶悍,见到陌生人,不停地跳,狗身直立,铁链拉得哗哗作响,其实,真把它身上的铁链解开,它就不跳了,你说,狗也会装模作样吧?我是真真切切领教了狗的狡猾和现实。
经常下乡收贷催贷,来回10余里地,期间,要穿过好几个村庄。到处都是狗,狗眼看人低,见陌生人就叫。有些狗不依不饶,尾随着我,一路狂叫。于路被狗狂吠,追逐和惊吓,这种感觉,和演员在台上被人嘘的感觉是一样的,相当不爽。有一次我随身带了根木棒壮胆。
木棒1米5长,大人手腕那样粗,青钢木质的,厚重,结实。我身着黑色衣裤,头戴一副大眼镜,脚穿一双运动鞋,将大木棒扛在肩上,目露凶光,一副威风凛凛的样子,大步流星地上路了。
狗会装,难道我不会装?
效果居然出奇的好。
一路上,几乎所有的狗,见到我后,都不声不响,有些狗瞄了瞄我,就低下头去,装着没有看见。有条大狗距离我50多米远,远远地避开了,直接跳进玉米地里,绕了好一大圈,才重新回到路上。有条狗,刚准备张嘴冲我叫唤,我立刻止步,把肩上的木棒拿到手中,放在胸前,恶狠狠的瞪着它,这条狗张了张嘴,晃晃脑袋,眼睛望向了别处。
也有不服气的狗,黄金村那户人家的两条狗,不知是什么品种,一向最凶猛,我去年曾被它吓过两次,这次还是要从它家门口经过。果然,两条狗大呼小叫地赶出院门来了。我扛着木棒,站着不动,凶狠地盯着狗看。大的那条狗,显然见过世面,机灵的多,看着我向它瞪眼,便叫了几声,一次却比一次勉强和虚弱,悻悻然闷声不响了。小的那条狗,一边叫嚣,一边伸直了前爪,耸起腰,预备扑过来,只能原谅它的年幼无知了,我把肩上的木棒放下来,棒头直指狗的眼前,凶相毕露地对着它晃了晃。狗骨头再硬,也硬不过木棒吧?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狗脸上满是写着惊惧,畏缩的表情,退后几步,哑口无言。我把木棒收到胸前,放到肩上,大摇大摆地走了,身后悄无声息。
走到大垭村,有大大小小七八只狗站在大路上。我有些担心,这么多狗。总有些不识时务者。我先把棒拿在手里,紧紧握着,走向群狗。群狗并未表现出敌意,让开了大道,在路边嬉闹成一团,并不看我一眼,也不叫。我离狗更近了,都说不叫的狗会咬人,我有些担心,问路边的村民:这些狗会不会咬人?有个中年男人看看我说:奇怪了,这些狗平时见到本村人都会叫,今天见到你,怎么一点都不叫?
难道狗认得这杀气森森的木棒?抑或是被我调息出来的杀气吓着了,我感到不解或疑惑。
不战而屈狗之兵,善之善者也。这种感觉,确实很独特。
关于狗,去年冬季的时后,有一村民请我吃狗肉,开饭时分,园坝的狗在桌下窜来窜去
我吃完一块狗肉,准备把狗骨头丢给那条狗,这时,村支书说:狗不会吃狗骨头的。
我当然不信,我把狗骨头丢给狗,狗上前嗅嗅,没有吃。我又丢了一块,狗还是没吃。看来,农村人比我更了解狗。狗不吃自己人骨头,这是什么意思?我实在弄不明白。要知道,吃人肉,啃人骨的人不少,有些人甚至吃人不吐骨头,人和人残杀的就更多了。在这一点上,狗确实要比人地道和仗义,值得我们尊重。
狗是现实的动物,聪明的动物,值得尊重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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