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读的李佩甫的第二本书,第一本是《羊的门》,晕晕乎乎的看完之后竟然不知道作者写作意图是啥,但是故事仍然能吸引人看。看到《生命册》才感觉慢慢有点摸索到作者写作的意义了,不知道自己解答的对不对,但读完这本书能让我对人性有了新的认识和感悟,这就是我读这本书的意义。一个由全村人救济,吃百家饭长大的孩子,带着全村人的希望上大学,走出了村子,当上了村里人都认为无所不能的城里人,国家的人。对于生他养他的乡村和乡村里的人们,他的感情是复杂的。一方面,感恩淳朴的村里人养他长大,供他上大学,可以说他能有后面的成就村里人功不可没,每个人都可以说有恩与他。另一方面,作为读过书上过学的高级知识分子,村里人的愚昧无知,所作所为又是他所不齿的。在乡村,人们更容易受到舆论的引导,人云亦云,即便没有做过的事,经别人口口相传,无罪也会让你觉得羞愧。村里人躲躲闪闪的眼光,窃窃私语的样子会让你无所遁形。养大的他有所成就之后自然就要回报给乡人,村里人把他当做救命的稻草,万能的机器,百事通没有什么事是做不到的。这何尝不是因为乡村人知识的匮乏,目光的短浅呢,以为上个大学,在镇上有工作了就能走各种门路了。最终他因为这些带着渴望与希冀的眼神,不负重压,带着被戳脊梁骨的羞愧逃离了这些有恩与他的人们。可以说他自私,然而为了生活和生存,谁又能做到不自私呢!我是从农村读大学出来工作的人,不得不佩服作者对于乡村人民生活的描述是那么切实,点点滴滴充满了生活的气味,不需要多华丽的词藻,一个个深刻的形象跃然纸上。是啊,乡村人们的生活就是这样的啊,没有读过太多的书,有的甚至连书都没有接触过,他们对于读过书的人从骨子里就有一种崇拜。似乎只要读过一点书,见过一点市面就可以挺起腰杆抬头挺胸阔步走路,这在村里人看来就是莫大的体面。然而在体面的人,只要有不好的谣言传出来,舆论瞬间可以一边倒的压向你。昨天还是膜拜的眼神可能今天就只剩下厌恶与躲避了,不管见没见到的人都可以说的有板有眼。有时候你不得不承认,这些善良的村里人也是最保守,最死板,最人云亦云的人。正是这些又爱又恨的情绪逼得他只能远走他乡,只为能闯出一片天,即便是在北漂那么艰苦的时刻也坚持下来了。然而不论他有多大的成就,多么有钱,对于故乡和老姑父的亏欠一直拉扯着他的心。静下心来看书,看一本书就可以看到世间百态,人情世故,感受书中主人公的各种情绪,看一本书就感觉是感受了一个人的成长轨迹。感受到的有很多,然而文笔有限,再多的字也写不出此刻的心情,只能想到什么记住什么,下次再翻出来看的时候或许又能有不同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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