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山杂纂》之“恶模样”系列:
作客,与人相争骂。(令主人不堪也。与古训“客随主便”相悖。)
打球坠马。(骑术或球技不佳,惹人耻笑矣。)
对大僚食。(目中无大僚矣。对年长者,贤者,身份高贵者,应当恭敬。)
僧尼新还俗。(僧尼还俗本就易招非议,犹男人招赘,女人再婚(早先时)。更兼重返红尘,言行举止,举手抬足都觉不自然,遂遭诟伤。)
筵上乱叫唤。(参加宴会,若遇上这种主儿,简直倒霉透顶。更何况哇哇乱叫的同时,唾沫星子四溅,甚至食物残渣自嘴中飞溅而出,直射人面,再加酒气喷薄,手舞足蹈,直令人欲呕。)
搀夺人话柄。(胡乱插话,且言语粗俗,所涉及信息了无新意,或好为人师,妄评是非。俗话里的“多嘴”是也。)
著鞋卧人床。(随意着人床,已属不检,何况鞋履未脱。不过,此种现象现在已不多见。但客带屁孩,任自家宝贝于人家沙发或床铺上是践踏玩乐,踩之蹬之,踹之踢之而听之任之者不少。)
未语先笑。(盖令人莫名其妙也。只括近“恶模样”系列似乎有些不知所指。一般说,笑脸乃友好表情,俗话道:举手不打笑脸人。李商隐大概是一时犯糊涂了罢。)
作客,踏翻台桌。(甭问,撒酒疯,耍无赖。乡里有一种恶少,与人辄生睚眦。要说呢,彼此有矛盾摩擦也不算什么大不了的事儿,可这种人偏“咽”不下这口气。咋办?遂借邻居街坊娶亲嫁女,祝寿贺诞之际,借酒劲儿寻衅闹事寻仇。你伸冤也罢,报仇也好,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也由你,那是你的自由,也是权利,但另寻个地儿解决好了呀,他偏不,偏僻场合无人喝彩呀。至于请客者是否受牵绊株连,他一概不问的。)
对丈人丈母唱艳曲。(人渣是也。若当众的话,这位丈母娘怕是连死的心都有了。人家闺女嫁个乘龙快婿为丈人丈母娘挣脸面哩,而咱这女婿,是跟上他丢人呢。同为人婿,咋差别这么大呢?)
嚼残鱼肉置盘上。(此盘乃盛鱼的鱼盘也,举座共用。这种主儿大概就属于那种自小缺教养的家伙。)
横箸在羹碗上。(取羹须用羹勺,羹碗上横箸,他人下不得勺子也。箸停应置于箸托上。)
说主人密事。(奴仆于主子,首义在忠,其次卖力。主人家事私密,须不闻不问,不知不传。这位倒好,传主人秘辛于扬扬,以此夺人眼球,博得流量。是该到卷铺盖走人的时候了。)
对众倒卧。(类似眼下之碰瓷讹诈者之行径也。即便是酒醉而倒卧,亦丢人现眼,令人不屑。)
接下来是《义山杂纂》之不达时宜“”系列:
下贱人前谈经史。
向娼妇吟诗。
认他高贵为亲。
将主人酒食作人情。
残食还主人。
将男女赴席。
夸男女伎俩。
奖男女娇呆。
筵上包弹品味。
强学时样妆束。
入境不顺风仪。
——下番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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