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权
1除斥期间:原则上,解除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解除事由日起一年,例外,对方催告解除权的,为催告后的合理期限
2特殊的法定除斥期间:租赁合同,擅自转租,出租人的解除权,自知道转租事实日起6个月
商品房买卖中,一方迟延交付,经3个月仍未履行,经催告后是3个月内,未催告一年
3解除方式:通知解除(到达生效),诉讼或仲裁(起诉书副本到达时)
二解除的法律效果
1原则上权利义务终止(继续性合同不具有溯及力)
2例外:不影响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结算和清理条款(违约金,定金条款),主合同解除担保人依然承担担保责任
3不影响违约责任承担
三合同僵局中的违约方诉讼解除(违约方不享有法定解除权,不构成情势变更)。继续履行合同,对其显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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