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近日,重庆市江津市法院审理了因一杯水而发生的侵权责任纠纷。泼水的责任人老张被判赔偿原告李阿姨11万余元,有人说这真是一杯“天价漱口水”。
据介绍,事情是这样的,58岁的李阿姨因丈夫脑梗住院在医院陪护照顾,某天早晨李阿姨像往常一样从病房去往清洗区清洗早餐碗筷。不料,她刚走到门口走廊脚下一滑就摔倒在地,导致腿部骨折,造成十级伤残。老公脑梗住院,自己又摔断了腿,这给李阿姨的家雪上加霜。医院调取监控查看,当日早晨保洁员刚打扫完,走廊干净整洁。1分钟后一位住院的患者张阿姨手持漱口杯出现在监控画面里,还将漱口杯中的水顺势泼在了走廊地板上,半分钟后李阿姨出门正好踩在水渍上,脚下一滑摔倒骨折。
对于这件事情,也引起了大家的热议,有人说“又不是没有洗漱间,为什么要把水泼在楼道里,没素质,赔偿是应该的”,“这不是医院的责任吗?那个泼水的负次要责任吧,医院的地为什么会这么滑?一杯水就这样那阿姨拖地怎么办”,也有人说“阿姨不是故意的,就是老一辈人的一些生活习惯不好,不用上升什么道德问题了,引以为戒”,“其实这是素质问题,如果不泼这洗漱水,这位患者也不会滑倒,医院不应该担责。事实过于雄辩”……
每个人好像都说得挺有道理的,毕竟站的角度不同,看问题的思路也就不一样。其实我们可以从多方面来分析这个问题。
李阿姨本身来看,李阿姨今年58岁,这个岁数不算年轻,但也不算太老,骨质疏松往往是这个年纪的女性常伴有的,而骨质疏松也是发生意外容易发生骨折的危险因素之一,拖鞋的防滑性,自身的平衡性等也都是可能的危险因素。
医院方面来看,通常医院的地板选择的是防滑材质的地板或地砖,但由于医院的特殊性,医护每天的治疗护理需要推着各种仪器、车子、平车、轮椅等穿梭在各个病房,所以多数医院会选择比较通透的地板材质,一是为了便于治疗时仪器设备能快速到达病房救治,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减少轮子滚动的噪音影响患者休息,有人说洒了杯漱口水就这样,那保洁人员刚拖地怎么办,保洁如果不到位,地板也的确是一个危险因素的存在。但该事件当中保洁人员已经做到位,并没有因为拖地遗留水渍导致患者摔倒,故而并无明显过错。
最后我们来说说这个事件的主体责任人患者张阿姨,我想她一定不会料到自己随便一泼的一杯漱口水差点要了别人的命,或许自己好不容易攒下的11万也因此打了水漂,她一定也很后悔吧。我相信她应该并不是故意要去伤害别人,只是一直以来的不良习惯在这次事件中得到了体现。这次的判赔应该够她记一辈子了吧,深刻的教训,她以后应该再也不会随手泼水了吧。
一个人养成良好的习惯行为习惯真的很重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必须从小抓起,从细节入手,古语有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尤其孩子需要不断强化,持之以恒的渗透,久而久之,良好的行为习惯自然能够养成。对于家里的长辈,要多做一些类似这种案例的宣讲,让她们明白一些不良的习惯可能给别人或给自己带来的危害和经济损失,让她们自己慢慢改掉一些陋习。老人也好,小孩也罢,我们都要努力去帮助他们不要成为别人口中的“熊孩子”,“坏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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