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去父留子更好的做法
一个女子,是大学毕业生,谈了一个男朋友,很快谈婚论嫁,也订婚了,彩礼也给了,三金也给了,却突然不知何故分手了。
两个月后,女子却突然找上门,说是怀孕了,要求复合。男子不同意了,于是女子携带一帮亲人大闹。男子与他母亲,受不了,只好搬出去租房住。
女子找了媒体记者。记者前来,看到一个彪悍男子在楼梯间铺床而栖,说是要保护自己的侄女不受坏人伤害。原来,女子自幼父母不幸过世,是由叔叔阿姨们供读书,养大成人的,也是由叔叔阿姨们帮忙主持公道的。
记者来了,也联系了男方。男子说,是坚持不过了。但就是不说原因。男子还说,当初给了钱的,也已经协商好了,但女方回去,又变卦了。并且说,因为是他自己要分手的,所以也都不用女方退彩礼,退三金,并没有什么不妥。
但女方说,要生下孩子,如果不复合,叫要一次性支付15万孩子的生活费。男方不同意。
女方又提出,要男方给女方在外面租房,直到孩子出生,再谈孩子的生活费。男方说,已经给很多钱了,女方完全可以用这笔钱在外面租房了。
因此,事情僵持了下来。有人分析,女方因为是孤儿,在叔叔阿姨们的教导下,可能也想要孩子立门户,孩子是自己的,又有人付生活费,好过招上门女婿,因为很少有钱有能力的人心甘情愿的做上门女婿,而这男方家庭也算是比较好了,更好过如那个叶某某的去父留子的做法,并且,私生子也是可以在以后继承男方家的财产的,正所谓一举多得。当然,如果能够复合更佳。
这事怎么看呢?如果生不生孩子是女人的自主利益,那么,女方这样做,坚持把孩子生下来,好像并没有可以指责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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