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言西早
认识那人,似乎快三十年了。或者还没有三十年,却是感觉有好多好多年了。
那时候,那人还年轻,或者,还是青年。将近三十年过去了,或者好多好多年过去了,感觉,那人还年轻,似乎,还是青年。
那人那画那文章【抄录】那时候参加市里举办的文学培训班,那人自然也是老师。听他的课,跟他喝酒,或者到种满家菜野菜的农村院子里抽疯闲转,也就熟了。自然地,那人便成了偶像。偶像不是偶尔的,偶像是从心里敬佩出来的。因为敬佩,所以仰慕。而那人,却是从不摆师者的架子的。讲起有点荤的段子来,直说的满座的人全身发怵。毕竟那时候我们还都是很“青”的年纪。
那时候那人还住在皮鞋厂,住在皮鞋厂的人,皮鞋是不是很多,但见那人穿皮鞋的时候不多。有一次,领了个朋友到那人家,却是又召来了好多人,一个爆炒姜丝吃得忘了酒是啥味道。这么多年了,吃过炒姜丝的,只有那么一次。
那人那时候就声名鹊起了,不是浪得虚名,是名副其实。似乎是那篇《永不回归的姑母》奠定了他在山西文学界的地位,然而不全是。后来又有了《种子》《生活年代》,又有了《乱世蝴蝶》。当然,还有了《我漫游四方》及其它。说起《永不回归的姑母》,有人说似乎有点儿黄。黄原本就不是目的,如果有一双真诚的眼睛,越过了黄是能看到很多的东西的,那些东西才是那文字后边真正的“货”。《生活年代》也是,《生活年代》确实写出了一个年代、一群人的生活,在那个叫做社会主义学院的地方,一群人经历晴天雨季,经历飞短流长。某个人与另一个人靠近了,又走远了;某个人突然某一天消失了,突然某一天又出现了……生活就是这样,一年一年也就过去了。还有《乱世蝴蝶》,最早似乎叫《蝴蝶》,但出版社更喜欢加上“乱世”,他们喜欢让蝴蝶出现在乱世,这自然有他们经济效益的考量,然而能把一个替宫里养花的家族写得那么有声有色,有趣有味,也真是没亏待了那生在乱世的蝴蝶。而《我漫游四方》是长篇散文,后来中国流行起了长篇的散文,叫做“大散文”,其实那人早就写出大散文了,他在漫游四方的时候,他的文字也“漫”出了文化的大味道。
那人的中篇、短篇似乎只有那人能写出来。那人的《宴席》、那人的《狂奔》、那人的《寻死无门》、那人的《我本善良》、那人的《愤怒的苹果》……那人的好多好多东西,看了后让人的心紧紧的,说不上是愤,说不上是酸,也说不上是别的什么东西,但总是让人的心满满的,一下子好像塞进了好多东西。
那人的散文写小物件、写微花野草;那人还写吃,当然是吃饭,也写吃酒,也写吃茶。小物件和微花野草在那人的笔下,是特别有趣的。有趣得忍不住让人羡慕那人的眼睛。那人的吃,也总能吃出不一样的味道来。那人说起有一次喝酒,外出很久的他回来时母亲高兴极了,忙着给他炒了菜,问他喝酒不,他说喝,母亲便忙着给他倒酒。他喝了3杯,母亲便说喝酒不好,要少喝。他准备不喝了,母亲又说离家这么久,就再喝点儿。他又才喝了两杯,母亲又说不能再喝了,喝多了吃菜就不香了。他停杯了,母亲又说喝了5杯,那就再喝一杯,凑个双数吉庆。说完又给他倒了一杯。他真准备停杯了,母亲又看他说是不是还想喝,那就再喝一杯。他就又倒一杯,母亲看着他喝完,说这次真的不许喝了,就把酒瓶拿了起来。喝完了那杯,他把杯子扣起来。母亲却又把杯子放好,又慢慢给他倒了一杯说天冷,想喝就再喝一杯吧。
天南海北,那人在外边喝了那么那么多次酒,每一次他都会唱歌、跳舞、说荤话,或者,还会做一些别的事情。唯有那次,那人想流泪,一直都想。
那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画画了,先是一虫一鸟一花一枝,还有猫,还有玉米,还有茄子。后来还有山和树,还有河。那人的蚂蚱爬在叶子上,总感觉会在突然间后腿一下子翘起来,翅膀一展“嗖”一下飞走。
那人就是那人,头上经常会扣个瓜皮样帽子,穿一个粗布长衣,看上去是粗布的,不知道是不是真粗;脖子上呢,有时会搭一条围巾,好像都不是很艳的,好像是从一个叫“古典”的老店里淘出来的。看那人的文章,看那人的画,看那人,就感觉那人就是那人。其情、其趣、其味,真是不多。
那人真是那人。那人,叫王祥夫。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