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和恨完全歪曲了我们的判断。在我们敌人的身上,除了缺点以外我们看见的别无其他。但对于我们喜爱的人,我们看到的只是优点和长处,甚至他们的缺陷在我们的眼里也是可爱的。
情人眼里出西施,再一无是处的人,在爱他(她)的人心目中,全是完美者的化身。
这种水中月、雾中花的幻境,从古至今误导与迷惑了多少痴男情女?
在这世间,最难割舍的情感往往是美好的爱情。
男女间能相互粘合得最紧密最甜美的大抵上也只有爱情了。
正因为爱情的种种美好,才会吸引着众多孤男寡女们,追逐着、梦幻着、幢憬着、渴望着、相思着、痛楚着……
当然,这并非孤男寡女们的权利,有家室的男女,同样可以拥有追求爱的权利与被爱的选择。在现代的社会里,不乏这样的人。
爱情的世界,尤如宽阔无比的太平洋,谁都可以在海上扬帆冲浪,去享受它的气息与诱人的刺激。
婚姻外的爱情是对是错,在此,我不先过早下定论。因为这牵扯到道德层面上的问题。
婚姻外的爱情越是被压抑与襟锢,越有人敢于闯入禁地,去冒险涉猎与寻欢。
然而,很多这类型的爱情大都是以相互分离、失败、形同陌路而收场。
再美好的爱情也抵不过岁月的铅洗、那些海誓山盟的甜蜜的话语、感人至深的缠绵终归抵不过时光的流梭。
七年之痒,只是被人们约定俗成的一个时间距离的概念。过了七年就一定磨合得紧密而永不分离?未必如此。
越是年轻的一代,爱情的紧密度与长久性越不牢固与越不持续。
五零后、六零后、七零后的婚姻里,虽然没有过多的爱情积淀,更没有太多的浪漫的风花雪月,大多是由月下老人,或媒婆之托,草草订下所谓的终生。可,这种婚姻基本上是牢不可摧的。有时,先有婚姻后谈恋爱,家庭的责任、子女的抚养、父母的赡养等等这些把那个年代的男女们给缚束得想“节外生枝”,也有心无力。
而如今的年青人,一句话不合,小船说翻就翻。也不管太多过往爱情有多甜蜜,彼此有多恩爱。如若再与金财物质挂上钩,那就更加催化了分离的速度与决绝。
当然,话又说回来了,每个人都有选择与被选择的权利与自由。强扭的瓜不甜,分道扬镖也不失英雄本色。
凑合的爱情与婚姻是不幸的。
相濡以沫的爱情不如相忘于江湖。
而忘记一个人就要彻底地消逝与舍弃。
有人说,曾经如胶似漆的情人分手后还可以做好朋友。这点,我是不赞成的。除非你是柳下惠那样的“鱼木之脑,圣德之心”,否则,就不要打着虚伪的友谊再去燃烧旧情的不义火焰。
最后引用一段培根的名言来劝慰那些因爱而受伤或正在受伤害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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