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斯·韦伯(德国社会学家、哲学家)曾经对“心志认知”和“责任认知”进行了区分。
如果一个人做事情依循责任伦理的话,那么他看重的永远都是结果,是他最后获得的那个东西;
而心志认知更强调行为过程的纯粹性,而不是行为的结果。
如果我们每一个人在工作、学业里,都以结果为目标的话,这就是责任认知在我们的人生中占了上风,那么为了达到目的,我们就会不择手段。
比如,如果通过作弊能够拿到毕业证,那你一定选择作弊,因为你在意的是最终完成学业,拿到毕业证;
但是,如果我们能够像马克斯·韦伯说的,以心志认知主导行为,那我们就会更注重做这件事的意义、学习的意义,以及我们是不是真的获得了知识和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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