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不止步,诵读《孟子》
(Day82) 2024年4月5日
美好的一天从诵读经典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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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离娄上 (八)
【原文】
孟子曰:“不仁者可与言哉?安其危而利其菑[1],乐其所以亡者。不仁而可与言,则何亡国败家之有?有孺子歌曰:‘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2];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3]。’孔子曰:‘小子听之!清斯濯缨,浊斯濯足矣。自取之也。’夫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家必自毁,而后人毁之;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太甲》曰[4]:‘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此之谓也。
【注释】
[1]菑(zāi):同“灾”。
[2]沧浪:河名,即汉水。缨:系在颈下的帽带。
[3]沧浪四句:上古流传的民谣。
[4]太甲:《尚书》篇名。
【译文】
孟子说:“不仁的人可以同他谈论仁道吗?别人有危险,他安然不动,别人遭了灾,他却趁火打劫,高兴于别人所遭受的惨祸。不仁的人如果可以同他谈论仁道,那还会有亡国败家的事吗?有个小孩子唱道:‘沧浪的水清呀,可以洗我的帽缨;沧浪的水浊呀,可以洗我的双脚。’孔子说:‘弟子们听着!清呢,就洗帽缨;浊呢,就洗双脚。这都取决于水本身啊。’人一定先是有自取侮辱的原因,然后别人才侮辱他;家一定先是有自毁的原因,然后别人才毁掉它;国一定先是有自己招来攻伐的原因,然后别人才攻伐它。《太甲》说:‘天降的灾难还可以躲避,自找的灾难那可活不了。’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简评】
本章从反面讲,不能以不仁者为师。
不仁者见人危险而安然不动,见人遭灾而从中取利,他们就喜欢那些招致亡国的暴虐之物。如果可以与不仁者谈论仁道,那么怎么会有亡国败家之事?
一个人究竟与什么样的人交往,都是由他自己来决定的。如果以不仁者为师,就是“自侮”“自毁”“自作孽”,那就完了。物必先腐,而后虫生。祸福之来,皆由自取。所以君子应以仁者为师,自强不息。
感悟:看到一个小领导和家长发生争执,不知道如何劝阻,不敢说话,怕说不对,按照孟子上面的话,应该是站在她的立场,共情她的情绪,解决不了问题,但共情她的情绪就可以了。我说的是,遇到这样不讲理的家长,正常,我们不生气,她说啊?我觉得她很疑惑,不知道我是什么意思。我要表达的可能是不必生气。遇到三七二十四的人不必生气。
但昨天王院长在讲课时说到有个学员把他的员工气哭了,他是这样说的,我员工做的不对,你可以投诉她,我来按我的制度批评教育她,但是,你一个大男人,不准这样对我的员工,还把小姑娘怼哭。我绝不允许,把你的票退了,我不要这样的学员。
就像刘强东说,你不准欺负我的快递小哥。
我要学习他们的方法,黄总的处理我觉得非常好,让家长向主任道歉。
2.夫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家必自毁,而后人毁之;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
3.《太甲》曰[4]:‘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此之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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