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刷头条的时候看到了这个问题,说家里有老人得了癌症,医生告知无治,作为晚辈的我们是否倾家荡产也要给ta治病。刚好我家面临着相似的问题,刚好有话要说,所以就写下来。
我公公得了严重的心肌衰竭,从去年开始就断断续续地住了好几次院,进过重症室,也急救过。今年是最严重的一次,在老家的人民医院24小时点滴和陪护,后来冒着风险转到了省人民医院,医生表示除了换心没有什么可以治愈的办法。按照他现在虚弱的状态换心是不可能的,所以医生表示无法,只能靠药物维持着,能拖几日是几日。
我先生还有一个弟弟,已为人父,但他们倆夫妇收入不高,况且今年弟媳妇还得了白血病,所以我公公的所有治疗费用都由我先生承担。我先生是自由职业者,事业不是很顺利,这几年都没什么进账反而欠了一屁股债。昨天他电话给我说医院建议做一个微创手术,费用十多万。但该手术没有临床普及过,也不确保效果,做完后有所改善也许也一点用没有。我问他怎么想,他说弟弟说了反正有希望所以要试一试。
如果做的话我们只能再度举债,如果不做的话那就得承担良心的不安和伦理道德的言论压力。老人家的求生欲望还是蛮强烈的,婆婆也希望尽一切可能去救治,所以还有家庭方面的这些压力。
对于这个标题的讨论基本分成三派。一派认为父母有养育之恩,当初父母含辛茹苦把我们养大,假如得病得是你,父母可能丝毫不犹豫砸锅卖铁也会救,所以作为子女也应该如此,尽管如果这样做家庭可能要长期过苦日子,孩子的养育也会受到影响。第二种观点认为反正花钱也医不好了,不要去期待奇迹,而应该更关注自身家庭的维系和后代的成长,老人家接回家该吃吃该睡睡。还有一种实际上是对父母的要求,说父母要能权衡利弊,为下一代考虑,自动放弃治疗,回家放松地等待那一刻,起码还可能得到不错的临终关怀。
我不讨论第三点,因为那种情况不可要求,是要看老人的个人意志的,我们也不能去左右。第一类观点和第二类,真的是两难。
人都是有求生的欲望的,生存权是人的一项最基本权利。一个人除了触犯法律被依法剥夺生存权以外,在法律伦理道德层面上ta的生命都不归他人主宰。但是人到中年不仅上有老还下有小,他们不仅要对老人负责,还要为下一代负责。当能力资源有限,我们不得不做出倾斜,不得不衡量。
是的,虽然不人道,但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迫不得已要做这样的事情。
我公公的事情也一直再拷问着我,该如何抉择。如果再举债,我们一家三口估计得搬进深圳的农民房里,长期过上还债的日子,孩子的教育就甭想太多了,有书读就不错了。
我不想做“坏人”,但我作为一个母亲,我自然地更倾向为我的孩子着想。有人可能会说,也许生病的是你的公公你才会偏心,但假如生病的是你自己的父母呢?
啊,对不起,人生没有假如,我也不想被这些假如来拷问自己。生活没有假设和演习,来了什么就是什么,不来的我不想考虑这么多。就事论事,不为自己徒增烦恼。
说了这么多其实也无法让自己立马接受哪方的观点。但是我觉得无论选择了什么,都要让自己坦然接受并无怨无悔,这才是最关键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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