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案如此被制造

作者: b9d1748d5e85 | 来源:发表于2018-08-22 17:25 被阅读41次

            编者注:冤案如此被制造系《冤案何以发生》读书笔记。

            前美国俄亥俄州检察总长吉姆.佩特罗先生和他的夫人南希.佩特罗女士合作出版了《冤案何以发生——导致冤假错案的八大司法迷信》一书。全书共四编四十七章,作者以其特殊经历与独到的视角,从理论和实务上系统地为我们讲述并分析了美国的刑事冤案是如何发生的,发现和纠正刑事冤案又是何其之难。

    冤案如此被制造
    中文名:《冤案何以发生——导致冤假错案的八大司法迷信》
    英文名:False Justice Eight Myths that Convict the Innocent

    第一编.错误的司法

            “检察官的责任是寻求公正,而不仅仅是控诉犯罪。”

            这一编共十七章,主要讲述了在一个小镇上发生谋杀案后,一个绝对清白的、以前无任何犯罪记录的居家男子——克拉伦斯.埃尔金斯是如何被定罪入狱的,直至他经受近8年的牢狱之灾后才走出曼斯菲尔德监狱,而真凶厄尔.曼居然与被冤屈者居于同一组狱室中,这莫不是一种巨大的讽刺。

            克拉伦斯.埃尔金斯在1999年6月3日由陪审团裁决后被判决为有罪,认定的罪状是谋杀罪、加重谋杀罪未遂、三宗强奸罪和严重暴力伤害人身罪。他的近亲属都为此感到震惊。

            克拉伦斯.埃尔金斯坚决宣称自己是无辜的,他对所有人声明——“我要告诉所有人,让所有人都知道,我是无辜的。我觉得刑事司法体制已经失败了,而且是彻底的失败......我要感谢上帝、我的家人和朋友对我的帮助与支持。我无话可说了。”

            该案经过判决后,克拉伦斯.埃尔金斯的妻子梅琳达.埃尔金斯遭受了双重打击——她已经失去了她的母亲,现在又失去了她的丈夫。因为她相信自己的丈夫是清白的,又进而失去了许多家人的支持,这使得她必须忍受如此多的不公正。

            一个以前无任何犯罪记录的无辜之人是如何被定罪入狱的呢?唯一依据是他的6岁侄女的证词。一个6岁小女孩的证词为何让警方如此坚定地认为克拉伦斯.埃尔金斯就是凶手呢?目击者的指证具有模糊性的情况下,为何辩方和控方都没有对DNA证据进行检测分析呢?

            在刚开始的两年内,梅琳达.埃尔金斯一直投身于屡屡受挫的调查工作。在用尽救济程序后并且她的律师认为已经再也无计可施时,她选择了向新闻报道工作的杨特先生求助。杨特先生用自己的技巧成功地扮演了私家侦探,劝解一家人的和谐,从而给克拉伦斯.埃尔金斯的辩护团队第一次带来了真正的机会。虽然后来被亚当斯法官驳回了申请,但梅琳达.埃尔金斯并未气馁,这种努力最终得到了回报,之后又经过了洗冤工程的律师再次申请重新审判、提取厄尔.曼的DNA、获取检察官重视的人的支持乃至获取政治上的支持......这一切最终换回了克拉伦斯.埃尔金斯的释放。

            然而,虽然真凶被绳之以法,埃尔金斯的家庭却不得不面临破碎的风险。对于长时间失去自由而当他刚走出监狱又紧接着失去婚姻的克拉伦斯.埃尔金斯来说,多少有些让人感到悲痛,他想将时钟调回9年前,好像这一切都不曾发生似的,却无能为力。他与大多数成功洗冤的人一样,狱后生活异常困难。

            对于这个典型的美国家庭来说,之前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们的生活会在顷刻间变得一团糟而且永远不可能恢复1996年照片中微笑的那种生活常态,他们是万千可悲又可怜的人之一。

            “正直如同勇气,都是不经过考验便难以表现出来的精神品质。”谁都无法忍受因为莫须有的罪名而被关进监狱,却少有人能够宽恕真正的罪犯,于是便出现了这样一种情形——几乎所有人都以最坏的恶意去揣度犯罪嫌疑人,人们急不可耐地想要让罪犯承认自己的罪行并得到应有的惩戒,公众称之为‘代价’。正是这样一种对犯罪的极端厌恶让悲剧重复上演,许多无辜之人被裹挟的民意裁判从而遭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正如那句著名的谚语所述“恰恰是我们想要将现在的世界变成天堂的愿望将这个世界变成了地狱。”

            我们以无辜之人经受惨痛代价的岁月光阴作为学费,向司法审判制度献礼。在即使没有科学证据的情况下,那些无辜之人仍有可能仅仅因为被害人或是目击者的证言而被定罪。在这种情形下,所有的已被证实的证言都从某一方面有效地支持着被害人或是目击者的指证,从而驳斥了与此有冲突的证据或者可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的证据。“司法制度并不是在完美的条件下进行的,也不是由完美的人来实施。”我们应力求改善司法程序以获得更为准确的结果而努力。

    第二编.追寻真相

            “告诉一个人他犯错了是一回事,而将他带进真相又是另一回事。”

            美国的监狱里有多少无辜者?作者在此编的开始就抛出了这个问题。接着,作者论述了在讨论错误定罪之前,必须考虑两个基本因素:美国监狱人口的规模及关于死刑争议带来的影响。作者用数字例举出美国具有世界上最多的监狱人口;在美国,完善监狱体系是社会公共就业与公共支出的主要驱动因素;快速增长的监狱人口反映了公众观点是如何影响公共政策的,并引用罗伯特.道森教授的分析,指出,如果司法制度的准确率为99%,那么则意味着23192名无辜者被错误监禁,如果司法制度的准确率为99.9%,那么仍然有2319名无辜者被关押在监狱。这是一个令人惊心动魄的数据。在将死刑案件的人口与所有犯罪的监狱人口进行对比后,作者表示他同意大法官大卫.A.苏特的观点——“一起少见的错案,很可能缘于几个因素的结合,因而得不到被害人的帮助而增大了调查难度;凶杀案件破案的强大压力;以及鼓动有罪之人去陷害无辜之人的人。”作者甚至认为自己对于俄亥俄州死刑的存在负有部分的责任,他如此写道“如果美国的司法制度容易产生错误,那么对一个无辜者实施死刑的风险过大以至于缺乏正当性;相反,如果美国的司法制度具有很高的准确率,死刑又会成为一个可行的选择。”今天中国法学界普遍认为不应当废除死刑,正是基于对本国国情 的认识……

            在本编中,作者言及另一值得注意的地方,虚假供述对审讯的影响不容小觑。作者提出为了避免虚假供述,其中一项改革建议便是从宣读“米兰达规则”开始,对所有审讯进行录像。这样不仅可以保护犯罪嫌疑人,而且也可以保护执法部门工作人员。正如上一编我们所谈到的一样,我们“太过于相信犯罪嫌疑人是有罪的,以至于忽略了所有证明其无罪的证据。”执法部门工作人员有时在询问中会无意识地透露很多他们所认定的细节,以致犯罪嫌疑人随后便会重复这些细节。倘若没有审讯录像,我们无从得知虚假供述是如何产生的。总之,审讯录像对于警察、检察官、犯罪嫌疑人三方来说都是有益处的。审讯录像可以保护警察避免那些针对犯罪嫌疑人被迫供述以及宪法权利被侵犯的无理索赔;审讯录像可以为检察官提供可以在陪审团面前使用的确凿证据;审讯录像可以保护犯罪嫌疑人在审讯过程中的合法权利。

            作者还提到不可靠的线人或是告密者、律师的无效辩护等等给司法审判带来的影响。一些巧舌如簧、老奸巨猾的囚犯因为“无法拒绝的诱惑——额外的报酬、休假、金钱、衣物、音响......”而去作伪证,这直接导致了无辜者的不幸。有的辩护律师不去调查不在场证据或是在审判中睡觉,更有甚者缺席听证会。也许这些荒诞的不足之处会惹我们发笑,但许多无辜之人却要为这种不公付出自由的代价。作者提出应为穷人提供更多的法律援助,以用于他们偿付高额的审判成本、进行司法鉴定、传唤专家证人,并给与他们拥有职业道德感的律师,有效排除无效辩护的妨害。

            目击证人的错误证词使得我们不能相信我们的眼睛,这来源于证人的真诚和自信并不必然保证目击证人证词的精确性。被誉为“工业心理学之父”和“应用心理学之父”的雨果.孟斯特伯格在著作《出庭作证:关于心理学和犯罪的文集》中解释了想象、警察建议、代替品、遗忘和错误结论在作出有缺陷的证词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然而,这些看起来琐碎的、不重要的错误却极有可能将一个无辜之人送进监狱甚至被了断性命。证人易受到污染的脆弱的记忆如何能够保证记忆未被改变?如何精确地记录和保存当时情景?由此作为检察官必须对目击证人进行观察和分析。

    中文名:《出庭作证:关于心理学和犯罪的文集》
    英文名:On the Witness stand:Essays on psychology and Crime

            我们在追寻真相的过程中,应当保持适当的理智。

    第三编.践行公正

            “耶和华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

            这一编我没有特别的印象和感触,故不作论述。

    第四编.破除八大司法迷信

            “一个过去的错误是发掘新的真相的最大天敌。”

            本编总结了阻碍美国刑事司法公正的迷信认识,并将迷信定义为“用来正当化某一社会制度但未经证实或错误的集体信念”。具体包括以下八条内容。

            司法迷信之一:监狱里的每个囚犯都会声称自己无罪。而真实情况是:研究和经验表明大多数狱中的囚犯都不会声称自己是无辜的,同时被冤枉的无辜者中有相当大的一部分之前没有任何犯罪记录。

            司法迷信之二:我们(美国)的司法制度很少冤枉好人。而真实情况是:狱中的无辜者比大多数美国人预想的要多得多,我们完全有能力做得更好。

            司法迷信之三:有罪的人才会认罪。而真实情况是:众所周知的询问技巧可以导致虚假供述。采用米兰达规则、执行合法的询问程序和对询问进行录音录像有助于提高供述的真实性,减少审判及上诉过程中的翻供现象。

            司法迷信之四:发生冤案是由于合理的人为过失。而真实情况是:冤案已经表明警察和检察官的不法行为已经远远超出了“人为错误”的范畴。我们生活在民主国家,我们必须要不遗余力地保障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公正标准,不能有任何松懈,因为公平竞争的环境是发现真相的最佳途径。

            司法迷信之五:目击证人是最好的证据。而真实情况是:目击证人的错误的证言是导致刑事冤案最常见的原因。DNA技术和关于人类记忆与目击证人证言的心理学研究成果应当启发和激励执法部门采取那些在目击证人证据收集过程中减少暗示的建议和改革措施,法院应当更加严格地对待那些采取了暗示性程序的案件。

            司法迷信之六:错误的有罪判决会在上诉程序中得到纠正。而真实情况是:推翻判决的机会是有限的。陪审团需要理解他们所作出的判决具有十足的权威和终局性;当我们第一次作出的判决准确无误时,整个司法制度才是成功的。

            司法迷信之七:质疑一个有罪判决将会伤害受害者。而真实情况是:在符合条件的已决案件中否决DNA检测并不会令受害者倍感欣慰。这只会增加受害者的数量。

            司法迷信之八:如果司法体制存在问题,体制内的职业人士将会改善它们。而真实情况是:我们——普普通通的美国人——处于改变体制的最佳位置。我们选举法官和检察官;我们设置例外和优先次序;我们最终决定着服务于我们的司法体制。

    编外.中国政法大学顾永忠教授的译者说明

            除了本书四编所呈现的真知灼见深深地震撼并打动了我之外,我对顾永忠老师在译者说明里描写的一个细节也记忆犹新。在冤案受害者表演的“音乐会”上,一个名叫罗伯特.麦克伦登的黑人朗诵了一首他自己写的诗:“你好,真相!你一直在那里,却有人对你视而不见,不愿对你保持信念!/你好,真相!我们为你而战,我们因你而战,却依然有人与谎言为伴,与谎言同眠!/你好,真相!他们在你与证据之间玩起捉迷藏的把戏,你已被谎言和欺骗所包围,以致耗费漫长的时间才能找到你!/你好,真相!你召唤上帝的盔甲,把我守护。我知道,最终你会为我祝福!你好,真相!”。

    我的最深感悟
            公正的步伐举步维艰,清白之身难以支撑,历经坎坷,心路跌宕。这些蒙冤之人在经过牢狱之灾后被拘谨的生活费所迫,又在周遭人的蔑视中惶惶度日,为本就艰难的人生镀上了悲剧的色彩。可是,我们不要忘记了,这不仅仅是他们个人的悲剧,也是一个国家的悲剧,他们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是对整个司法制度的讽刺,这将使所有良心之人蒙羞!这是我在惊愕与震惊之余最大的感触。我不禁发问,美国的司法审判如此,中国的情况又是如何的呢?我还未找到答案,又或许,每一个中国人都应该认真地思考一下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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