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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保险条款介绍和解读-----以招商仁和人寿合同为例
昨天和一位朋友喝茶,她是一位妈妈,非常关心宝宝的保障规划,于是就一起讨论了宝宝的保障规划,临走了,她还不太高兴,说花了2小时,听的全是专业术语,没有达到她所要的预期,于是又留下来,用白话文再给她解释了一次,才最终满意的放我离开。
大多数人买了保险,是不会仔细看条款的,一来保险条款比较多,而且又长又多,大大小小的字体密密麻麻,看着眼花;二来保险条款是专业术语,仅看合同很难看明白;由于保险合同的附合性,对于被保险人而言,弄清楚合同保障的内容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一份保险合同的内容,一般包含:
1、合同构成 合同成立和生效时间及条款,保险期间(期限),犹豫期及犹豫期解除保险的合同的条款。
保险合同的犹豫期基本上都是10天,即自合同生效之日的10天,在这个时间内退保,保险公司将无息退回已交纳的保费,不扣除作保费用。如果超过犹豫期退保,保险公司只退回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2、保险合同提供的保障
首先是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就是常说的保障额度;然后是保险责任,即保险合同所保障的内容;
有了保险内容和额度,就会有理赔条款。首先,保险公司理赔需出具二级及以上非盈利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治疗单据,但是不包括康复医院或康复病房、精神医院、疗养院、美容医院、护理院、戒酒或戒毒中心、精神心理治疗中心、二级或三级医院的联合医院或联合病房(符合卫生部颁发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医院不受此限)、民营医院等。前几天一位朋友的父亲不小心摔伤了腿,导致骨折,情急之下去了事发地附近的小诊所救治,前后花了3000多,所幸已经购买了商业保险,可是花医疗费一分都没能在商业保险里报销。凡是购买了商业保险,无论大小病,都要去二级或以上医院治疗,切记不可去小诊所。小诊所不仅医疗事故频发,救治效果没有保障,说不定还会耽误治疗时机,还有重要的是诊疗费用商业保险不能报销,社保也不可以报,全部得自己掏腰包滴。
保险合同规定的等待期
只要是人寿保险,合同里都会明确等待期
重大疾病保险等待期是90天,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因疾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但是可以无息退还实际已交纳的保险费,合同终止。
一般医疗保险等待期是30天,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因疾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医疗保险基本都是一年期的补充型短期险,也是常说的消费险,一年期满后可以续保,也可选择停止续费。
意外保险没有等待期,交费的第二天零时起生效,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因意外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种类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分为轻症疾病和重大症疾病两种。轻症疾病包含50种,知道有这么多种疾病,很少去弄清楚全部的轻症是哪些疾病。
轻症疾病 通常为重大疾病的早期状态或较轻症状。虽然没有达到重疾的理赔标准,但其实已经比我们普通认知里的“小病”要严重得多;原位癌,恶性葡萄胎,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轻微脑中风,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等,如果要全部了解,还需要仔细研究合同内容,这些常听说的疾病,都属于轻症疾病,患病率统计的是靠前一些的。
重大疾病 是指医治花费巨大且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的疾病,一般包括:恶性肿瘤、严重心脑血管疾病、需要进行重大器官移植的手术、有可能造成终身残疾的伤病、晚期慢性病、深度昏迷、永久性瘫痪、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和严重精神病等的疾病。一般保险公司约定是80种,像太保、太康、平安等;早期约定是40种,我在2007年购买过一份友邦重疾保险,约定的就是40种重大疾病。目前好多香港保险约定还是40种。招商仁和人寿约定是100种。
目前市场上的重疾保险产品,对于轻症疾病和重大疾病的恶性肿瘤有多次赔付;比较常见的是中国平安人寿保险的“平安福”产品;招商仁和人寿保险的“仁心爱倍至”和“仁康保”产品等;中国太平和华夏保险也有相同的产品。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在购买产品时,多次赔付的条件、间隔时间和赔付比例要弄清楚,这直接关系到保障额;如:100W的35%是35W,即保障额度是35万;20%的比例则是20万,相差甚远。中国平安的“平安福”产品规定轻症三次赔付(20种轻症),每次赔付基本保额的20%;去年复业的招商仁和人寿轻症赔付五次(50种轻症),每次赔付基本保额的35%,同样是100万保额,就轻症给付两者相差:100*35%*5-100*20%*3=175-60=115W;其它保险公司和中国平安赔付比例相近。
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食品安全和生活环境在一点点的恶化,癌症病人也起来起常见,保险公司也推出了带恶性肿瘤多次赔付的产品,比如:还是中国平安的“平安福”,只是在购买的时候需要附加此险种才能享受保障,并且是第一次患的重大疾病是恶性肿瘤才能享受多次赔付,也就是说第一次患重大疾病是非恶性肿瘤的话,不再享受多次赔付;招商仁和人寿则是不管首先患的是恶性肿瘤还是非恶性肿瘤,都可以享受多次赔付。在购买时,一定要弄清楚赔付条件,弄明白赔付原则,否则花了钱,没有买到想要的保障,还错过了购买保险的最佳时机,万一发生风险,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家庭,都是毁灭性的打击。
恶性肿瘤 是重大疾病里占比最高的一种疾病,一般都称作癌症。曾经一度是谈癌色变,在近来的这些年,癌症已经不在是偶尔听到,虽然不至于人人谈癌色变,但它依然是人类最害怕的一种疾病,也是发病率最高的重大疾病之一。随着世界医疗水平的发展,癌症诊断书不再是死亡通知单。截止2017年底,恶性肿瘤理赔率点重大疾病的75.2%,其中甲状腺癌发生率占第一位,妇性发生恶性肿瘤的几率较男性高,且根据数据显示,甲状腺癌、乳腺癌、肠癌已经成为人们致命高发的三大癌症。从中美两国各种癌症的五年存活率比较来看,美国癌症生存率较高,与良好的医疗条件及完善的重疾保障相关,最常见的甲状腺癌、乳腺癌、膀胱癌五年存活率相对较高。
意外伤害保险分为一般意外保险、一般意外身故保险、全残身故保险;
意外保险指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并因此为直接原因造成人身伤害、死亡或残疾;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额保险金的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的给付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人身受到伤害导致残疾,保险公司依照合同约定的残疾等级给付相应的保险金;另一种是被保险人受到人身伤害导致全残或死亡,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给付相应保额的保险金。绝大部分意外保险产品,因疾病产生的身故风险是不予赔偿。所以,买对保险很重要。
一般意外保险,有几种情况不属于理赔范围,比如:极限运动、蹦极、攀岩、赛车等,针对这些运动爱好者,需购买相应的特殊保险产品才可;乘坐私人飞机在很多保险公司也规定了不在理赔范围。2013年12月21日,“中国茶叶大亨”郝琳视察新购买的法国葡萄园时乘坐私人直升机坠机失踪,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是否理赔,还要看相应的到理赔条款。一般不在保障范围内。所以,买对保险很重要。
定期寿险 是指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或全残,则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若保险期限届满被保险人健在,则保险合同自然终止,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也不退回保险费。这种险种适合收入不太高,但风险责任较大的人群,常见是的年青人,参加工作时间不长,收入有限,而赡养父母和孩子的责任也在。这时候可以购买一份定期寿险,以防止万一风险发生时可以让父母安享晚年,让孩子幸福成长。
3、豁免
保险产品都可添加豁免功能,豁免有投保人豁免和被保险人豁免两种;顾名思义,投保人豁免就是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交费期间罹患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或发生约定的风险即可豁免未交保费;被保险人豁免的内容相同。
4、除外责任
在购买保险产品时,除了以上内容,还有除外责任挺常见,仔细研究那些备注的小字体内容,或者是涂成黑色的部分条款,切不可忽略这些“特别”部分,它们会直接影响到风险发生时的理赔额度。如果处理不当,也可能得不到一分钱的理赔。这或许就是人们常说的保险是骗人的因素,在过去的那些年,保险行业发展不成熟,各项条款苛刻,个别销售人员会为了销售产品而模糊的向客户解释这些备注的条款。导致客户在不完全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保险却不能理赔。除了向保险代理人了解以外,购买保险时也要多留意保险合同中的条款。
常见的导致不能理赔的原因主要是投保人不如实告之被保险人健康情况和保险代理人不详细解释各项保险条款。那么,有哪些条款是保险公司规定的不属于理赔范围呢?列出几条常见且容易被忽略的条款。
1、自杀。 身故保险承保的2年期内,不予理赔;此项不在意外保险范围内,不予赔付;
2、隐瞒被保险人健康情况、带病投保一旦被保险公司查出来,不予赔付也不退还保费;严格意义上属于骗保行为。
3、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为了规避道德风险,未成年儿童的意外保险保额不能超过20W;新闻上见过的把女儿放进洗衣机致死案件,是最明显的儿童伤害案。
4、被保险人犯罪或者抗法,吸食或注射毒品导致的被伤害均不予理赔;
5、酒驾、无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出车祸不予理赔;前不久在深圳发生的那起车祸,属于无证驾驶,保险公司是不给予赔付的;
6、艾滋病的理赔条款要看清楚,因个人行为错乱导致的染病不在保险责任内,不予赔付;
7、因酒精或者滥用药物引起的疾病不予理赔;
还有很多,就不一一列举了,总之,买保险弄清保障范围,看清基本条款很重要,不要偏听偏信,对自己的健康负责,对自己的银子负责。总之,买对保险很重要,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说完了哈,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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