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书卷八·一〇一】
夏醴谷督学广东,有门生郑齐一者,年少貌美,舟中妓醉而逼之。郑勃然怒曰:“使不得!”夏赠以诗云:“柔情似水从头抹,硬语如刀带酒听。”程鱼门北上,旅店主人招妓侑酒。鱼门与同饮,而却其眠,作诗曰:“花明野店春无主,月黑秋林幸有灯。”潘筠轩笑曰:“次句,有小说秉烛达旦之意。”
夏之蓉,(1698年—1785年),字芙裳,号醴谷。江苏高邮人,雍正十一年进士,入翰林。乾隆元年举鸿博,列二等,授翰林院检讨。历任福建乡试正考官,广东、湖南字政。归后主钟山丽正书院。通经史,善诗文。有《读史提要录》、《半舫斋诗文集》。
郑齐一。(资料缺)
程晋芳,(1718年—1784年),清代经学家、诗人。初名廷璜,字鱼门,号蕺园,歙县岑山渡(属安徽)人。1771年(乾隆三十六年)进士,由内阁中书改授吏部主事,迁员外郎,被举荐纂修四库全书。 著述甚丰,著有《蕺园诗集》10卷、《蕺园近诗》2卷、《勉行堂诗集》24卷等。
潘筠轩,乾隆年间翰林。袁枚朋友。(资料缺)
【闲言碎语】
上青楼、下花船,找几个歌姬一起猜枚行令,吟诗唱曲,把酒欢歌,是古代文人墨客的常见娱乐方式。几曲轻歌,数段曼舞,情迷意乱,鱼水共欢,都是项目套餐,无人嗔怪。但一旦有男子在如此场合下严词拒绝,便也算是欢场异数。虽源于洁身自爱之心,但貌同英雄豪杰之行,值得赋诗一赞。此种欢场之事游戏之作,不可不写欢场之事,但须脱去艳俗气息,才能够由俗入雅,因偏得正。要紧的一点是,绝对不能对欢场之事有鞭挞指责之语,如此写来,便显得作者虚伪无比。
夏之蓉赞门生拒绝醉妓强欢之句,“柔情似水从头抹,硬语如刀带酒听。”把歌姬的迷情之态,门生的怒拒之举,客观记录下来,虽然我们对门生之举有所赞誉,但对歌姬之态也未生讨厌。毕竟,她“带酒”了。一个“酒”字,让我们心生怜惜,难说厌憎。
倒是程晋芳与妓同饮,而拒其共眠,自己作诗曰:“花明野店春无主,月黑秋林幸有灯。”潘筠轩读过后笑着说:“第二句,有小说秉烛达旦之意。”言下之意,你是不是有点把自己行为的意义拔高了啊,弄得自己像关云长一样。当然,这是朋友间的互相调侃,轻松一下,无可厚非。
附:《三国演义·第二十五回·屯土山关公约三事 救白马曹操解重围》节略:“……次日班师还许昌。关公收拾车仗,请二嫂上车,亲自护车而行。于路安歇馆驿,操欲乱其君臣之礼,使关公与二嫂共处一室。关公乃秉烛立于户外,自夜达旦,毫无倦色。操见公如此,愈加敬服。既到许昌,操拨一府与关公居住。关公分一宅为两院,内门拨老军十人把守,关公自居外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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