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神知道我的那些怪癖,是否会因此提高我将来步入天堂的门槛?不管,先来自查自嘲一番。
从前:
看十分喜欢偶像剧或电影,截屏画面,想尽办法得到剧中出现的小饰品。大S演的《泡沫之夏》我保留了她那条绿色的蕾丝发带;《我的自由年代》把原著和电视人物签名照得到;多年以前岩井俊二的《情书》小说,求亲戚从香港的诚品书店买回,现在已绝版。我所拥有的“纪念品”,每次看到都能一一勾起我从前为之着迷的点滴。我想把我喜欢的东西占为己有,变成我人生中的一部分:美好,漂亮,追求,热血。那是一种小世界里的暗自喜欢。
喜欢用“如果。。。就。。。”占卜我即将出现的运气。“如果我骑上自行车能比那辆XXX公共汽车快到XXX站,我今天的考试就能过。”“如果今天老师上课不提问我,那这就是好运的一天。”“如果今天上午10点半前老板不催我交报告,我就不必在会上发言。”等等。对于不可控的事,我是有多彷徨,忐忑。
喜欢抠死皮。细节就不描述,我自己知道,不想神知道(细节)。我想这是因为我想从中获得可控的快感,而且无法忍受自身眼见的“残缺”。
我的钟,表时间拨前多于15分钟以上。这是我遇事无好的计划和好的章法。我对事件的掌控力和自控力不足那时是低于社会的一般平均水平。同时,我对自己的极度不信任,也不自信。
现在:
我已觉得上述的情况已渐渐离我远去。真正的改变是,我已不纠结、关注或花时间在我从前的怪癖里。现在的我,掌控力、自我效能感都有所提高,知道自己真正需要关注的是什么。不过,我依然有怪癖:
一直都喜欢汽油,柴油,油漆味。天生异样,每次闻到,精神大振(痴痴痴痴)。
喜欢把好吃的东西放最后。享受“先苦后甜”;但吃了甜食总要吃点咸,一点也不喜欢嘴里的甜味。咸鲜味令我更眷恋。
不爱露脚趾,穿凉鞋,喜欢穿袜子。天冷还要穿袜子睡。除了心理因素,可能现在的我更注重保暖,顺畅血液循环,身体健康与精力储备。
我渐渐喜欢“迎难而上”解决问题的心态。就像跑个中长跑时,累个半死,前面还有一条“长命斜坡”,此时需要动用你的爆发力,给自己一些bgm鼓励鼓励,跑过了的感觉是妙不可言的超爽。解决难题也一样。那些难题才是真正决定你生活中能否有令你激动人心,闪闪发光,瞬间鲜活的moment。
亲爱的神啊,我忽然觉得上面的全部全部,就是最靠近自己一直所探索的“自我评价体系”中的一部分。打破我思维和认知的局限,又了解自己多一点,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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