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来自奥地利大使馆的通知,着实让国人震惊了一把:今年一季度刚刚坐上国内保险一把手宝座的平安保险,其签证保险竟被奥地利大使馆“封杀”了!
奥地利大使馆的“封杀”通知很多持有平安签证保险的用户,当场被拒签,要求当场购买其他保险公司的签证保险,或者自己另外购买签证保险后改日递送材料,给很多人造成不便。
吃瓜群众纷纷表示不解,平安保险和奥地利大使馆之间发生什么纠葛了?怎么直接就下达这种“死亡通知令”?
先简单说说什么叫签证保险。
签证保险实际上就是为了满足申根国家对于申根签证的特殊要求,而必须购买的一种境外旅行综合意外险。在递交申根签证材料时,必须同时递交签证保险单,证明可担保国外住院费用及遣返费用,保障期限不得低于一个月,且医疗费用保险金额不得低于3万欧(30万元人民币)。
签证保险对医疗责任保额有要求既然签证保险是办理申根签证的必要条件,为什么平安保险会被“封杀”呢?
原来,事情的起因是平安养老保险的一名客户在海外发病,在提交理赔申请后,平安养老保险公司经过核赔调查,发现客户既往病史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属于除外责任,因此拒绝赔付。
客户到奥地利大使馆进行投诉,由于客户在诉求过程中描述有倾向性,奥地利大使馆也并未主动去了解具体情况,就直接下达了封杀令。
奥地利大使馆事情发生后,平安养老保险很重视,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失,派专员向奥地利大使馆解释此事,并就该投诉客户理赔一事协商进行了通融赔付,算是“妥善”解决了这件事情。4月23日,奥地利签证中心已恢复对持有平安保险保单旅客的申请。
这件事情,表面上看是由于客户的执着,借助外界的力量,改变了理赔的结果。但在浮生君看来,这件事情折射的是国内保险业的窘境:不如实告知的成本代价是多少?
保险合同是典型的附合合同,保险条款完全由保险公司拟定,投保人只能选择接受还是拒绝,对条款不具备协商修改的权利。而投保人多数是对保险领域不太熟悉的人,万一保险条款里有什么“坑”,一不小心可能会掉进去,因此大家习惯于将投、被保人称为弱势群体(相较保险公司而言)。
出于这一点考量,我国《保险法》对保单持有人进行了充分的保护,比如第30条就规定,当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因此,在实际理赔中,我们就会发现一个现象,只要客户会闹,甚至借助媒体的力量,最后保险公司就不得不赔付,或者至少要赔付一部分,此时保险公司俨然又成为了“弱势群体”。
不得不说,这个现象很怪异,因为这和法治的理念背道而驰。
平安保险集团回到这起事件本身,平安保险是否存在过错?过错是存在的,平安保险未有效地和客户进行沟通,而是直接下发了拒赔通知书,处理的比较生硬,没有人情味。
但是看问题不能本末倒置,该处理方式本身并未违反保险法和合同约定,既往病史不理赔是保险行业通行的条款,客户投保时未如实告知既往病史,是客户过错在先。
国内保险业与保险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大是全方位的,投保人不如实告知风气盛行就是其中之一,这其中一方面有业务员错误怂恿的因素在内,另一方面也有投保人对如实告知重要性认知度不足的原因在内。
不如实告知,最后不一定赔不到,因为有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保护。就算情节严重被拒赔,只要会闹,也是有获赔可能性的。再不济最后没闹成,保费也得还给我。因此,不如实告知的成本极低,除了损失了一部分资金的时间价值以外,投保人几乎不用承担任何经济上的风险。
国内保险法充分保护保单持有人,甚至在诉讼过程中让被保人和受益人获得超出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额外利益,浮生君并不反对,内心甚至隐隐支持(尽管理智上不应支持),因为这样可以让投保人买保险更放心。
但仅从奥地利大使馆封杀平安签证保险一事背后的原因来看,指责平安保险貌似就不是很理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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