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已是九月。
现在每年的九月,我都会想起一件事——司法考试。
对于曾经参加过司法考试的人来说,只有真正经历过那段日子,你才能够对司法考试留下毕生难忘的印记。
今年的司考,带着末代非法本最后一次机会的特殊符号,显得尤为热闹和激烈。
因为司考,我曾在【我的司考之路】系列文章中阐述过很多过往的经验和体会,在距离这次司考最后10天的日子里,我能给予的五个忠告,恐怕要比那些临考押题更加宝贵。
01
忠告一:你仍然有10天时间,而不是只剩下10天
此时很多人的心态都会焦虑,不断暗示自己说:我只剩下10天时间了,怎么办,怎么办?
不要把思想聚焦在问题上,多想想有什么解决办法。
试试一个秘诀,当然这也是时间管理的一个技巧——把每天分为上午、下午和晚上三段,那么你现在就有30个时间段用来复习。
或者分为早晨、上午、中午、下午、晚上五段,那么一下子变成50个时间段。
一下子,时间是不是又多出了不少,你可以像司考复习倒计时100天那样好好规划。在30段或50段里你要做什么,达到什么样的效果,心态会更加从容。
02
忠告二:长跑临近终点,即使你前半程跑得很好,不要松懈,全力冲刺
每个考生司考开始的时间有早有晚,不论你的复习时间跨度如何,总会有松有紧。
复习的正确时间安排是前松后紧,越到临考越紧,到最后考试两天,要像百米冲刺一样全力以赴应考。
司考复习更不能做虎头蛇尾之事。不少失败者,刚开始复习的时候风头正劲、状态奇好。但因为司考的战线很长,导致越到后期越松懈,优先掌握的考点和法条(如刑民先行)忘得一干二净,终以卷二或卷三拉低总分告终。
03
忠告三:考前至少请一周假,但不要在家复习
在职考生非常辛苦,不仅要完成工作,甚至还有家庭需要照顾。
司考能否通过的硬指标就是复习总时长和遍数。不要觉得考前突击复习,也能猜题通过。
对于在职考生,争取考前一周请假,全时复习。除了达到最后冲刺的目的外,排除工作等干扰,把状态调整到最佳,确保复习总时间。
但是,有的人也别小看休假这件看起来很容易的事。
如果安排不好,反而会成为另外一些人的滑铁卢。
在职考生因为工作等因素,格外珍惜时间的运用,抓紧时间复习。好不容易熬到考前,向公司请假,有整天大把时间复习了,却选择在家中进行。
不要对个人的自制力过于自信。在家复习,有床、有吃的,有电话、有网络、有电视,甚至有访客和送快递的,你需要更大的自制力来克服这些干扰。
选择家附近的图书馆或学校的自习室,就带上书和水,让自己随着环境沉浸进去,你会收获更大。
04
忠告四:除了学知识,不要忽视考前的基础准备工作
司考不同于其他考试,不是大家想的那样,平时认真复习,考前准备好笔和准考证,就可以奔赴考场了。
收拾好考试所用的文具,多准备几只黑色笔和2B铅笔、考前把铅笔削好。不要认为自己模拟考速度不错,等真正看到考卷的时候,你会发现很多题竟然不知道在考什么法条。
即使你已在考前把自己变成一名训练有素的考生,待到时间考试时卷一可提前30分钟考完,卷二应能提前15分钟,但卷三和卷四的时间还是会非常紧张。
卷三在最后时刻即使还有没完成的,你可以用全部选“C”或“ABCD”来瞎蒙。但是卷四你却无力这么做。如果收卷的那一刻,你还有1-2道卷四题没有回答,那就意味着直接失去10-20分,代价巨大。
所以,优先把文具准备好,确保考试之时全力大题,而不受找笔、削铅笔等不必要的浪费时间。
身份证和准考证自然也是必备选项。看看准考证上你的考场在哪里,非常有必要提前去考场看看,卷一是整个司考中最容易拿分的学科,不要懵懵懂懂地第一次跑到考场,心神不宁地先熟悉环境。
如果你距离考场较远,花点钱在考场附近预定一家好的酒店吧。不要舍不得花这个钱,连续两天,四门科目,体力消耗极大。我至今都记得自己在卷四铃声想起的那一刻正好完成答题的感觉,整个人都虚脱了。
酒店房间的窗户不要对着吵闹的马路,房间楼道也尽量选择安静不受干扰的楼层。把这些安排妥当,去附近逛逛,找几家合适的餐馆,把吃饭问题也解决掉。
不要认为这些事情考前做也行。临近考试,各种押题、考点和精华笔记都会涌现在你的面前,越到最后,把宝贵的时间留着干正事吧。
请把司考当成战场!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05
忠告五:脚踏实地,即使自我感觉复习的不好,也不要相信所谓的包过信息
无论是考前还是考后,因为参加司考者会留下自己的手机、微信和QQ等联系方式,也就自然而然地会收到很多这样的信息
或者在11月底司考成绩公布前,还有信息说:你的司考没有通过,现在联系某某老师,包通过。
不要相信,特别是考前不要受这样的信息干扰,认为自己复习没有把握,有没有可能通过这种作弊的方式一枪头过司考。
以我了解的情况和实际观察看——不、可、能!!!
安心把最后的10天利用好,无论最后的结果是否通过,相信你都会如我一样永远记住在生命的某一年,曾为这么一场特殊的考试奋斗、拼搏甚至沮丧过。这是一辈子没有参加过司考的人永远无法体会过的滋味,很棒!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