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听闻最新武汉大学生落户政策凭毕业证就可以了,于是我就第一时间带上毕业证去了一趟政务中心看了一下,平常政务中心人就比较多,不出意料这会更是人山人海了。没办法,见人实在太多了,简单咨询了一下需要带些资料和申请完创业工位之后就撤了,准备网上申请或者等人少点的时候再办。
根据《武汉市招才局、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放宽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试行政策的通知》(武招才办[2017]6号),市公安局决定,自2017年10月16日开始,全面受理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落户条件
1、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2、具有普通高校专科、本科以及非普通高校本科(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年龄不满40周岁的人员。
以上人员需办理配偶、子女、父母随迁落户的,应符合投靠条件。
二、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手写签名)(留存原件);
2、本人原籍《居民户口簿》或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自有房屋所有权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单位证明(留存原件);在租或借住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租赁房屋协议(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或房主书面借住证明(留存原件),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5、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房屋落户的,需提供关系凭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和房屋所有人书面同意书(留存原件);
6、有符合投靠条件的随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本人及16周岁以上随迁人员,需提供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或现场采集照片(人口系统中有二代证照片的可不提供)。
三、办理落户渠道
留汉大学毕业生办理落户,有自有房屋的,可在房屋所在地落户;无自有房屋的,可在单位集体户落户,也可在工作地、租赁房屋所在地或借住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
办理落户可选择以下两种渠道 :
(一)网上办 。申请人通过关注“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或登录“武汉公安云端窗口”( 使用手机“电子卡包”APP或“支付宝”APP扫描“http://ydck.whga.gov.cn”网站二维码),拍照或扫描上传需提交材料,网上审核通过的,可选择邮政快递寄送或到区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领取《准予迁移证明》。
(二)窗口办 。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到拟落户地的所在区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申办。有随迁人员的,5个工作日办结;无随迁人员的,材料齐全现场办结,开具《准予迁移证明》。
武汉市公安局
2017年10月15日
从政策文件的内容来看,需要准备什么东西还是很清楚的,不过有些资料估计大家可能会有些疑问,尤其是学历证明。接下来我就以自己的情况作为案例为大家解说一下,我大专学历是统招的,本科是自考的,所以决定就以统招大专的学历申请。
我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申报户口登记表》1份(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手写签名)(留存原件);
2.本人原籍《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材料说明
以下二项之一:
(1)申请人户口簿;
(2)申请人《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卡)》。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5.《居住凭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材料说明
以下两项之一:
(1)房屋租赁协议。
(2)房屋书面借住证明(房主手写签名)。
6.《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材料说明
以下三项之一:
(1)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书。
《学历证明》我用的是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我就讲一下如何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第一步:打开学信网,点击右侧学信档案的登录按钮选择登录
第二步:登录成功后就可以直接申请【在线验证报告】或者打开【高等教育信息】申请都可以。
第三步:选择申请并支付
第四歩:支付成功后,就可以显示“电子注册备案表”,这个表格是pdf格式,可以下载到本地。
以上仅供参考对照,具体的情况希望大家参照自己的学历信息以及武汉公安云端窗口的信息准备,预祝各位即将成为新武汉人的小伙伴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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