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很好的朋友,又是同乡,想一起做点事。找到我,让我牵头,知道就是想让我出点钱,凭经验把把关。答应了。约法三章,不能私下搞事,有事做在明处,有话说在桌面上。都同意。
开始都挺好,不久就有点分歧,但事情都还做的不错,中间出了事故,开始责怪、抱怨,但最后还是赚钱了。
到了分钱的时候,这两个好朋友真的翻脸了,不管不顾。我不理解,为什么会这样,又不是什么大钱,两边劝说,无效,最后只能独断主持自以为的公道。
事情是解决了,但两个好朋友成了路人,与我也远了。
事已过两个月,我至今不得其解。
真正了解一个人,吃喝多少年都没有用,一起做一回事,一起出行一次,啥都知道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