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78天,最终我们的大火花还是在昨天消失在了五月的开头,我没有找你,你也没有找我,以至于它坚持不到5.20的那天,我喜欢你的第120天。QQ不像微博,有补签卡,所以我想,到此为止吧。
该怎么说呢,我其实并没有向以前所想的那样--在火花消失的时候难受到不行,毕竟这可以说是我和你之间唯一的联系吧。相反,我的内心十分平静,仅仅只觉得遗憾。这大概就是失望的次数太多了,让我麻木了吧,不再对你抱有丝毫的幻想,哪怕联系没有了,也不会难过了。
我喜欢你这件事情,我从来没有否认过,也曾经和你坦白过,但你忽略了。我喜欢你这件事情,大概除了你,全世界都知道了。我喜欢你这件事情,不要说你了,连我都觉得不可思议。
其实,为什么会喜欢你,我到现在还说不清楚。可能是因为网络另一端的你给我的感觉太美好了,可能是因为我想象中的你太美好了。总之,你出现在一个我以为我不会喜欢上别人的时候,我就像以前一样,毫不犹豫的抓住了你。
可是啊,使劲儿浑身解数的我并没有得到你的亲睐。你就站在我的不可触及的地方,坚守着朋友的本分,一丝一毫也不肯向前。都说,女追男,隔层纱,可是那是建立在男生对女生有好感的基础上的。我们之间啊,都是我一个人的独角戏,只有我,没有你。喜欢你,就想溺在海里,你就像岸边遥不可及的绳子,我抓不住,最终我选择了沉入海底,放弃对你的追逐。
火花的消失其实让我松了一口气,与其让它继续苟延残喘的存在,不停的撩拨我的心,不如让它消失,眼不见心不烦。我想,这样,我可能可以不想起你。人啊,不允许别人欺骗自己,却在不断的自欺欺人。
我没有放下你,只是放弃了你。我说不出什么祝你早日偶遇佳人,白头偕老的这种祝福你的话,我只能祝你一路坦途,前途似锦。因为我只祝福你,并不想祝福她,也无法接受你的幸福不是我给的这件事实。我想,当我遇到另一个他时,你将成为我人生中的一段过往,想起你时,没有遗憾没有爱,有的仅仅是对故人的怀念,这大概是我们之间最好的结果了。
遇见你时
上帝在我耳边说了四个字
在劫难逃
而我却一直自欺欺人的认为是
白头偕老
到此为止吧。人若无欲无求,哪来的那么多情情爱爱,但正是因为这些情爱,才显出人生的多姿多彩,才不枉我走这一遭。
到此为止吧。最后,小女子不才,扰公子良久,未得公子亲睐,从此,所有仰慕之情,必将止于唇齿,溺于年华。自此一别,自是不必相见。他日若碰巧遇见,必恪守本分,不越雷池半步。愿公子安好。
到此为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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