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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罪与黑》中看巴赫金的复调理论

从《罪与黑》中看巴赫金的复调理论

作者: 元胜 | 来源:发表于2020-05-19 20:32 被阅读0次

    复调,本是音乐术语,指欧洲18世纪以前广泛运用的-种音乐体裁,它与和弦及十二音律音乐不同,没有主旋律和伴声之分,所有声音都按自己的声部进行,相互层叠,构成复调体音乐,如经文、赋格曲与复调幻想曲等。巴赫金借此词来概括陀思妥耶夫斯基创作的基本特征,他在《陀思妥耶夫斯基诗学问题》一书中提出,陀思妥耶夫斯基长篇小说的特点是,有着众多的各自独立而不相融合的声音和意识,由具有充分价值的(不同声音组成了复调。在陀氏作品里,众多性格和命运结合在某个统一的事件之中,他们有着平等的地位和声音,而相互之间不发生融合。复调小说理论不仅揭示了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说的艺术特色,也是巴赫金诗学理论的基本范畴之一。作者不让主人公独白表达各自的意识,而是让他们与作者对话,最终使作品成为具备对话功能的文本。正是从这个意义上,巴赫金称陀氏小说为复调小说。

    复调小说的内部对话分为三种类型。分别为:作品主人公的对话,作者与主人公之间的对话,作品结构的对话。

    在这里主要讨论一下作者与主人公之间的对话。

    关于作品中作者与主人公的关系,巴赫金把独白小说的视角与思维方式与复调小说做了详尽的比较:在独白构思中,主人公是封闭式的,他的活动和感受都不能超出作家为他设计的形象范围;他只能永远是他本人,主人公的自我意识被纳入作者意识的坚固框架内。在声音处理上,主人公的议论和见解由作者的议论为外壳表现出来。而复调小说的主人公与作者地位平等,且具有同等价值的自由人,他不是作者的传声筒,而与作者处于相互关系之中。主人公的意识一旦成为他人意识,其议论与作者的议论具有同等分量和价值,由此我们看到的主人公的重点为:他经受了什么,做了什么,他如何认识自己,而不是他是谁、他的形象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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