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哲学的逻辑在于从经验出发做分析,推到无可推处:作为关于人自身的知识。人作为经验的整体的东西的局限。局限可以作为特殊性来理解,特征。
哲学在于从经验探究其中的普遍逻辑。逻辑是一种原因。
亚里士多德从经验的划分开始,从经验到概念,得到的是最初的若干不能再分的概念,就是范畴。这是对于经验概念做一种经验性和认识能力的划分,是对于概念的内涵的分析。把其中为所有的概念所共同分有的若干概念称为范畴。它们就是本体论的逻辑基础。
只是亚里士多德还没有侧重于整体的形式来考虑经验。本体论的范畴还不是关于知识的形式的东西,还只是知识整体之部分的东西——角色——的指出。而这些角色如何嵌接构造为一个整体,亚里士多德还不作为考虑的重心。这是康德的工作。
本体论指出的范畴作为角色的情况,是一个例子。在w哲学研究里,就是实在嵌入用法的情况。实在指出一种角色,但是角色在这里就像语法这个概念也仅仅作为角色的指出,这时还没有内容给出来。这是指出的还是一种普遍逻辑的东西。而这普遍逻辑的指出,使得我们对于整体的东西具有一种逻辑形式的自觉,使得我们在经验中应当如何产生知识。
亚里士多德的工作,划分概念,基于的概念的内涵的分析中分析出来若干所有概念所共同分有的概念,这些概念作为所有概念共同的内涵,是一切概念的概念。把它们称为范畴,先天概念。它们不归于经验的经验性或经验成分,而是先天的。它们归于人的知识能力。从而可以说,本体论从经验出发首次达成了关于人的系统的考察。是苏格拉底的认识人自身的工作,并且是系统的,有根据的工作。
本体论的范畴,仅仅指出知识的若干角色。但是角色之间此时还是缺乏在构成一个知识时系统联系的指出。这里看出来角色这个概念的一些情况。诸范畴可以看作角色的罗列。但是并不考虑它们在一个经验中的如何组织起来的形式。指出本体论,还仅仅指出知识的诸角色的东西,还没有指出知识的普遍形式。就是说,本体论的范畴还只是概念的分析,而非知识的分析。知识在于句子,在于判断,而非概念。而关于知识的普遍形式的考虑,是康德的认识论的工作。
康德的认识论基于语言现象中命题的分析。思维在判断中的逻辑机能就是语言分析的结果,用作知性考察的诸契机。康德的工作基于语言分析之上。和本体论一样的地方在于,它们都是从经验出发但是搁置经验的经验性,而考察经验的普遍逻辑。范畴作为经验分析的结果,却是对于人的认识。
而弗雷格开始的语言分析,首次把经验带入考察的中心来。弗雷格以句子意谓真为轴心,以真为思考的基础。真命题总是关于经验的。对象和概念的划分,对象处于概念之下构成一个判断。在一般语言的句子里,涵项逻辑还仅仅是一种形式的思想,还不能马上产生富于结论的工作。它还仅仅是一种逻辑的开创。但在逻辑对象的情况中,通过概念文字,在基于真而真的推理的考察了,引出了数理逻辑。以及,在数作为逻辑对象的考察中,首先是富于启发性,然后也有成果。
在w,则引入实践的考察。哲学的逻辑在之前,在认知和实践之间,总是分裂的。康德的认识论,在处理实践问题时,仅仅指出不能把用于认知(在经验中使用知性)的知性用于实践。就是不能做先验运用。而概念的先验运用就是实践的情况:柏拉图的理念在先。其实,需要有意识地指出认知和实践的这个逻辑区分:经验在先,和理念在先。康德仅仅在人作为主体而言指出它,但是并没有进一步揭示任何细节的东西。仅仅指出人作为主体存在、体现在道德律中的自由意志的逻辑空位。
而w语言游戏的工作,从日常语言的考察指出语言要存在意义——存在意义就相当于有所表达以及可以理解,不然就不能称为存在意义,而后者有所表达和可以理解又基于某种确定性,而确定性最后落实在语法的揭示中——就要具有语法。
语法在语言向意义过渡中作为弥合两者之间的裂缝的作用,这么一个逻辑位置的指出,达成的是对于人的有意识的召唤。和康德的经验的考察相对比,知性是基于可感觉可体验的经验的分析的东西,但是知性本身是人的不自觉或无意识的逻辑机能。康德是基于经验推论知性感性的逻辑设想:从语言的有效使用出发,分析人的思维的逻辑机能,以及推论人的知性感性。w的语境原则也是一样。
区别在于:
知觉的经验又总是基于语言表达出来的。经验判断的或思想的真有赖于经验本身(亲知或直观)。(我们谈论经验时有两种方式,或者指现象的直观,或者指经验概念。)
而语言游戏的情况中,句子的含义并非就是其意义,还要处于语法形式的统一之下才构成意义。而语言不对实在负责。就是说,语法不是实在的分析的产物,不是实在的不独立部分。而在知觉的经验中,句子要作为关于事实的谈论,思想意谓真。句子对于思想的表达,是一种图象论,图示形式的相等。可以用本体论中形式作为实体的本体,是实体的分析的东西来做对比。在这里,思想对命题负责。但是,思想并非命题的意义。涵义或含义并非意义。
句子的含义可以是其涵义,但是也可以是其意谓。
比较
语言2中的“板石!” 句子的含义或字面的意思是概念词意谓的概念。
法院审判时,问某人,你做了这件事情么?
“做了。”
这个人在了解承认这件事情带来的结果之下,承认了这件事情。这就是在句子意谓真而言开始的一个语言游戏。这里开始一个语言游戏的不是思想,而是思想的真。联系概念文字中基于真而真的推理。
2
市场解决的是外部性问题。对于一个企业是内部性的东西,对于其中的个体是外部性的东西。薪资解决的是企业和劳动者的外部关系。管理则是基于效率的考虑处理企业内部成员之间的关系。这里要把对于人的劳动的尊重作为前提。
管理处理的是企业和个体之间的外部性之外的,个体作为企业成员在这个条件约束之下相互关系的处理。它以个体与企业和外部关系为边界。管理如果违反这种外部关系的成立的基础,譬如脱岗,或不按时开工资,那么管理的基础就不存在了。另一方面,维持这种外部关系,又是管理的上限。管理是企业管理者向员工单方向的,这种上限就体现在管理者所提出的要求不能逾越这种外部关系的基础的东西。譬如不能被接受的程度的加班。
3
w的语言游戏的意义,考察的是奠基于社会认知的实践。
柏拉图的实践中作为目的的理念,又有其来源或根据的考察。w在语言游戏的自觉中,是基于社会认知作为有意识地考虑的东西的领会的根据。我们从文化建制的东西来理解语言游戏。
理念先于经验,仅仅在于实践中目的的东西先于遵从规则所产生的行动的结果,在于目的对于结果的规范:结果符合目的或结果与目的一致。但是,这里考察的仅仅是一个实践的目的和结果以及行动之间的联系。
这里并不进一步考虑目的的根据的东西。我们基于什么选择一种目的。这是另一件事情。
就语言游戏的意义考察而言,我们考虑的是意义的存在的可能性问题。语言的意义的存在需要确定性,而非随意联系。因此,这里就把一种语法的随意的情况排除在外了。要有根据地说。语法不对实在负责。这个语法分析的句子仅仅指出语法这个逻辑空位的存在,并不对语法考察的来源有任何指出。w把它落在外在标准里。
人怎么理解善意恶意?怎么对此作出回应?
首先,我们要了解社会生活中某种一般的规则,在某件事情中一般的分寸,这属于文化建制的东西。然后我们才能基于以它们为基准判断某种行为。譬如在内地没有给小费或施舍的传统。给了的就可以看作一种善意。譬如在一个不尊重人的文化里,能给予人以利益关系的考虑之外的尊重的,可以看作具有善意的。然后是对此作出回应。对于善意的行动付之以相应的回应。
严格而言,这不属于w用于理解语言游戏的文化建制的东西。w的社会认知是在行动和语言游戏时所考虑的东西,这是一种直接的东西。文化建制中的东西。但是善恶属于伦理价值判断,它们并非我们社会生活中所考虑的东西。w的语言游戏的语法,是紧贴于语言,在经验中升起的东西。它落实在规则里。而遵从规则时人不作判断。遵从规则时,产生行动,人并不在这时把判断规则的好坏纳入遵从规则的条件,引入规则的根据(合理性)的审视。而伦理价值判断是经验的客观性之外以人作为主体为轴心所产生的东西。
理解善恶有外在标准。但是,通过外在标准可以断言的善恶,就可以欺骗。w在私有语言中,它不是一个语言游戏的结束,而是开始一个语言游戏。这在感觉表达式中是可以的。我们可以并不基于表达我疼的目的而言使用“我疼!",而是在说“我疼!”所嵌入的遵从规则中使用它。这时,我们说它时,考虑的东西并非我的感觉疼,而是通过说它所开启的一个语言游戏所考虑的东西。譬如病人说手疼,意在让医生看看他的手伤。他并无意于让医生来感觉到自己的如此这般的疼。但是,在伦理价值判断的情况里,我们通过语言游戏所领会的就是它,它是语言游戏中我们所考虑的东西,语言游戏的轴心。这时,我们难以避开它们来谈论理解和表达。
善恶有外在标准。可是同时基于外在标准所断言的善恶都只是某种文化建制的东西的表达,它们就还不是主观善恶的判断的根据。它们仅仅是社会逻辑的东西。而如果我们从侧面了解到一个人如此这般所做的事情并没有把善恶的表达看作一种语言游戏,就是说,人们在做的时候并不考虑别人会如何理解或看待自己的行动,也不诉求一种语言游戏所要求的确定性中的善恶作为意义的东西的表达,这时,其行动就取消了外在标准。或者说它就不是在社会逻辑的意义上的行动。它只是一种发乎于心的东西。遵从内在的规范。
不能在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在社会生活的基层构建的文化建制的东西的考虑而言使用内在规范。就像康德的先验概念只能做经验使用,而反过来在实践中指出内在的主观的道德所占有的终极的位置。w的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的语法考察指出的是社会生活层面的实践上的经验论,类比于知性的经验运用,w的语言也在语境的考察中给出。语法指出先验的逻辑位置,但是补充这个空位的内容,却在经验的语境中领会。
而伦理价值判断、审美,它们自我规范,或者说自身作为外在做出来的东西的根据。而其自身并不为外在的东西的考虑所规范。按元宝老师,它们(形而上学)自我为轴心。形而上学在从认知拓展到实践后,就从知性进到伦理道德判断。
按w的意义理论,意义作为实在和语法的结合。用代数类比,
f(x)。
f()指语法。x指实在。函数值即意义。这是一个运算,而非一个代数等式。
在实践中考虑伦理价值判断,则基于做出来的东西,我们并不能基于语境领会它们。它们可以是私有的。有一些部分可以是公共的,作为社会构成的不同人之间的交集。社会存在于或奠基于这些交集之中。
可以把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的实践,看作从生活形式作为不满足的某类事情,向由特定的实在补充它之后,指出一个满足的个别的事情。意义的东西。但是在伦理道德判断在审美中,做出来的东西,现象,和意义之间不是一种嵌入的关系。而是实在和意义之间处于一种从个别的东西向种类的东西、理念的回归之中。意义在此是理念而非个别的东西,就是说不是实在自身作为意义的构成部分,不像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嵌入生活形式之中所构成的意义那样,实在作为其独立或满足的部分的东西。或者弗雷格的对象之于客观思想的关系。
作为逻辑空位指出来的,经分析得到的语法,在经验中还只是一个逻辑空位。但是对于实践的考察而言,它已经指出一种行动在原则上的自觉了。它带来有意识的实践。并且,首先它考虑的是语法规则本身作为目的的考察。
行动的自觉在于联系目的,受到目的的规范。但是目的是可思的东西,行动只是可见的东西。我们要从可见的行动推进到可思的目的,要从语境中领会。
行动的自觉是从行动推进到目的。而目的的自觉则是一种目的或现实认知的东西的根据的考虑:一种目的的设定的必要性,根据。这里就带入伦理价值判断和审美这些主观的东西。它们作为实践中最初的根据,类比于康德的知性之于经验,亚里士多德的范畴之于经验,都是自身再无根据的东西,逻辑的东西。
逻辑之间基于考虑的东西的区别,视角的区别而有所不同。相同的则是它们都是那种视角所可以推到的最初的本原。
4
人只听得进想听的愿意听的。从一个人听得进的东西可以反观这个人是什么样的一个人。
5
孩提时代,小学初中当以人性的启发,社会认知,自我探索为主要的任务。譬如诚实、真、美感、勇气、尊重、宽容,以及天真。它们是奠定一个人的一生的最初的基底。如同一个电脑底层加装的操作系统。在这些经过成人实践和审视后视为有价值的理念得到确认后,种种专科的知识才能作为加载其上的东西在进一步的求知中需要认知。
前者建立的是一个人作为个体的自我认知,后者则是关于大自然以及社会的认知。作为一个人可以做这样工作或那样工作,但是作为一个人的自我认知的东西却不基于职业的区别而区别。
现在的教育是从小到大功利过重,自我认知提示却缺失。人作为工具被教导而非人作为主体被培养。
哲学的逻辑是成年人的自我教育。是一成年人有能力脱离经验的规训之后自我的自觉探索。它带来的,是对于经验的生活世界的最初的基底,我们思维的逻辑的东西的触动,探究和认知或揭示,以及改变。改变不只是a变为b,更是无意识到有意识,从无到有的变化。可是它们对于生命而言,不过就是最初与生俱来的那些热情的东西的不加阻挡地宣泄。在孩子时代,功利的做法是不加选择地对于它懵懂的种种设想,未加确认的还没有根据,加以无视,同时摒弃生命和野蛮,而另外以退一步而确定的经验知识取代之。这是一种盲目的保守。相反的情况是宗教环境中,大胆甚至武断地对于自我认知作出一些断言。别的情况,任何威权社会里,也总有这样那样的意识形态在此作出未经审视的断言。在这里经历理性基本的审视是必要的。它使得一种自我认知的断言或概念中具有基本的理性。某种程度脱离无意识的野蛮。
在越后越被要求考虑的东西,不过就是一开始就蛮荒混沌中种种没有根据地设想幻想妄想过的东西,随后由于没有根据的支持被无视。但是它们所补充的那些逻辑空位始终没有取消,它们始终在那里召唤人的有意识 有根据地对它们作出回应。经验生活地要求使得人先关注经验的东西。但是在另一个端点,考虑死亡,总会使人回到最初的东西的考虑里来:从眼所见到脑所思,从脑所思到心所感,到生命的体验和实践。两者之间的过渡和衔接需要被指出。
6
文化建制的传统提供了一些公共的套路、遵从规则的东西,使得一种行为的理解基于它而可能。
而天真的语言,婴儿学语,以及成人的发乎于心的感性语言,其综观的根据不走套路。而是直接以一种内在所思为综观形式。这里,语言的可能,是落在现实的有效使用之中。我们真诚的语言,在恰当的环境下会被理解和回应。
文化建制所构建的社会形式,在于达成不同人之间的社会协作。而一个人对于另一个人所要求的,在于现象中的行动和现象中的结果。在社会生活中,我们只关心现象中的结果,不考究超越现象的动机。在这里,人的日常所思就是现象的东西或外在的东西。内在的东西在私人语言以及随后的讨论中被搁置在语言游戏之外,摆设的东西。就是说,内在的所思如果不以外在的现象中的东西为对象,不以外在的东西为轴心,那么它就陷于语法的悬置或虚构。语言游戏没有意义。它们不可说。说了也是意义不存在的情况。
文化建制以外在的东西空间现象中的东西为考虑的对象。文化建制是一套逻辑体系。就像康德的知性还是或者直接或者间接用于感性材料的综合统一,这套逻辑体系也是直接或间接落实到外在的或现象中的说和做上。外在标准。
这里取外在标准,在于w的语言游戏所处理的是我们的社会生活的日常发生的社会协作,它们所考虑的东西,关心的东西并非一个人的内心感受,而是外在的东西。譬如语言2里,
a:“板石!”
b递板石给他。
这里并不是以一个人的思想,一个人的内心感受,意志作为自身完全的对象,作出一种本质主义的理解。而是把它嵌入外在的生存活动中物质生活的流动之中。
但是这并不否定人的内心生活。感觉疼的存在并不被否定。只是它无从表达。
但是在实践领域的伦理价值判断,审美,它们本身就是实践中作为目的的理念的产生出来的原则的东西,它们本身就处于这样的逻辑位置之中,并非以自身作为截取出来的静态的图像作为认知的对象。它类似于语言游戏中的情况,不同的是,语言游戏把自身作为实在的角色嵌入生活形式之中达成意义的表达,而这里它们把自身作为综观由自身衔接经验时给出经验中的目的的实践的轴心的东西。它们处于类比语言游戏中综观形式的逻辑位置。
7
本体论是词项逻辑,是主词逻辑。康德的模态是谓词。逻辑学上的谓词逻辑是怎么回事?弗雷格的涵项逻辑,在概念文字中基于真而真的推理中的运用里,可以看作谓词逻辑么?
词项逻辑推理是从关系到另一个关系的推进。概念文字中命题作为真值涵项,就不是一般的关系了。它已经把关系这个逻辑空位落实到真值了。这就使得关系落实到谓词上了。
而日常语言的意义考察里在语言游戏之外引入或指出一个语法考察的逻辑空位。
弗雷格的涵项逻辑的语境在于命题意谓真。真是语境中给出来的。至于语境如何给出真,弗雷格没有讨论。但是我们可以设想,可以是一个经验命题基于经验为真。弗雷格关注的是一个指出意谓真的句子在何种程度上有助于名称的意谓的指出。
而后期w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的语法考察的语境原则,在于从语境中基于外在标准领会语言游戏中我们所考虑的东西,它规范着语法规则。外在标准,在此既是落到实处的细节的东西,又是整体上所考虑的东西的审视的根据或来源。后者使得我们日常所考虑的东西落到外在的事情里。外在的东西规范着人思考的东西。这样就在语言游戏里把私有的心理现象的考虑作为规范语言游戏的轴心的情况给排除出去了。
8
心理现象的泛化,是不同事情之间不同的因之间的遮蔽。造成同一个层面的东西之间的认知障碍。
理解中的本质主义,则是实在向语法或综观形式或我们所考虑的东西的泛化。可以类比于亚里士多德的作为多的质料其自身作为实体的一所具有的形式,和和它们看作一个的实体的形式之间的混淆。实在的本质主义得到的仅仅指出实在的字面的意思,表层语法的结果。而语言游戏的语法在于指出字面的意思的东西在语境中所嵌入的用法。
本体论中建筑的例子可以同时适用于w的语法考察。条石用作屋子中的门槛。条石对于屋子而言就是实在的东西。门槛则是实在的用法。而门槛之于屋子则是逻辑中的角色。条石不分有屋子的思想,但是门槛分有形式的思想,它就是屋子这种形式的逻辑构成。我们不能把条石自身作为实体或事物所具有的形式,带入屋子的形式的构成中来。因为这里条石作为实体,在参与屋子的构成中,是作为质料的角色。而质料不分有整体的形式的思想。也就是w指出的语法不对实在负责。语法对意义负责。它受到我们如此这般适用语言时所考虑的东西负责。在屋子的例子中,整体的形式——屋子——对于整体的实体——屋子——负责。
9
语法的多样性。在于指出语法作为一个逻辑空位,它不对实在负责,反过来用于实在(语言游戏)的综观统一的形式。
联系目的的原则,和实践中做出来的东西作为某种原则的表达,这时原则本身成为目的的东西之间的区别。
我们在实践中着眼于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中目的的东西的产生的根据和原则时,原则在此是不满足的。它总还是要结合经验情况才产生出目的来。就是说,我们在经验的东西的考虑中,原则是不满足的。
但是我们在强调一种目的的原则性时,譬如在司法实践中对判例做违.宪审查时,考虑的就是一种原则性诉求的表达。宪法作为立法原则,作为诸法之法。
我们通过经验中的实践,要表达的可以并非一种经验的目的,而是一种原则性。这时,目的本身就不是经验的东西而是原则本身。
伦理价值判断的表达,以经验的实践为实在,以经验中做出来的东西为语言游戏。并且,仅仅是这种实在中现实中做出来的东西才堪担当它们的语言/实在。说出来的句子,用作一个人的伦理价值判断,是缺乏语法根据的。它们还仅仅是设想,还没有落到实处。落到实处就是在实在中诉诸实践做出来,构成一个有意义的表达。我们一般基于语言游戏来考虑其意义。说对于伦理价值判断而言,还并没有给出实在,还没有给出一个语言游戏。它们的实在是做。
教育中的言传身教,就是这样发生作用的。俗话说听其言观其行。说和做在伦理价值判断,在原则性的判断的给出里,就是w的哲学研究的写作方式:
w要指出的是一些语法上的逻辑命题。譬如本质在语法中道出自身,语法不对实在负责,这样一些指出语法在意义的构成中占据独立于语言之外的逻辑空位的情况。但是w的论证只能从日常语言的有效适用的例子出发。在日常语言的使用的种种例子的剖析中共同地指出这一点。这就是从现实中语言的有效使用,从我们的做中,指出其中语法分析的普遍逻辑:这些超级的语法句子。
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考虑的是我们日常考虑的东西。普遍逻辑不算我们日常考虑的东西。它们是我们反思、分析的产物。日常语言针对的是经验的东西。语言2中那样,a要求b递个板石 这样的事情。
形而上的伦理价值判断并非不存在于经验世界。但是不存在于经验的东西的理解之内。在理解时,根据的根据不是被关注的东西。但是这并不否定根据的根据的存在。
原因的系列没有尽头。根据的系列却有尽头。我们在逻辑的东西而言,作为根据的尽头。或者说,我们谈到根据的时候,总是基于某件事情的理解或认知而言。它是一件可以说清楚的东西,是有限的。根据有尽头。
但是把一件事情置于语境中去,进一步考察语境的根据。这时,就是在超越既有的文化传统的视野来审视它们本身。我们从文化的自觉,试图推进到文化的来源的自觉。这将会使文化归于一种逻辑的东西。哲学的逻辑。或者归于某种信念、信仰的东西。
信念和逻辑有清晰划分么?逻辑是分析的产物。信念却是对于既有的作为原则的东西的自觉诉求。它不是分析的结果,反而是经验的一种开端。信念的内容可以是经验的,也可以是先天的,譬如科学对于真的诉求,而真是逻辑。
10
实践中有目的,和目的的产生的根据或理由的区别。目的作为意志的东西对于行动是原因。但是目的发生的原则,还不是遵从规则能够产生出行动来那样产生目的。原则还要结合经验的东西才能产生目的。就像康德的知性非得在经验材料里才能产生出经验知识来,不能先验运用。
但是另一面,我们在社会生活中,所要求的恰恰只是一种原则性。就像维特在一片叶子用于叶子的普遍形状的表示那样,我们可以在经验的实践中恰恰着眼于一般原则的东西。这样的话,似乎原则的东西也可以成为实践的目的了。
韩指出根据对于结果的东西是构成性的,原因却是外在的。
差不多可以归结为有意识和不自觉之间的区别。譬如人在情绪心理机制下的反应。被冒犯了,我会生气,对他发火。这里人的行动不是在遵从规则。遵从规则是按照知道对方理解的方式作出表达,并且期待对方按照规则作出相应的回应,这就是遵从规则。遵从规则是参与语言游戏的人自觉地遵从规则的结果。而被冒犯了发火,在意的不是让对方理解我发火了,而是让我的行为作为他的行动的实在的边界树立起来。对他造成实在的影响。我要的是这个结果,在某种程度上一种必然律上的不允许例外的结果。是在一种负责造成一种不可接受的结果而言的逼迫。就像饿了要吃饭,人处于恐惧之下的行动是不自觉的,以结果的认知为目的,并且对于过程不讲究规则。这就使得过程没有遵从规则的约束可言。
基于遵从规则的自觉来区分。恐惧之下,人要求结果的确定性时,并不对遵从规则具有确定的要求。这里没有遵从规则的自觉,只有结果的要求。而在遵从规则中,其自觉蕴含目的的规范。就是说,我们在遵从规则地行动时,总是在于达成一种生活形式的东西。而对结果的要求所要求的,不是一种生活形式的东西,而是一种实在。
这里的实在怎么看待?在语言游戏里,实在作为表达在于指出意义。以那意义的东西作为语言游戏的目的。在语言2里,“板石!” ,另一人把板石给他。这里的板石是嵌入生活形式之中的东西。离开生活形式,板石在这里就还是孤立的,和社会生活没有勾连,嵌入其中。
这里结果的东西不是板石这东西,而是b把板石给a。这里还是可以归于威胁,命令这种生活形式之下。社会生活中的行为方式,既有命令这种情况,也有协商约定的情况,有抢劫也有施舍,有恶有善。
前面提到人处于恐惧之下的行动是不自觉的,以结果的认知为目的,并且对于过程不讲究规则。这是对于根据的根据的考虑。恐惧之下,人不自觉地就处于命令/服从这种行为方式。这种行为方式就是把行动的根据置于考虑的内容之外。相反的情况是约定。我们了解一个约定的产生的根据,我们根据某些需要和原则作出了某些约定。我们在约定之中可以包含种种例外的处理。违约的责任以及免责条款。
就像路边的围栏对于路上开着的车的实在的约束。我在发怒时考虑的是通过实在的约束规范对方的行为,而非基于某种规则的表达的被理解来规范他的行为。
意志作为产生行动的东西,充分根据,可以看作原因。在这里的充分根据,可以看作一种满足性。
11
(心理问题在于情绪的泛化。情绪的惯性、方式上的习惯,一件事情上的东西泛化到不相干的事情上去,造成问题。情绪和做事情的方式,本来都是为具体的事情所规范的。做好一件事情,发生一件好事,会愉悦。针对一件具体的事情,我们可以考虑恰当的方式去做。
情绪可以是一件事情的结果的东西,泛化到别的事情上就成为原因了。使人产生先入为主的偏见。(譬如畏难造成行动障碍)这就使得情绪脱离具体事情的规范,而开始规范别的东西了。而这是非理性的。
做事情的方式也是一样。不同的事情遵从不同的规则。并没有同一个遵从规则可以通行。譬如请求和命令是两种方式。另一种情况是命令和服从之间作为一个行为方式中的不同角色的区别。)
心理问题源于泛化。一件事情上的东西泛化到不相干的事情上去,造成问题。情绪可以是一件事情的结果的东西,泛化到别的事情上就成为原因了。使人产生先入为主的偏见。(譬如畏难离开具体事情造成行动障碍)
观点和逻辑问题不是心理学处理的东西。
w的语法分析,可以把本质主义看作一种泛化:实在对于语法的泛化。泛化在于用一个东西的存在掩盖别的东西的存在。在语言游戏里,就是用实在掩盖语法。w通过指出语法不对实在负责来揭示语法独立于实在的这么一个逻辑位置的存在。
本质主义是一种没有根据的泛化:实在掩盖语法。
它的根源,在于我们总是基于有意识的既有认知中的概念和逻辑来解释现象。当一种现象的解释需要的逻辑超出既有的认知时,我们或者承认自己的无知,或者勉强解释。后者就是用既有的逻辑解释它所不能解释的现象——语言游戏的日常有效使用。解释力的边界可以在出现神奇时作出越界的标记。脱离语境,给出一个专名“柏拉图”,就有现象中的对象 柏拉图 与之相应,这是神奇的。只有通过命名游戏给出一个所指,我们才能说给出来柏拉图这个人。
只要有神奇的地方,就是既有逻辑的解释所不及的东西。这时要考虑的是逻辑本身的解释力的不足,而非现象的神奇。
本质主义满足于现象的神奇,停留于逻辑解释力的不足。这是逻辑问题。不是现象的问题。
现象总是作为语境的东西,作为我们最先需要接受的东西。而逻辑的解释力在于对现象的解释归于平常。归于平常是逻辑的解释力的判断的标记。
泛化的问题根源,在于认知逻辑的不到位。俗话,大脑缺根筋。这是逻辑问题,不是经验问题。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