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我应该养一只宠物了。养什么呢?那就养一只狗呗!刚好,有只流浪狗送上门来。
未出阁之前,娘家一直养狗,换了一只又一只,或被偷了,或被杀了。从没有一只狗狗寿终正寝。我们几个孩子,总是在失去的悲伤流泪,后又复得的欢喜雀跃中不断往返。
我从未独立养一只狗,尤其是宠物狗。
农村的狗狗都是满院子,满村子乱窜,不用洗澡,理发,处理便便。它们自己知道什么地方可以方便,哪里是它的居所。吃的也很随便,馒头、剩饭,甚至鸡食、猪食,它都能吃。
我没有养宠物狗的经验。它吃的金贵,什么狗粮啊,肉啊。城里屋子小,便便要清理,还得给剪毛,护理。我自己都懒得护理,何况狗乎?
人年龄越大,眼窝子越浅,越不愿意面对生离死别。狗和人一样,都会有个七灾八难的……过去养的那只乌龟就是命丧我手的,还有那只红颜命薄的鹦鹉……
我不确定宠物狗会不会如看家护院的土狗那般忠诚。娘家养的狗都甚是忠诚,城里的宠物狗就难说了。我想,狗同人一样,原配舍命创立家业,小白脸则单单图财。
闺蜜小美说我想多了,狗就是狗,哪有人那么复杂!
恰好闺蜜小美,发小大美,也想养只狗。我们就愉快的决定了,共同养一只。发小阅狗无数,闺蜜热情有爱。三人合养,美哉,快哉!
这是一只流浪狗,看样子是只青年或中年哈士奇,身体很强壮的样子。这只狗狗主动向闺蜜示好,求收养。闺蜜见他生的“英武”,便决定收留它,给他起名“大傻哈”。
我们商议,可以轮流遛狗,也可同时遛狗。既然收养了,就要使劲地爱它,不是吗?
孩子长大,爱人忙于事业,我等家庭主妇已然失业。整日逛街、购物,约会、咖啡,读书码、字甚是无聊。有个活物陪伴,也不失为一件美事。
狗一向是最通人性的。它甚能明白人语,我们也想尝试了解狗语。就当又养一儿一女。
只等着办好手续,狗狗进门。以后的日子,或一人一狗,或二人一狗,或三人一狗。希望这是一只温顺的狗狗,可千万不要成了鲁迅先生笔下的“落水狗”!你不负我逗遛、饲养之恩。我不负你讨好、陪伴之乐!如此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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