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我十五,我喜欢的人,她也十五。
我小心不露锋芒地慢慢看着她推着自行车,隐在两道路沿石的交点。
那时,最喜欢的,便是放学。
傍晚黄昏那一热余晖的光线打在车区的白杨树叶上,留出一半给她,在那浓馥的黑色秀发上,洒下一层惬意的光亮。那是比任何染色剂都要干净好看的色彩。
每当这时,随着一串串欢笑交谈声、开锁推车声、脚步游走声,在一方小小的车区里,一排排整齐的白杨,树下是一排排零落的小车子,我们就任温暖的晚风与有点无力的阳光,一点点送我们回家。一路天际娇艳晕红,残阳如砂,染遍云朵。
我望见她,大概百十米,感觉脸发烫,赶紧别过头去。
她抱着书笑着,我偷瞄着盯着,脑中空着,却剩下两句话:
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一阵阵微风吹过我发烫的脸颊。我出了校门,顺着路,迎着光骑快了一点,想让风强一些,带走我忐忑的体温。一时间因心虚或是害怕而使自行车极其飘忽,手和脚和汗一起随橙红色的风消散,回到家还得编一个为何晚的理由。
夜景很温和,轻声告诉我星星在天上闪烁。近秋草木独有的体香使不安余悸的思维闭上了眼睛。黑色在流动,把一切都浸染,到天亮才干。
我可能叹过气,但始终没有做任何事。
我们有着共同的朋友,但她应许不知道我的名字,也只是在我帮忙的时候偶尔笑笑。
我和平常一样,她也一样。
一样了三年。
彼采艾兮,如三岁兮。
未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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