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听到一个有意思的观点:
我们观察事物的方式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原因论,一种是目的论。
所谓原因论,就是凡事找个原因。
比如我手头的工作一拖再拖,在刷剧、刷抖音、刷微博的状态下过了两个礼拜,最终不得不加班加点应付差事。用“原因论”来解释,可能是我最近身体状态不好,可能受肺炎疫情影响精神压力大,可能是当今的电子设备太过方便进而干扰注意力,等等。
再比如我在辅导孩子作业时冲孩子大喊大叫、大发雷霆。为啥?因为孩子不认真,因为我没耐心,因为我觉得这种激烈的方式有效果,等等。
总之,我要找到个原因。
还有一种成为“目的论”的观察方式呢?就是不管自己做了什么事,都要想方设法洞察到自己最可能真实的心里目的。
同样面对手头的工作一拖再拖的事实。为啥?可能是我想逃避困难,因为我想躲掉领导安排的这项工作任务,等等。
同样,用“目的论”解释在辅导孩子作业时冲孩子大喊大叫、大发雷霆的原因。因为我想靠激烈情绪改变孩子的行为,因为我想通过吓唬的方式让孩子顺从我的意愿,等等。
总之,“目的论”直接指向一切行为的作用效果。
对比两种观察世界的方式,“原因论”总是可以让人心里很舒服,包括“找原因”的过程也让人心里很舒服,适合自我安慰,甚至是自欺欺人。而按照“目的论”的方式思考问题,总是很艰难的,不仅体现在自我反思的过程很艰难,更体现在对自我心里真实目的的无情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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