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走时,Velma听我说会打Euchre,却不会打Rummy,说比Euchre还简单,很乐意教我。Velma提过不只一次了,之前也有好几个邻居说过,我就决定跟着Velma去学学。活到老,学到老!
Velma说要带Nickles,如果我没有,她有很多,可以借我。
知道Nickle指的是硬币,但到底是多少钱?回来一查,原来是指5分钱。遂将家中所有的硬币倒在桌上,找出十来个Nickles。
到达社区中心,看看几桌牌友,绝大多数都认识或面熟。看来,这一年多混社区还是颇有成效。
径直来到Velma边上,我说就坐在一旁看她打,不上场。Velma却说让我直接上,她会教我的。看到这一桌的其余两人Paul与Barbara都早已相熟,就决定厚着脸皮上场开打。
注意到有人用一种木制托架收纳纸牌,第一次见到,真是开了眼界。其实,打Rummy每人手上的牌真不多,初始牌就十张,后来加上买牌,最多二十张左右,用这个托架似乎有些多余。回想在国内打牌,有时好几副牌,满手都抓不住,若有这神器,还真有市场。
打Rummy最让人放松的是,四人成一桌,无需组队,各打各的,这样不用担心伙伴会讨厌我这个一无所知的猪队友。
Velma说只需十个Nickels,我数了数,够用,还多几个。这个Nickle是用来购买别人打出的牌。付出的Nicke就会集中放到一个小盘中。
起初有些迷糊,错过几次,就清楚规则了。Rummy纸牌的目标是通过组合和出牌,尽快将手中的牌打出去,减少剩余的点数。谁先出完,就是赢家,然后计算其他玩家手上留牌的点数,并进行累积。
一共两局,每局共七轮,每轮出牌的规则不同,七轮结束,得分最少的就是赢家。
第一局下来,我居然赢了。被告知那盘中的Nickles全归我。我问是不是我先保留,最后再返回给大家?告知都归我了。就这么喜滋滋地收下了一堆Nickles。
第二局开始,我因为是赢家,就由我开始发牌。同样是七轮,没料到我又赢了。又一盆Nickles归我了。好似有这么一种现象,通常新手运气离奇地好,赢的机遇比较大。
Barbara就开心地广告,Shelley是第一次打Rummy,居然两局都赢了。大家都鼓掌祝贺。
如此,又学会一项新玩法,带着一袋子Nickles,叮当叮当地回家了。
后续:
有天晨走时同Gilbert聊天,我说参加社区活动,既学习了新的玩法,又在场景中学习英语,一举两得。顺便聊到刚学会的Italian Rummy,知道了nickle。
Gilbert非常赞同。
继续聊起钱的表述,我总听人家说100 Bulk,而不是100 dollars。
Gilbert说这是美加的用法。而英国,你若说Bulk,人家听不懂。在英国,人们用Quid表示Pound。例如“That’ll be 10 quid.”(那是10英镑。)
感觉这Bulk与Quid,类似中文里的“块”,一块钱,而不是一元钱。从这点看,东西方有些类似呢。
专门学习英语,太累了,就这么玩中学,边玩边学,结识新朋友,蛮有趣的呢。
Gilbert又提到,他做过英语讲师,他有个观点,每个人都有口音,不需要纠正别人。只要多讲多沟通就行,他认为我已经很好了。
老师的鼓励让我很受用。但深知水平还差得很。前天在点餐时,我想换个三明治,正在考虑,其实菜单很多看不太懂,有些懵圈。Brenda推荐B.L.T.,一看菜单上真还有。我立即虚心请教,问询什么是B.L.T.?她告知代表 Bacon, Lettuce, and Tomato(培根、生菜和番茄), 是一种经典三明治的缩写。
路漫漫其修远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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