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狗 (02)

作者: 夜见 | 来源:发表于2018-05-29 00:41 被阅读36次

    2.

    对我充满鼓动意味的话,狗置之不理。

    “狗”是这条狗的名字,它的爱称是,把这个名字念两遍。

    给它起名字的时候,我对它还缺乏足够的了解。现在我已经知道了,它对家没有概念,有没有家对它来说无所谓,这一点从它至少已经流浪了三次就可以看出来。两次在遇见我以后,一次在遇见我之前。

    我对此无话可说,反正说了它也不会听。究其原因,应该在于我与它之间并没有产生主人与宠物的那种联系。我不知道它从何而来,也左右不了它何时离开,我只是暂时收留它一下而已,终将分别的那一刻,想必它自有安排。

    当然,即便如此,在一起的每一天都应该以礼相待,于是我恭敬地把一杯刚倒好的牛奶放在狗窝前。狗从假寐状态恢复过来,嗅了一下就开始舔,舔着舔着就站直了身体,像一枚慢慢打开的弹簧。我摸摸它的头,手掌感受到了它颅骨的硬度,它的头一点一晃,杯子已经被舔得挪动了位置。我换好鞋,打开门出去,反锁好,去刚才在网上查到的距离最近的那家宠物店买狗粮。昨晚它跟我一起吃了面包,今早也是,现在又在喝牛奶,它只是一条狗,还是不要过人类的生活比较好。

    午后的公交车上人不算多,站在那里很松快,空闲的吊环整齐地摆动着,一个男人打电话的声音在静默的空气中凿出一条又一条坑道。

    “女人是很物质的。”他说,“女人真的是很物质,我跟你说,她们根本不懂抽象,她们的脑子理解不了抽象的东西,她们只懂物质,见不到钱不行,绝对不跟你订,我知道的,我下个月就回去订婚。”

    到站后,走了不足一百米就看到了那家宠物店。店面很小,商品种类繁多,像其它所有宠物店一样在空气中有一种混合着动物身体的味道,老板娘自顾自坐在那里看韩剧,手里捏着一袋泡椒凤爪。北京从来不缺人,这种小店很少会热情主动地招揽生意,它们在电商和商超的夹缝间坚强地生存着,养着背后的一个两个十个人,供着这个那个家庭。

    昨晚的梦里我清清楚楚地算了一笔帐——如果每个月挣两万的话,我就花一万存一万,这样一年十二个月就能存四十八万,然后两年后我就是百万富翁了。这个缺乏数学老师指导的梦直接左右了我此时的判断,于是我还是按照以前的习惯买了一袋皇家狗粮。

    下了车,搂着狗粮和一点零碎朝家走的路上下起了小雨,还没走到小区就停了,太阳在云层后抖亮了它的金色长袍,每个人都假装这场雨从未发生过。

    上楼上到一半,就听到了狗的叫声,开门时,它叫得更起劲了,似乎正在与钥匙作战。不得不说,这家伙的一个主要爱好就是扰民,大道理讲了多少回,从来不听。

    进门换好鞋,把狗粮倒在新买的食盆里放在狗窝旁边,洗过手,我就返回卧室打开了电脑。昨天的梦余力未尽,在被今天的梦替换掉之前,我还有一些可以尽情荒废的时间。

    今天的win 10锁屏壁纸是一条看上去还算温顺的大狗。真要说的话,对于狗这种生物,大的小的,毛茸茸光秃秃,每一条,我其实都不大喜欢——当然了,这种事是肯定不能让狗知道的,就算是一条狗,知道不被人喜爱也会伤心。我不能理解的是,为何这种牙齿锋利行为依然存着野性的生物,会甘心成为另一种嗑瓜子都要避开门牙的生物的宠物。不过,即便如此也不妨碍我和狗在一起。说到底,和不喜欢的动物在一起,总要容易过和不喜欢的人在一起。

    是了,或许这就是他不告而别的原因,或许他就是没那么喜欢我。说不定这就是爱情的本来面目,相信的都是自己的渴望,追逐的都是自己的悲伤。

    好在来日方长,时间带走其它一切的同时当然也会把痛苦捎带上。我现在二十九岁,等到我一百二十九岁的时候就能忘了他了吧。

    不,我的心斜我一眼,完全没有可能。

    我登录了常去的视频网站,先看了几个游戏直播,又尽力集中注意力学习了几种妆面的画法。想起上次看过视频买下的“公牛血”口红,我对自己的品味不寒而栗。其实这个色号涂上去还是挺好看的,但单独画那么浓的口红有些不协调,可仔细地画整张脸又似乎没有什么必要。我的世界里已经只有我自己,虽然我也不是没有认真地画给自己看过。

    十月的这个傍晚,这世界描画着她的风景画。金色夕阳牵起晚霞的手与人间匆匆别过,将一份绯红的离情留在每个人心头,夜色渐渐在天空中晕染开来,每朵云都慢慢浸透成一抹水墨,对面的红色板楼已经亮起了不少橙黄灰白的灯,院子里的梧桐与榆树在黛蓝色的风中细语轻言。房间像被什么遮住了,从景中抽离出来的我从电脑桌前起身,把遗失了灯罩的吊灯打开,风景画一下隐入了黑暗,三个节能灯泡在歪歪扭扭的黄铜支架上发出惨淡的白光。

    听见我的动静,狗突然来了精神,从窝里跳出来东跑西蹿,对着一个布偶撕咬起来。这布偶是之前寄养狗的那家宠物店送给它的,长得很像一位妇孺皆知的成功人士,西装革履,胸前印着“BAD GUY”的字样,脸上随时挂着一副“欢迎来咬,咬了白咬”的笑容,看得出来狗对它很有情绪。我看一眼手机,18:32,距离了解星球大事的重要时刻差不多还有半小时,当然,前提是你得有一台电脑或者电视。

    我先去门厅看了看狗的食盆,里面的狗粮基本还是满的。它的饮食毫无规律可循,要么一下吃个底朝天,要么就嗑几粒意思一下,完全视乎当时心情而定。并非由于我的宠溺才使它如此猖狂,我刚认识它的时候它就是这副模样。有一次,当我看到它在费力啃着一个玉米芯子时,就把一份放了不少肉的良心牛肉炒饭摆在它面前,然而它只吃了一口就走开了,这种既放荡又严谨的生活态度令人肃然起敬。

    我翻出一包方便面,到厨房找个碗泡好,端回卧室搁在茶几上,陷进沙发里开始吃我的晚餐。吃了几口,就觉得闲得慌,于是又把电脑搬过来一边吃一边上起了网,上着上着干脆看起了美剧,一不小心就看了好几集。直到狗在我正前方上蹿下跳原地打转,才意识到时间的流逝再一次被我忽视掉了。我瞄一眼电脑,20:55,差不多该播黄金档热播剧集的第二集了。

    于是我答应了狗,好吧,出发。

    听到这个号令,它立刻用马正在把人从后背上甩下来的姿势一路蹦到了门厅,然后尽量乖乖站着由着我套上牵引绳,拽着我出了门。

    这个小区有两个出入口。南边的铸铁大门外就是北四环,人欢马叫,乌烟瘴气,日夜热闹不已。商铺鳞次栉比,小贩张袂成阴,远近几个站台时时站满了人,垃圾桶里再也塞不下任何东西。

    从北侧的小门出去,却是一幅萧条寂静的景象。小街远远延伸至视线的终点,古老的树木在头顶织出一张巨大的网,行人寥寥,车辆少少,街角旮旯处处可见残垣断壁。

    狗牵着我在二十分钟内飞速把整个街区逛了两遍,到了很多我一辈子也想不到要去的地方,干了很多光天化日之时干不出来的事。比如,从一个美发店背后黑咕隆咚堆满杂物的院子里拖出一个戴着假发的头模,再比如,从一家茶室门前的绿化带里叼出一条与树枝极其相似的便便。它叼着那条干硬的便便躲闪着我的阻截,欢快地跑到一座大厦前,把便便丢在了另一个绿化带里,然后毫不留恋地掉头拽着我跑开。

    “你这种行为与一条傻乎乎的狗有什么分别呢?”我绝望地问。

    它把嘴咧到耳朵,向左向右各跳一下,自认已经完全掌握了与人类交流的正确方法。

    我看不穿它这种行为艺术,也不能理解它对这座城市犄角旮旯的热爱。它牵着我围绕这个街区一次次兜着圈子,在它眼里,这个街区如此新鲜,不跑个两万来次不足以跑明白。

    终于回到家里时,已是一个钟头之后。我疲惫地瘫坐在沙发里,连电脑都没精力打开。狗痛饮一番之后,心满意足地往地上一趴舔起了脚爪。我看着它,羡慕之情油然而生,它是如此逍遥物外,毫无拘束。上一个家,这个家,没什么分别。长春,北京,没什么分别。身边少了偌大一个人,没什么分别。

    是了,我应该像它学习。少个人又有什么分别呢?反正所有前方都是旧途,兜来转去仍会回到原处。

    休息够了后,我胡乱脱掉衣物,带着一身新鲜的鸡皮疙瘩走进卫生间打开燃气热水器,幽蓝的火苗“呼”地一声蹿了起来。我把掉下来的喷头支架重新粘回墙上,挂好喷头,等水温合适后就钻在下面潦潦草草冲了个澡,将深秋稀有的汗水冲进了下水道。

    快要洗完时,我用食指在盥洗台上方镜子上的雾气里来回划拉了几下,又换成手掌将雾气大片抹掉,镜中映出一张干干净净的脸。

    它还未现苍老,只是青春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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