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听到人们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但这也意味着,还是先要有爱情,然后才需要为它修一个“坟墓”。而且玩笑归玩笑,今天我们都知道,婚姻里不能完全没有感情。
但过去可不是这样的。中世纪的法国有种“爱情法庭”,专门给贵族裁决恋爱纠纷。据说有过这么一条判决:一位贵族女性和爱人结婚以后,就可以开始找新的恋人了。因为婚姻中不存在爱情,结婚就意味着这两个人的恋爱关系结束了,可以开始新的恋爱了。
现在我们会觉得这很奇怪,但当时的观点是,婚姻的精神是责任,结婚是为了保护财产和家族延续,和爱情没有多大关系。甚至有人说,爱情会败坏这种严肃的责任。
恩格斯也曾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表示,资产阶级的婚姻,在于稳定地保留财产和人口再生产。所以我们过去总说,结婚要门当户对。到了现代,虽然这些因素也很重要,但出现了一个新的、最关键的问题:我喜不喜欢,我愿不愿意。
以前我们如果喜欢一本书、一首乐曲、一个演员,总要说出些理由来:我们要对这个领域有所了解,讲出一二三四,才能为人信服。现在简单多了,基本上说“我喜欢”三个字就已经足够了。
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喜欢”变得这么重要了呢?事实上,“我喜欢”变得如此重要,一方面包含着对个人的尊重。而对个人的尊重,则是个人解放的前提,是打破旧有等级体系的力量,是民主化的基础。
但另一方面,这种现象又会让我们困感;无论多么伟大、崇高、优美的东西,现在只要一句“我不在乎”,好像就能否定它的价值。在和别人讨论问题的时候,有些话题只要你说“我喜欢”“我愿意”,对方似乎就无法反驳了。这种轻率的傲慢在过去是不可想象的。
如果我们做出选择的最高基准是主观意愿的话,“选择“就成了孤证。除了“我的意愿”,不存在任何同等有力的旁证。选择变得脆弱、变得不稳定。
我们可能自己都无法坚信自己的选择。
于是,我们一方面处在解放的轻松与兴奋当中,另一方面又处在不确定的、没有把握的焦虑当中;一面习惯于“轻率的傲慢”,一面又常常感到惶恐和不安。
简而言之,过去我们更重视事物内在的客观价值,主观意见不能轻易动摇这种客观价值。而现在,个人主观赋予的价值变得极其重要,有时甚至能压倒其它一切标准。
这是古今之变的一个重要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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