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识《传习录》第338天(第167条与第102条合并学习,笔记相同)
内容:《传习录》中卷 《 答欧阳崇一》 第167条,《传习录》上卷 第102条
时间:7月8日星期五学习笔记
志愿:|当|下|即|未|来|
立志成为一名自省、感恩、利他、致良知的印证者、践行者。陪伴好身边人,践行做好身边事。
今日功课
2022年7月8日星期五读原文:(与为学宗旨致良知相关篇章)
1,明隆庆六年初刻版《传习录》第 167条
2,明隆庆六年初刻版《传习录》第 102条
3,邓艾民注版本《传习录》第 101条(与明隆庆六年初刻版《传习录》第 102条同)
原文:草有妨碍,理亦宜去,去之而已;偶未即去,亦不累心。若着了一分意思,即心体便有贻累,便有许多动气处。
体认:不执着是致良知的道路上克除“有我之私"的一种方法。
就像我们现在开始修习致良知。我们立志致良知,功夫就是要克除私意恢复心之光明。
在践行中有能觉察克除私意,也有未觉察出私意,也有觉察出私意却未克除的情况。克除了时心情随之高兴甚至得意,但事中觉察私意或事后觉察私意的时候,觉察到了却不能克除,有时是克了这次下次又来了,有时却是觉察到了却还是依着过往的惯性成全了私意。每每在觉察到做不到的时候又辗转反侧,内心开始纠结、对抗、失望、懊悔,甚至对自已失去信心。
无论是做到了得意还是未做到时的纠结痛苦都是私意的存在。就是有了“有我”之私,着了“有我之私”便有了动气处。
得意时是有了傲慢之心,“瞧,我厉害吧,我这是在走向圣人之路,我比别人境界高”;
纠结痛苦是过于执着,是在刻意而为之,在《传习录》第30条阳明先生说的‘有意必便偏着一边’。
把私意比作草的话,我们应该像阳明先生说的,草有妨碍,理亦宜去,去之而已。偶未即去,亦不累心。我们要做的是常立致良知之志脚踏实地的 、循序渐进的去克除私意。在致良知的道路上切忌意、必、固、我。
忌“意必固我”也可以理解为“无为”,“无为”指的不是外在行为上什么都不去做,而是内在的心境。是一种内心的安定,顺其自然的努力,对结果的不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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