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广东东莞市寮步明珠小学二年级的10多名学生,在课堂上做不雅手势,被老师罚扎马步,还被老师拿棍子抽打……
事后,这位女教师被开除了。
处理公布后,全班47名学生,有44名家长在群里接龙,挽留这位老师。
涉事教师表示自己确实“没有把握好这个度”,并就自己体罚学生的行为,向涉事学生家长表示道歉。
这位女教师的那句“对不起”,听了让人倍觉扎心。
该校政教主任也说:“希望老师留下来”。
这个教育事件(“教育事故”)及其处理结果,带给人思考、反思的同时,也让人不禁发问:
“教育不需要惩戒吗?”
教师教育“适当”就挥棒痛打50大板,那10个孩子做不雅手势,就应该听之任之?
青少年需要教育,年轻教师为什么就不允许他们有一个成长的过程、不能对他们进行适当的教育,而要一棍子“打死”,砸了这位老师的“饭碗”呢?
想问问家长朋友:
1.您把孩子送到学校,不愿意让孩子接受老师的教育?
2.如果被开除的教师,是您的孩子,您作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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