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日的天色总是舒齐的暗,暗,暗下去。海滨城市的秋暮总格外好看,初来此地时候,每日我总是要感叹,这里的天色是多么多么好看,所谓“秋高气爽”,只有到了北方才体会得到。
每每去自习的路上拍了照片给南方的一位好友发过去,连着向她感叹了好几天,最后友人不耐,驳我道,哪里有你说的那么好看。
我笑着和她道歉,心底里想着,你该自己来看看的,世间总有些东西,是掩于唇齿的不可说,说出来的景已没了诗意,只可以从另一人的眼底看倒映的霞光。
“想寄给你,就寄一纸暮色。”
傍晚时候吃完饭去自习室,路上零散着人。走在去教学楼的路上,旁边女孩子间的嬉笑和从远处篮球场上传来的声音混在一起,离食堂还有一段路,可喧闹和香仿佛已经被呈在眼前。
就穿毛衣开衫和针织长裙,手里捧着热奶茶,抱着书踩着影子去教室。路灯一盏盏亮起来,昏黄的光影掠过眼上皮肤,像是凉秋夜里的一点暖,这样的日子,这样的人间,有浓浓的烟火气。
我喜欢这些熙熙攘攘与南来北往。世俗中透着温暖。
下雨的周末指定是不会出门的,带着耳机窝在床上,写一些零零散散的文字。
即使到了现在也仍然保持用笔写字的习惯。执拗的认为笔尖在纸上的触感是手指敲击键盘比不上的。但是终究也写的也不多,更多的时候与朋友的联系都囿于冰冷的手机屏上敲打出的那一段字。
只有一个朋友还在坚持写手写信给我。她学业繁重,每日忙到好晚,没有去邮局寄信的功夫,居然是先写在纸上,然后拿手机拍了信的照片发给我,信里的内容也都是生活的琐碎。我觉得她是天生的诗人,写这样的信在如今快节奏时代是世间无限的珍贵与诗意。
我总在秋天给她回信,秋日宜读书,宜写长信。就专门去文具店挑好看的信封和信纸,深夜里一行行写罢,还在里面放上干花或叶,隔天走好远的路去到邮局给她寄过去。
方得自己写信才晓得信的珍贵与诗意。
我给她写信,开头便说“真羡慕这些文字,千山万水,代我见你。”
之后开始絮絮说道这里的秋。
说这里的秋暮,说自己原以为全天下的学校到了秋季都有桂花香,北行才知北方是没有的;说一些在旁人看来并无意义的琐碎。
于是秋日就这么匆匆而又慢慢的过。
秋日就应该是这样子过罢,无论匆匆或是慢慢,都是温柔与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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