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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朝圣》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生活中又有多少人能有这样的勇

《一个人的朝圣》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生活中又有多少人能有这样的勇

作者: 涵涵随记 | 来源:发表于2018-05-23 11:47 被阅读2次
    一个人一段路及一生的思考

    一个人一封信历时八十七天共六百二十七英里最终完成了他一个人的旅程。

    刚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心情很平静,后来随着故事的进一步发展,内心的情绪开始情不自禁地跟着主人公哈罗德一路上的经历变得潮起潮落。

    很多时候我们在做一件事情时会受到周围很多因素的影响,受这些因素的影响我们会犹豫会徘徊甚至会放弃。很少有人能做出果断而有干脆的决定,因为从我们长大成人的那一刻起,生活就不在是我们自己一个人的生活,我们的周围有太多和自己有千丝万缕联系的人,所以我们做的任何一个选择都会给自己周围的人带来很大的影响。

    然而即使生活有再多的难题有再多的琐碎事情依旧有人能做出特别的决定和选择并把它坚持到最后,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应该为哈罗德·弗莱点赞,为他的勇敢也为他的坚强。

    从酒厂退休后哈罗德原本平淡的生活变得更加平淡无奇了,在家的那六个月里,虽然每天和莫琳相处的时间更多了,但两个人之间二十多年的隔阂并没有得到改变,彼此的关系依旧还和以前一样冷漠和客气,家真的成了一座房子而不是家。后来直到那个清晨接收到奎妮的信之后,他们之间的故事发生了改变。

    看完信之后哈罗德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往事一幕幕浮现在眼前。他想起自己去世的儿子戴维,想起多年前奎妮替他背的黑锅,想起和莫琳冷漠了二十多年的关系,想起在酒厂平平淡淡的工作,一切的一切让他的内心百感交集。现在当看到曾经救过他的奎妮得了癌症还不忘记写信给他,他觉得自己应该为奎妮做点什么因为多年前奎妮被老板开除时她走的很干脆,连个道别都没有他还欠她一声谢谢亦或是再见

    想到这儿他决定给奎妮写封回信,就这样拿着那封信去往邮箱的他开始了一段他的传奇经历

    他拿着信封走过一个又一个邮筒但那封信始终没有投进去,看着街头上来来往往的车辆和行人,他在心中埋下了一颗信念的种子,他要徒步去贝里克郡看奎妮,他要告诉奎妮他会去看她,她一定要活下去一定要等他去看她。就这样哈罗德开始了一个人的旅途,这个旅途没有手机,没有地图,没有行囊装备,有的只是一种信念和信仰。

    每一个新的开始同样也是一个新的挑战。刚开始徒步的路上哈罗德身体极其不适应,腿曾痛到站不起来的地步,在他走到陶顿的一个郊区的时候雨天路滑他摔倒了,后来他遇到了一位来自斯洛伐克的好心人玛蒂娜,她把哈罗德请回了她的家然后给他处理伤口,那是第一次哈罗德以陌生人的角度去观察自己的伤口,竟然到了如此严重的地步: 双脚泛着一层不健康的白色几乎灰色;袜沿在脚腕箍出了圈粉色的痕迹; 脚趾、脚跟、脚背上都有泡,有些在流血,有些已化脓,看到这一切他屏住了呼吸。这样的细节描写在书中有还有很多,每次看到这些仿佛我的心也跟着紧张起来替他捏把汗,不知道他还能坚持多久,然而后来事实证明是我的想法太粗浅了,人永远要比自己想象中的坚强的多,哈罗德不仅做到了而且做的很完美。

    故事越往后越能引起人内心的共鸣,在他独自走了四十四天后他一夜成名了,很多媒体开始报道他的故事,之后他的旅程又发生了新的变化,很多人看了他的故事后开始主动找到他并加入到他的朝圣队伍中,从刚开始的维尔夫到后来的里奇、凯特加入的人越来越多。本以为人多了旅途会更精彩,后来才发现这是一个错误的观点,加入的人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矛盾和争吵也就越来越多,有因为吃饭而产生分岐有因为路线而产生争吵等等,哈罗德看着眼前的那些人突然发现他已经习惯了一个人,习惯了寂静,然而他并没有离开他们因为他是一个很重情义的人。在他给维尔夫讲自己一路上遇到的人的时候,他惊讶的意识到原来自己改变了很多。是啊,每个人都是在参与中一点一滴去进步的,只不过大多数时候往往都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只有结束那段旅程静下心来时我们才会发现这一路原来自己真的改变了那么多,时光流逝后岁月真的印证了我们的成长。

    旅程中有精彩也有心酸。一个人从南到北横穿整个英格兰到达贝里克,这本身就是一个很疯狂的想法,然而哈罗德还是去做了,一路上他见了很多的人也听了很多的故事,却也有看错人的时候,比如后来加入他徒步队伍中的里奇,他是看到哈罗德出名之后找到的他并加入了他的队伍,然而这个人后来的很多做法都让人心生厌恶,他为了追求自己的利益打着朝圣者的旗号胡作非为,最后他还是满足了自己的功利心,背着哈罗德开了一个会议然后说服那些人跟着他走,第二天他们坐车到达了贝克里迎接他们的是掌声和鲜花,面对媒体镜头大言不惭的说哈罗德因身体原因不得不中途放弃,但是他们坚持到了最后,那一刻所有本该属于哈罗德的东西全都成了他的光环。其实确切的说他连奎妮是谁都不知道,所以他有什么资格说自己一路朝圣祝福奎妮早日康复呢,无非就是想借媒体镜头让所有人都记住他而已。

    好在哈罗德并不在意这些,因为他的信仰只有一个就是徒步去看望奎妮他知道她在等她,所以其他的名誉、金钱、地位、权力对他而言无所谓,都是身外之物。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差的还真不是头等舱的距离那么简单,还有品性和善良。生活中像里奇那样的人数不胜数,对于这样的人真的应该小心去和他们交往,因为这类人一般很有心机有手段,生活中宁于君子叫嚣,也绝不得罪小人。

    天不负有心人,历时八十七天走完六百七十二英里后,哈罗德终于见到了奎妮,因为肿瘤生长速度之快已经狠狠威胁到了她的生命,以至于她连话都讲不了,整个人骨瘦如柴。但即便受病痛的折磨,奎妮还是靠哈罗德给她的信念支撑到了现在,而哈罗德因为奎妮给她的信念完成了自己人生中最疯狂的一段旅程。

    这段从南到北的旅程走的很不容易,一路上哈罗德遭受过怀疑也经历过嘲笑,很多人都觉得他不可能完成,也有人认为他可能是得了老年痴呆想法才会如此疯狂,但无论别人说什么他都不在意,因为他明白只要自己清楚自己在作什么就好,别人的语言没必要去理会。生活很精彩有时候也很复杂,我们不能指望每个人都能明白那趟旅行的本质,所以很多事情自己明白就好,因为别人往往看的是成功的结果,而不是成功背后的付出和努力。生活如此复杂也确实不需要让每个人都能理解自己,总之无论何时做自己就好。

    一个人的朝圣。一个人一封信以及一路上的点点滴滴与其说是对承诺的遵守,倒不如说是对信仰的坚持和对生命的思考。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的少之又少,当我们真正想去做一件事情时,只要心中有信念尘埃落定之前一切皆有可能,因为一个人的成功无关乎年龄也无关乎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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