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凡兵,制必先定。制先定则士不乱,士不乱则形乃明。金鼓所指,则百人尽斗;陷行乱陈,则千人尽斗;覆军杀将,则万人齐刃。天下莫能当其战矣。
民非乐死而恶生也。号令明,法制审,故能使之前。明赏于前,决罚于后,是以发能中利,动则有功。
【译文】
凡是统率军队,必须预先建立各种制度。各种制度建立了,士卒就不会混乱。士卒不混乱,纪律就严明了。这样,命令一经发出,成百的人都尽力战斗;冲锋陷阵时,成千的人都尽力战斗;歼灭敌军时,成万的人都协力作战。这样,天下就没有任何力量能够与它抗衡了。
人们本来并不是好死厌生的。只是由于号令严明,法制周详,才能使他们奋勇向前。既有明确的奖赏鼓励于前,又有坚决的惩罚督促于后,所以出兵就能获胜,行动就能成功。
【读解】
不同的人、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对同一事物的看法是不一样,甚至是绝然相反的。
而所谓的执行力并非个人与生俱来的一种素质,而是由组织设计出来的。
所以说,管理必须要有统一、明确的标准;而且需要用严明的法纪和公正明确的赏罚来明确其严肃性。否则,永远是一团乱麻,或者是一盘散沙。
如果不能描述,就无法评价,也就谈不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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