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踢猫效应。上级生气了,就拿下级出气;下级生气了,就拿孩子出气;孩子生气了,就踢猫来出气。许多人生气了之后,总要找点什么来“撒气”,有时是故意的,有时是无意的,是谓“迁怒”。我们可以将情绪视作水流,它总要往什么地方流,按照自然倾向,总会往更容易流的地处流,在人与人之间,就容易往地位低的地方流。
但是,我们的社会并不是按照情绪的流动来制定规则。高兴的时候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失落的时候也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生气的时候对旁边的人大喊大叫或是刁难找茬,这些都是符合情绪的行为,但却显然不符合日常生活和生产的规律。或者借用尼采的说法,本来“酒神”与“日神”两种精神都存在,酒神精神遵循情绪之流动,日神精神遵循理性与推理。现代社会显然更侧重生产制造,人需要更多地做“正确”的事而非“喜欢”的事。
踢猫效应,迁怒,情绪转嫁,或是因为情绪原因责怪没有犯错的人,也是一种情绪干扰判断力的表现。我们听过的“智子疑邻”的小故事,家里的围栏破了,自己的孩子提醒自己,会觉得孩子真聪明懂事,而邻居提醒自己,就会认为邻居居心不良。再如寓言故事中,主人家丢了斧子,怀疑是邻居偷的,就怎么看怎么觉得邻居的行为可疑,而第二天在自己仓库发现了斧子,意识到是自己的疏忽后,又觉得邻居所有的行为都没问题了。
情绪与判断力的绑定,在许多时候会干扰人的判断,做出“不正确”的事。
3 自我服务偏差。前面提到,人总习惯于自我肯定,因此在涉及自己的事情时,会因为这个立场而对事情的判断有所偏差。如喜欢将成功的理由归结为自己,将失败的理由归结为外在因素。但其实这个特征不能说很明显,因为有许多人完全走了相反的思路,觉得自己不够成功就是自己的原因,而非环境的原因。这看似是“自信”与“不自信”两种人的思维习惯问题。但事实并非如此。
之前分享的书《思维本质》中曾经提到过,我们讨论“因果”的时候,其实并不是在科学的意义上讨论因果,而仅仅是遵循一种简化的思维习惯而已。就像“一辆车撞到树上”这个事件,什么是“因”呢?我们通常认为是汽车,因为树没动,汽车装上去了。但是,如果树不在那里,车不就装不上去么?如果这里方圆一里内连路都没有,车也就不会往这里开,也就不会撞上树了。从这些角度看,树的存在、路的存在、车的移动,甚至包括重力,都是促成这一事件的“因”。但是这种因果观念,虽然看起来很客观,却显然不能帮助我们解决问题。因此,我们在进化的过程中,形成了一种简化的因果观念。
有些人喜欢将失败的原因归结给别人,有些人喜欢将失败的原因归结为自己,其实都是为了让自己“好受一些”。因为别人导致失败,说明自己没有做错,因此不需要承担愧疚。而因为自己导致的失败,说明自己只要意识到问题,调整调整,还是有可能成功的,因此还抱有希望。继续拿买彩票类似的事情距离,许多彩票投注站都常年聚集一帮人盯着走势图看,找规律,如果这次没买对,那说明是自己还没看到门道,而非“这个事情根本没有规律”。
稳定因素与不稳定因素之间,我们习惯将成功视作稳定因素的结果,是“必然的”,而将失败视作是不稳定因素的结果,是“失误”,可以克服的。在可控因素与不可控因素之间,习惯将成功视作可控因素的结果,将失败视作不可控因素的结果。所谓“天亡我,非战之罪也”。
很多时候,人们看似“找原因”的行为,只是为了让自己心理好受一些,要么觉得自己现在“没错”,要么觉得自己将来可以“没错”。但实际情况下,我们有时很难确定那个所谓的“原因”究竟能不能被自己真的找到,毕竟过于简化的因果观念,与其说能帮助人找到可靠的道理,不如说是在帮人找到“踏实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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