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年冬天,他得了重病。秘书陈帮他联系好了美国医院,可是他死活都不肯去。手下的人拿他没办法,只好打给他远在加拿大留学的妹妹。
妹妹在电话里将他一顿臭骂,他坐在办公椅里,一边有节奏地敲打桌子,一边不厌其烦地听,末了,还开玩笑似地说:“老哥三十几年来第一次生病,可不得兴师动众,轰轰烈烈啊。”
妹妹被他气的笑了。
谁都知道他白手起家的故事。从一个无名小贩到如今带领整个商业帝国的领袖,仅仅用了五年。他缔造的神话至今无人打破,在短时间内也无人会超越,他的大名一拿出去就是活字招牌。
可就是这样一个强大如顽石的人,居然会恐惧去医院。
他的体质不是这样差的。上学的时候,每次跑步都是全校第一,那些小屁孩根本不是他的对手。哪怕到后来,做了公司老总,整天没日没夜的工作,也一次感冒都没得过。
病来如山倒,他不得不暂时回家休养。
他的家在半山腰处,欧式建筑横嵌在山脉上,周围绿树合抱,别墅后面就是潺潺的流水,夏季的时候,水清如镜,他常常在那边钓鱼。
可现在是冬天。水流冻结成冰,屋子四周都是茫茫的一片白,树的叶子掉光了,光秃秃的枝桠上面覆了厚厚的一层雪,满目萧索。
他是被一阵电话铃声吵醒的,抓起手机放到耳边,只听那边低低地唤道:“易海。”
他怔了怔,朦胧的睡意消失大半,“简樊?”
“是我。”
这也怪不得他,许多年没听到简樊的声音,再听见恍如隔世飘来的弦音,总让人觉得不真实。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不痛不痒,纯粹是生意场上的寒暄。他以前最不喜这一套,却也不知不觉地说了许久。
去公司的路上,是他自己开的车,管家要跟着他,被他一记眼刀给逼了回去。车子一会儿快,一会儿慢,他脑海里时时刻刻会浮现出跟简樊相似的一张脸来。
到了公司楼下,马不停蹄地往上赶,在推开办公室门的那一刹那,灵与肉仿佛就此分离,双手不听使唤,平静了一下,才像往常一样从容不迫地打开门。
简樊站在偌大的玻璃幕墙前,俯瞰整座城市。他也经常这样,只不过两人眼中所见的永远是不一样的世界。
简樊听到响声,缓缓转过身来,看着易海。
他慢慢笑了,一点一点往上勾起的弧度,配合他那张完美无瑕的脸,说不出的好看。
易海走上前,和他并肩,笑说:“你怎么舍得回来啦?”
“因为某人不听话。”
同样的口气,同样的表情,许多年前的一个繁星璀璨的夜晚,简兰也这样说过。
他沉默了许久,视线往下,七十几米处的高层,整个城市的轮廓尽收眼底。他的目光飘到了远处的一座尖塔,半开玩笑似地说:“我可以当你原谅我了吗?”
简樊抿着唇,没有说话。
他也只是猜,心存了那么一点点的侥幸,还是抵不过羁绊多年的亲情。
他平静开口:“我这一生,对不起许多人,最对不起的就是简兰。我知道她爱我,可是我没办法,如果当初把全部身家变卖掉,换成钱就可以赎她,可是我做不到,我不能再回到过去,每天住在下水道里,翻垃圾桶捡别人扔掉的食物,像蟑螂一样被人厌弃。即使我可以过这种日子,我妹妹也不可以,所以撕票那天我没有去,如果时光能够倒流,我还是会做同样的选择。”
有舍才有得,不是吗。他作为商人,更清楚这一点。不过他舍下得是最爱他的女人,还有他最好的兄弟。
他微微顿了顿,又一摊手:“你看,这不就遭报应了吗。”
消瘦的脸,越来越疲倦的身体以及早已萎靡的精神状况。
他终是不能忘的。那一天,他狠下心等时间一点点过去,撕票当晚,简兰身上全都是血,面目全非。他哆哆嗦嗦地站在医院长廊,抖的不成样子,干净的瓷砖上面映出一副白惨惨的脸来。
他还记得事业刚起步时,简兰拉着他站在尖塔下面,兴奋地说:“以后我们要是有钱了,就在这个地方举办婚礼。”她又指着西南方,说:“还要承包那片海域,哪怕什么都不干,天天去看海。”
女孩明媚的笑脸上满是对未来的期待,就好像嚼着硬邦邦的馒头也能品出山珍海味。
他早已承包了那片海域,在她死后没多久,等到有一天他撑不下去的时候,也会葬身在这里,永远向着海的方向。
可是婚礼,他做不到。她在的时候他做不到,死后也一样做不到。
只有这一点,是他无能为力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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