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与我为一,万物与我同在。我不是我。我不是简单的人。我就是神。我就是宇宙。我是这个世界的组成部分。这个地球的组成部分。这个太阳系的组成部分。这个银河系的组成部分。这个宇宙的组成部分。
我体内的血液,红细胞,白细胞。我体内的基因。我体内的分子原子。它们并不是单一的个体,它们是我的组成部分。所谓的我。并不是一个整体。而是有很多个组合而成
我们都知道。如果把事物一直拆分下去。可以拆分到分子,原子,质子,以及夸克。但是有没有人想过?如果把事物一直组合起来,可以组合成什么?我是这个地球的一部分。地球是太阳系的一部分。太阳系是银河系的一部分。银河系是宇宙的一部分。组合到无限大好像到宇宙。这里就完结了,但是话说回来。大这个东西。好像是无限的。宇宙很大。哪怕是出现比宇宙大一立方厘米的东西。那个东西也就比宇宙大。所以大应该是无限的。那么我们认知到最大的时候,只是认识到宇宙范围。而且这只是在我们人本位的观念上去认识的。
那么什么比宇宙还大呢?世界的本源是什么呢?答案就是神。神就是这个世界的本源。神就是我,我就是神。我是神的组合而成的一部分。或者说整个宇宙就是神。而我是神的一份子。往小了说。我是我身体的神。我身体里面的细胞血管。血肉。都是组成我的一部分。如果我的身体是一个宇宙。那么我的细胞就是宇宙内的个体。我这个神。可以决定着什么时候把指甲剪掉,什么时候把头发剪掉,这对我来说是很平常的一件事。可是对我体内的细胞来说,可能是灭顶之灾。
我就是我自身的神。我主宰着我身体的一切。我体内的一切是由我产生的。没有我,我体内的一切细胞就不可能产生。如果把我比作自然。我就是那个产生我体内细胞的自然。我体内细胞所需求的环境就是被我产生的那个自然的自然。
产生自然的自然,是第一因。是万物本源。也是万物本体。也就是神。被自然产生的自然,也就是万物。
我们口中经常说的自然。无非就是天地山河。或者说是我们之外的客观世界。我们对自然始终抱有敬畏之心。
如果我是我身体的神。那么我身体上所有的细胞都是我的组成部分。也就是说我本身就是它们的自然。也就是说。我无处不在。只要有自然的地方就有我。自然就是我。我就是自然。我就是神。
以上那一大段文字听着玄之又玄。其实这只是,斯宾诺莎的世界观。
这个靠打磨眼见片为生的可怜的伟大犹太哲学家。
终结了笛卡尔的心物二元论…看了欧几里得的几何原本之后。深受启发。认为哲学界也可以有逻辑。于是便自创了几条公理,偏着这几条公理便建起了个哲学大厦。
他的哲学大厦,是以神为主体。他把整个宇宙看作是神。乃至宇宙之外,宇宙之外的之外,都看作神。他创造的这个神。打破了基督教传统的上帝。基督教的上帝是一个个体。他所说的神是统一了,所有的万事万物都包含在内的。是一个总的整体。他所说的神。存在于万事万物之中。乃至自存在于你的头发指甲当中。他所说的神就是自然。也就是那个因,也就是在他的哲学著作伦理学里面提到的那句经典的话,产生自然的自然。而我,你。他,以及天地山河草木。这些也可以统称为自然。但是这些在他的哲学著作里面,是被称为被自然产生的自然。也就是说是。那个结果。两个自然,一个是因,一个是果。
假如我们身体内有一个寄生虫。这个寄生虫想知道外面的世界。那么他必须先知道。他处在我的体内。而我又处在这个地球上。如此去推理。假如我们要真切的知道。这个世界的本质。可能要跳出宇宙的这个壁垒。
因为那条寄生虫也是我的一部分。
其实我们也是活了几百亿,几千亿年的怪物。因为我们身体上的所有材料。都是神的一部分。都是从诞生那一刹那就留存到了现在。
真的是天地与我同生,万物与我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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