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中窥“民愤”

作者: 顽石与绛茱草 | 来源:发表于2021-06-18 06:10 被阅读0次

    不知怎么呢?我对一个百姓拿一只鸡来消除怨气的做法并不觉得好笑,反觉得是一种阿Q式的悲哀!

    读过《阿Q正传》的都知道,一直生活在社会底层的阿Q,从没有被人尊重过。为了消除心底的怨气,除了精神胜利之外,就是向不如自己的人(尼姑)出气。

    从故事来看,杀鸡者是有怒气的,因为鸡扰他睡觉了。作为一只鸡,它晚上打鸣报时,是鸡的属性。即使不是报时,也许是“身体不适”,也许是受到惊吓,但这些都不重要。我们可以无需理由的在鸡脖子上用刀。只因为鸡是弱者,横竖是给人吃的,这是鸡的宿命。

    但是杀鸡者呢?顺着他的思维,鸡扰他睡觉,鸡成了罪魁祸首。杀鸡是他力所能及的泄愤方式。倘使对象换成一条狗,一头牛、抑或是一群人呢?“杀鸡人”是否具有同样的勇气杀之后快?

    不同身份的人泄愤方式不一,这点毋庸置疑。比如将军生气杀人,少则几人,多者百人、千万人。当读到“扬州十日”时,我仍然浑身震悚。十天,80多万平民被屠杀,扬州城血流成河。比如士人的愤怒,肝胆两昆仑。荆轲一怒,向秦王掷出宝剑,壮烈而亡。这段历史被人记忆了几千年。但谁又能记住几个平民的发怒呢?

    二千多年前,秦王笑曰:布衣之怒,亦免冠徒跣以头抢地耳!今天,我们看到贾樟柯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天注定》中,平民小辉在经历爱情梦碎、母亲不停唠叨和仇家寻仇来之后,绝望地爬上阳台跳了下去。

    更多平民的愤怒、殒命,像一片雪花,在大地上短暂停留就消失了。

    在杀鸡问题上,路人甲似乎也不光彩。路人起先纠结杀掉的是否是一只野鸡,而不是平民的愤怒。在路人看来,野鸡是国家保护动物,杀了它可能会判刑。路人具有这种常识。但是听到一只家鸡因夜晚打鸣而遭受屠戮,就忍不住发笑。在他的意识里,家鸡是不是野鸡,还不安分地犯邻居的忌讳(夜晚睡觉)。他笑平民头疼医头、脚痛医脚的粗野做法。

    我们承认,我们很多民众是不懂法的。他只能以最简单的方式宣泄怒气,爬到楼顶跳楼、用汽油烧身、带着孩子跳河。有时这种极端自戕的做法而搭载了无辜者的性命。有人跳楼,结果把楼底下过路人砸死了。于是网络上骂声一片。有一篇《关于自杀者的道德》文章,甚至认为自杀者应该向法国、德国学习,到相关部门提出自杀时间、地点的申请。结束生命是你的权力,别让无辜者受害。这或许就是冷漠路人的最真实嘴脸。

    我是讨厌站在理论高度批评弱者的。因为他们并不是当事人,不知道一个平民表现出不理智往往是极其无助的时候。如果他能清醒知道丁卯的话,还会厌弃生命?选择轻生?

    路人也许并不习惯观其行、听其言、知其心的做法。他只是用自己的常识来判断平民的愤怒,甚至露出讳莫如深的笑。这使我想到电影《悲伤逆流成河》中一段台词:“你生活在光亮里,你就觉得全世界都是光亮的。”易瑶用跳楼来洗刷自己清白,像一朵花开出的血色让人震惊。今天,我们的路人能否问问,村民为何眼里容不下一只鸡?而不是键盘侠一样急着去传达自己的看法。要知道不明事理横加指责的语言也是一种暴力。

    观注民生,慎重发声,或许是我们为这个伟大民族贡献的一份正能量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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