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你只是文字的“搬运工”

作者: 惜风听雨 | 来源:发表于2019-07-06 11:08 被阅读45次
    原来你只是文字的“搬运工”

    关注了一简友,觉得她文章写得很棒,文笔好而且内容有深度,每天一篇反映现代婚姻家庭的日更从不敷衍。看她似乎也不怎么关注别人,粉丝却很多,觉得这样写文的人高冷有范儿。

    近日在网络里闲逛,忽然发现一篇文章内容跟她写的文章一模一样,只是作者换了一个人,觉得好奇,难道她的文被别人盗用了?再一看该文的发表日期是两年前。回到简书找了她几篇文章百度了一下,相同内容竟搜出了N多个不同的作者,一瞬间想起了农夫山泉的广告“我们不生产水,我们只做大自然的搬运工。”原来还有好多人自己不写文,专门做文字的“搬运工”。把好文分享给大家看也无可厚非,但好歹你注明个转载或是出处啊,堂而皇之地当成自己的文章就有些不地道了。

    果断取关,虽然我的文笔不好,但是我也喜欢原创,看简书里有太多各个年龄段在各自工作岗位上打拼的人,都是因为喜欢写作才聚在这里,虽然都没有那些成熟作家的文笔那么精致,但是写点自己的生活感悟,抒发一下自己的小情怀,写文者乐在其中,观文者各抒己见,这才是写文的良性发展吧。

    当然有很多人说“我写文就是为了赚钱”,既能满足自己的爱好又能变现自然是我们大家梦寐以求,不管抱有什么目的,人家都是真真实实地在写。若是读到一篇好文自己欣赏之余也想分享给简友们,注明转载,有作者名字的把人作者名字给写上。同是简书更文人,一篇好文也是人家作者辛苦码字思考所得,要尊重人家的劳动。我们现在在网上用人家的图片都得标明出自网络,侵权即删,更何况一整篇的文章呢?

    为了赚钻赚贝,到处复制别人的文章,这样子真的好吗?这种所谓的“搬运工”与偷窃何异?

    《著作权法》里面规定侵权的前提就是是否以赢利为目的,你能证明自己是不以赢利为目的吗?在简书亦或是其它平台有了点赞和收益,便是你以此赢了利,你便不是在做公益。

    窃以为投机取巧不如踏实写作,搬运得再多也练不出文笔,也发不了大财,还是老老实实写文,既可练笔,还可圆写作的梦,心中所想跃然纸上,何等畅快肆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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