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这本书,源于儿子。儿子上高中了,原初中班主任说上高一必读书目有《乡村中国》,于是便找来读。
本书是费孝通所著,看的感觉有点儿像看朱自清的《经典常谈》。学术味儿比较浓,所以初看很难有一见倾心不忍释卷之感,反倒是得时不时地提醒自己“看下去,看下去,开卷必有益”才读了下去。
事实是,的确看下去,开卷有益呢!
全书共十四篇,目前我只是看了三篇而已。第一篇讲的是“乡土本色”。费孝通先生以通俗易懂的文字讲解中国乡村的存在模式,乡人的生活模式。并且与美国人进行了比较,他说中国乡村三家即可成村,村民是群居的,土地则是小块小块的责任田,不像外国人,往往一个人就可生活在一方土地上,而他自己的土地往往就一大片……
这是为什么呢?作者说这是美国人早年拓殖时代人少地多的结果,同时也反映了外国人个别负责、独来独往的精神。而中国人聚村而居,原因主要有四:一是小农经营,住宅农场距离不会太远。二是需要水利的话方便合作。三是安全。四是方便世代继承,从而成为大的村落。
想想还真是如此。接着,作者又论述了中国人尤其是农民对土地特殊的情节。
第二篇、第三篇,作者论述的是《文字下乡》。作者针对曾经的“文字下乡”运动发表自己的看法。他并不认为农民不认字就是“愚”,他认为认不认字与愚不愚没有关系,更不可成为评价愚不愚的依据。
农民依据自己的生活需要,有自己的交流沟通方式,不认字,主要是因为没有此需要。文字有它发生的背景,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变化,文字才会下乡,否则,“在反复地同一生活定型中生活的人们”,“没有用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中生活的需要”。
“在乡土中理解传统,读懂中国”,这是写在书封面上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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