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年锡婚逢故人
后来我想,也许我与阿素的久别重逢正是命运的安排,至于这安排究竟是命运对我的成全还是戏弄,故事发生的当时谁又能说得清呢!
那天,我下班后,一如往常,去附近的生活超市买菜,准备给玫瑰炖她爱喝的香菇排骨汤。
我和玫瑰是大学恋人,毕业后就结了婚,从校服到婚纱,当时传为佳话,是校友们盛传不衰的传奇爱情。如今我们的婚姻已步入十个年头,也就是所谓锡婚了。
也许是人到中年,抑或是成婚已久,我近来常想起钱钟书的《围城》,自觉自己越来越像里面重重困境包围的方鸿渐了。
工作按部就班,数十年如一日,朝夕相处的同事们都是熟悉的老面孔,如果不是差一张结婚证,总疑心简直就是和他们过日子!
我和玫瑰的婚姻,也已经进入倦怠期。我自觉同玫瑰已是老夫老妻,平淡如水,没有波澜,如同左手拉右手,相信失去对方会痛彻心扉,在一起也是孟光接了梁鸿案,举案齐眉,相敬如宾。
我们每年都有固定的纪念日,结婚纪念日,中国和外国的情人节,彼此的生日,双方父母的生日,孩子的生日,一般都是全家一起度过,享受其乐融融的大家庭氛围,这种热闹让我很有一个男人身为家庭纽带中心的自豪感和劳有所得的成就感。
那种脸红心跳的浪漫情怀已经离我很远了。有几次在梦里,我梦见了青年时代的阿素对青年时代的我微笑,醒来仍然怅然若失,我曾经那样年轻过。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是,我的梦里没有玫瑰,玫瑰就在我身边。
好巧不巧,第二天,我就与阿素擦肩而过。人声鼎沸的超市里,陈奕迅用沙哑的嗓音在唱着《十年》:“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我的思绪飘出去很远。十年之前,往事如烟。十年之后,白发已生。时光催人老,一去不回头!
我一眼认出了阿素。十年了,她还是老样子。长长乌发用云朵形状的木簪子简单半扎了,瀑布一样倾泻下来,一身宽松飘逸的白色袍子,腰间随意地打了一个大大的蝴蝶结。她推着购物车,漫不经心地挑选着色彩斑斓的蔬菜。岁月对她格外留情,她完全褪去少女的青涩,举手投足间慵懒柔媚的女人味如同淡酒,不知不觉就引人迷醉,让人不由驻足欣赏,回味无穷。
她似乎感觉到我的注视,款款回过头来,一个温柔的微笑浮现在她的脸上:“家辉,是你!”
“阿素,好久不见!”我尽量控制自己的激动,但是略微颤抖的声音出卖了我。
“十年未见,你还好吗?玫瑰好吗?”阿素关心地问我,语气平静得像问候一个老朋友。她对我的印象还停留在十年之前。当然,我们对彼此的印象都停留在十年之前。那是我们的黄金时代。
“我还好,玫瑰也好。阿素,你还是老样子,一点都没变。岁月从不败美人,看来是真的!”我感慨地说。
“家辉,你倒是变得油嘴滑舌了些。想当年,玫瑰可是倾倒全校的大美人,今天肯定风采依旧,我有自知之明的,”阿素淡淡笑着,调侃道,“那时,你可是一和女生说话就要脸红老半天的纯情小生。”
“阿素,我常想,时间是个超级神偷,趁我们不注意,偷走了很多的人和事。那时候的我们多么快活!”面对阿素,我敞开心扉。我知道,我有点唐突了。
阿素沉默了。她的沉默像诗人的留白,明明什么都没有说,却留给人丰富隽永的想象空间。

二、此玫瑰非彼玫瑰
是啊,岁月是一个超级神偷,偷偷偷走了许多人和事,无声无息。我们浑然未觉,直到多年后在某个瞬间才惊觉被盗。
曾经触手可及的人,有的已经在人群中走散,有的明明就在身边,却早已改头换面,判若两人。
曾经刻骨铭心的事,有的消失在记忆深处,无迹可寻,有的被岁月之水洗涤过,更加清晰,却只能梦里追忆。
我多像那个看仙人对弈的凡人,突然惊觉身边的世界早已换了人间!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我不会流泪,成年男子从不流泪,我只是心累。
今日我身边的玫瑰,早已不是那时的玫瑰。玫瑰现在是典型的成功人士了,一位赫赫有名的服装设计师,名字常常见诸各大媒体。她开了一家服装设计公司,专门给那些名流巨星私人订制服装,兼化妆师之职,在粗制滥造、抄袭成风的浮夸背景下,玫瑰的设计以绝对原创、绝不雷同、标新立异、大胆热烈为鲜明特色,鹤立鸡群,供不应求。
她根本就是为这个职业而生的,她那种颠倒众生的惊人美貌,搭配特立独行的个性服饰,俨然是电影里穿着普拉达的女魔头米兰达再生!她自己也陶醉于这种衣香鬓影的奢华情调和众星捧月的簇拥状态,如鱼得水。
家庭早已是她闲暇时光才偶尔一顾的副业了!我简直是等待她老人家临幸的侍妾,每日等她百忙之中大驾光临,然后为她铺床叠被,在她稍事休息之时,我,一个堂堂正正的大男人,穿上写着“御厨”字样的围裙,为她洗手作羹汤,再唤醒她用膳,问她味道如何!
玫瑰笑嘻嘻地踮起脚尖,在我的额上响亮一吻,将整个身子吊在我身上温存一会儿,变着法地夸我:“家辉,你下厨的样子真是贤惠可人!今天我在你额头上盖个章,你可是名花有主了!”这个被宠坏的女魔头!我一个男子汉大丈夫,她居然夸我贤惠可人!
的确,和玫瑰光辉灿烂的事业相比,我的工作乏善可陈。对我来说,工作就是工作,不是事业,劳力可以,劳心不必。我很早就想明白了,我实在不是长袖善舞的人才,世故人情不是我所擅长,以自己的书生意气,恐怕画虎不成反类犬。
整日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亦非我所愿,不是自命清高,只是知人者智,自知者明,我不想勉强自己为五斗米折腰屈膝,弄得身心俱疲,未老先衰。我对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是一个优秀员工,但不求上进,不理人事,因此上升到部门主管就止步于此。
对此,我已经很满意,只是对玫瑰难免有点愧疚。玫瑰不以为意地笑着说:“家辉,挣钱的事有我呢!你开心就好,不要勉强自己。”
她对我一向放养,给我信赖,给我自由。我不是不感激的,但感激之外更有感慨。她有更广阔的世界,她的目光根本不在我身上。
我们婚后过了几年轻松愉快的二人世界,第四年有了孩子,取名也是听玫瑰的,就叫家玫,从我们两个的名字里各取第一个字,寓意是珠联璧合,家室和美。
家玫今年六岁,刚上小学,和玫瑰一个模子印出来的,大眼睛,长睫毛,小嘴巴,白皮肤,爱笑,人人称赞她是美人坯子。平时上下学都是家里老人接送,不劳我们费心。
玫瑰比我要忙得多,家长会一般我去参加,家玫的作业也是我来辅导。这孩子聪明伶俐,又胸怀大志,自三岁时起就立志,想要成为妈妈那样的女强人,有了理想,学习上很自觉,稳居第一名,也不用我费心。
我做得最多的是陪伴,陪她读书,陪她聊天,陪她玩耍。家玫有时候说,妈妈是偶像,爸爸是好友,各有各的好。
这些年,我自问,是一个可以打及格分的好丈夫,好父亲。而玫瑰自有鸿图大志,只是不在家庭这方小小的天地里。
她是一朵野玫瑰,热烈地盛开在现实生活里,有着适应世俗的强悍生命力。这朵玫瑰现在依然那么美丽,但是已不是旧日的那一朵了。

三、惆怅旧欢如旧梦
怅望浮生急景,凄凉宝瑟馀音。楚客多情偏怨别,碧山远水登临。目送连天衰草,夜阑几处疏砧。
黄叶无风自落,秋云不雨长阴。天若有情天亦老,摇摇幽恨难禁。惆怅旧欢如梦,觉来无处追寻。
是啊,惆怅旧欢如梦,觉来无处追寻。十年之前的那些过往竟然成了一场旧梦,不可追寻,只堪追忆!
于是记忆如大雨,纷至沓来。阿素是大学里最受欢迎的女孩子,她一举一动,极像古典的仕女,及腰长发总是简单用木簪半挽,流水般倾泻而下。性格也是如水般温柔,未语人先笑,说话时柔声细语,含笑凝视对方的眼睛,让人有如沐春风之感。她的温柔极富魅力,男孩子们都喜欢她,更难得的是女孩子们也不妒忌她。她是大家的好朋友。
看着她淡然一笑,我想,醉倒在她动人的笑靥里,做一场长长的梦,然后就是一生了。
我那时还是一个身材高大,性格腼腆的小男生,每次和阿素说话都会面红耳赤,其它同学见了就笑,他们说:“家辉长得一表人才,就是性格像个大姑娘,羞羞答答的!”阿素笑着说:“不要这么逗家辉,君子和而不同,我们要彼此包容。”我听了很感激她,更增好感。
周末,我一个人坐火车去旅行,看着窗外的世界。这一窗之隔的距离恰到好处,我享受着熟悉的孤独。突然,感觉有人注视着我,我回过头,阿素就坐在我对面。异地相逢,格外惊喜。阿素笑着说:“家辉,你好。”
我讷讷不能言,索性撕下一张纸,飞快写下一行字,郑重其事地递给阿素,鼓起勇气问她:“阿素,答案是什么?”上面只有七个字:山有木兮木有枝。
阿素有点惊讶地接过,打开看了,笑意如星在她眸中闪耀。她拿过我手里的笔,写了几个字,笑着递给我。娟秀的字体写了答案:心悦君兮君不知。
我第一次有那么多傻气的话想说,阿素微笑着倾听,并不打断。
我问:“为什么是我?”
阿素回答:“因为你也喜欢穿白衬衫,你走路时像是一朵云飘过。因为你会害羞,你害羞的样子像是被风吹过的桃花。”
我说:“不管是一朵云还是一朵花,都是因你而起。阿素,你就是吹皱我世界一池春水的那阵风。”
就这样,我和阿素的恋情开始了。和阿素在一起,常常有因默契而产生的惊喜。阿素就像另一个自己,我说什么,她立刻会意,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阿素是我的灵魂伴侣。没有人抵得住她的如水温柔,她的深深理解。
我原以为,我和阿素就是一生了。直到有一天,我见到了玫瑰。
玫瑰是大学里的风云人物。大大的眼睛如同一泓深潭,静静看人时,有种神秘的感觉,像是精灵的眼睛。长长的睫毛像是浓密的森林,垂下时在眼睑上留下细密的影子。她喜欢鲜艳热烈的红,深浅不同的红色,搭配大胆明朗的柠檬黄或是孔雀绿,撞出一片电光火石,缤纷多彩,在人群中她是最靓丽的存在。
一次学校的舞会上,我看到了玫瑰。只一眼,我已沦陷。幸耶?非耶?玫瑰的头发高高挽起,穿着一身大红裙子,金色丝带随之飘扬,舞蹈起来如同一团明亮灼热的火焰,不可逼视。
我的目光再也挪不开。人群是一片海,全部隐没成虚无的背景,只有那一团热烈燃烧的火焰。我仿佛走进海里,水弥漫到我头部,我无法呼吸,但火焰仍然在我前面蛊惑着我前行。
我觉得我着了迷,再也看不见身边的阿素了。温柔如水的阿素和热烈似火的玫瑰相比,在当时肤浅的我看来,黯然失色。
我内心翻山倒海,表面一言不发,只是失魂落魄。阿素看在眼里,有一天她突然消失了。
我竭力寻找,也没有找到阿素。温柔而决绝的阿素,就此从我生命中离开了。她托朋友留给我一封信,除了那首《何满子•秋怨》,别无一字。
后来,玫瑰终于回头看到了我。我和玫瑰在一起,仿佛上了天堂,她热烈奔放,精灵古怪,我仿佛失去了思考,只是飞升或是沉沦,我甘之如饴。那时,她是属于我一个人的玫瑰,众星捧月的她肯逗我笑,那是一朵带刺又妩媚的玫瑰。
后来,我和玫瑰结了婚。她那时还是审美价值的玫瑰,我工作之余负担家务,玫瑰只需一个吻就足以慰我辛劳。美人在侧,在所不辞,嫣然一笑,夫复何求?
后来,玫瑰红粉落入红尘,系了金子的铿锵玫瑰,不复出尘的浪漫气质。她永远那么耀眼,永远那么忙碌,她的世界那么广阔无边,生机无限,她叱咤风云,无暇旁顾。我们很久没有好好聊天了,我怀念玫瑰和我斗嘴的刁蛮任性。今日,她看我的闲暇都少有,目光像看一个小友,总带点容忍与敷衍。
如果是阿素,会不会不一样?会不会仍然像当年,以如水的温柔,拂去我的疲惫,润泽我的心田?但终究,时光一去不复回,旧欢如梦不可追。

四、只缘身在此山中
阿素此刻就在我的面前,她温柔地笑着看向我,我感觉有些恍惚,时间仿佛倒流,我还是初见阿素的懵懂少年。乍然重逢的喜悦如潮退却之后,熟悉又陌生的孤独感如迷雾浮在空气里,我们中间隔着一条河,那是十年的时光。
看着风采依然的阿素,我问了一个盘旋在心头好久的问题:“阿素,近些年,你快乐吗?”
阿素笑着说:“不是快乐,也不是不快乐。成年人大都如此。”
玫瑰的十年是一树繁花,热烈绚烂,阿素的十年是静水流深,曲径通幽。先是出国留学学习绘画,现在是一名画家,办了多次画展,成绩斐然,备受业界认可。她平和温柔的外表之下,是一颗玲珑剔透、冷静自持的心。把爱好当成事业,且做出成绩来,想必付出了很多不为人知的努力,但她淡淡微笑,仿佛云淡风轻。
她的丈夫是一个儒商,相貌平平,但胸有沟壑。他曾是阿素画展的第一批读者,苦追多年,终于夙愿得偿,抱得美人归。婚后,他一如既往,对阿素的事业很是支持。阿素的画展都是他鼓励下完成的。阿素说,他是她的伯乐,也是她的家人。阿素说着,淡淡一笑。她应该是幸福的,我想。
我自惭形秽,我的十年仿佛止步不前,除了玫瑰和家玫,一无所得。我想起了玫瑰。她的世界那么广阔,是否也会遇到惺惺相惜的知音?那几乎是一定的。她会以怎样的心情谈起我这个平平无奇的伴侣?或者,根本不曾提及。
我们说起同学们这些年的情况。大多发展的不错,有从商成腕的,有从政做官的,也有做家庭主妇的,有一直未婚的,有离婚多次的,不一而足。最感慨的是,有几位已经不在了,赵甲出了车祸,钱乙患了癌症,孙丙过劳去世。生命无常,朝不虑夕,我们唏嘘不已。
我望向阿素,命运的洪涛卷过之后,留在扁舟之上的还有我们,我和玫瑰在这一叶,阿素在那一叶,我们有了这短暂的交会。
“阿素,这么大的世界,这么久的时光,我们像是一片大森林中相距甚远的两片叶子,居然有恰巧重逢的一日。你站在这里,真像昨日重现。还记得《卡萨布兰卡》吗?世界上有那么多的城镇,城镇有那么多的酒馆,而她偏偏走进了我的。”我忽然有些动情。
阿素脸上现出一缕动容的神色,沉默片刻,又笑着说:“家辉,你还是这么感性,当初真该去当一个诗人。玫瑰这些年把你宠坏了,这么些年过去了,还是孩子脾气。你怀念的是记忆中的阿素,不是今天的我。时光带来的不只是聚散,更多的是变迁啊!
家辉,你知道吗?我在家的时候也是蓬头垢面,素面朝天,那样不完美的我,才是今日真实的我,这一面你当然看不到,想必也不愿看到。
就像天边那朵彤云,你远看它当然很美,那是距离产生的美,但是如果你生活在云层中,你只会觉得那是阴云,寒冷刺骨,不复浪漫。
家辉,熟悉的地方没有美丽的风景,无论和谁结婚,到最后都会失望,因为没有人是按照你的设想而存在。《红楼梦》里说: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婚姻大抵如此,世间事皆如此。
今天的重逢如果没有距离的加持,你大概只会觉得平平常常。你要知道,柴米油盐酱醋茶,才是真实的人生啊!你已经身在庐山,不要再一叶障目了。不识佳人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家辉,玫瑰已是玫瑰,凡花怎可比拟?最可贵的,她是你的玫瑰,她比曾经的我更爱你。”
“是吗,阿素?”我有些感动,有些困惑,“玫瑰是玫瑰,她那么出色,我这么平凡,她真的还爱我?”
“家辉,一个活成一棵树的女孩子,她的爱情不是显而易见吗?她独自在外面辛苦打拼,为你遮风挡雨,她可曾向你哭诉辛苦?她在外面风头正劲,追求者众多,你是否听过一点绯闻?不要因为人家做得太好,就觉得理所当然。如果我们走到一起,我不会比玫瑰做得更好。家辉,你只是累了。回去和玫瑰好好谈一谈。你会发现,玫瑰仍然是你的玫瑰。”
阿素耐心得像对一个孩子,她一直都是这么温柔。她说的是真的,玫瑰自己功成名就,却从未望夫成龙,她给我的自由和包容是由她的诸多艰辛换来,我不曾想到它们的份量之重。呵,花一样的女孩,给了我树一样的爱情!我有些想念玫瑰了。
我郑重地道歉:“阿素,对不起。当年……”
她笑着止住了:“家辉,我理解。爱情本来就是一种本能,身不由己,我们只能跟着走。玫瑰一直是你的理想,她的确比我更适合你。我现在很幸福,真的。”
“可曾想起我?”我问,准备告别。
“当然了,就像一个老友。家辉,世界广阔,爱情如风,我会记得你。”
我和阿素重重拥抱了一下,阿素拍了拍我的肩膀。这是真正的告别。
我怀着失而复得的喜悦,去花店挑选了一束红玫瑰,去超市采购了许多食材,一瓶红酒。这是我和玫瑰的十年,我想我们有许多话,要坐下来,慢慢说。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