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听说的一件事,我还是觉得对于我的认知来说:挺勇敢的。但是我没有资格去评价,挺好的!
元芳,你只管看,不需要表达任何,“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上午参加公司例会时,发现规划部是经理来进行汇报,经理助理小孙美眉没有来,散会后和同事一起下楼,才知道,小孙请假去拍结婚照了。
我还笑着说“那马上就能吃到小孙的喜糖了”,同事补充了一句“好像小孙说他们只是去拍结婚照,原因是小孙爱拍照。可是人家俩商量好了,不拿结婚证,真是前卫啊”!
不说起这个,还忘记了那对前部门老同事的婚恋观念,也一并说说,尊重彼此的选择,表示祝福!
前同事刘大姐,早些年离异,自己独自抚养女儿至出国深造,并已定居国外,也算是这么多年含辛茹苦的一些慰藉。前同事老张,早些年爱人患病去世,他自己也是尽职尽责地把女儿带大,并辅助女儿走上外地工作岗位。
两位差不多都已年近半百的前同事,知根知底,机缘巧合下,也顺理成章地在走在了一起。他俩慢慢透露出,他们是采取AA制共同生活在一起,两个高知,思想比较开明,彼此想把各自经济重要部分,投入到各自女儿身上。
刘大姐的朋友圈偶尔会晒一些她和老张父女俩在一起的生活点滴,有时候是一起去女儿居住城市,有时候是女儿回来小住,其乐融融。
车尔尼雪夫斯基曾说过:“爱一个人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为他的幸福而高兴,为使他能够更幸福而去做需要做的一切,并从这当中得到快乐!”爱不爱的这个不好评说,但是,我知道:爱,一旦发生,那是藏不住的。
一提到婚约,首先印入脑海的居然是那封有名的《放妻书》“解冤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我好想封存我脑海里这个恶毒的小人(哼,小人,你另找新主人去吧!)
想起这个太煞风景,换一个脑海中的好小人隆重释义一下《诗经》婚约:“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浪漫唯美,“一生一世一双人白首到老不相离”,好多好多,自古文人墨客,哪怕三妻四妾,也必然许下过如此良辰美景之愿!
从古走到今,我又从年近半百同事,说到适龄小同事。这些年演变过来,婚姻的制度化色彩前所未有地弱化了。
人类婚姻已经从只强调繁殖与生存,发展到了人们在婚姻中越来越追求自我实现及个人成长。
尽管如此,不可否认的是,在当今社会里,婚姻仍然比其他任何一种关系形式都更多地体现了一种制度性。
目前,包括我自己也是认可,被主流社会所认同的亲密关系发展的方式:两个人从相互接触——亲密告白——确立关系——稳定磨合——做出承诺——最后,到达扶梯的顶端,即“婚姻”(Gahran, 2017)。
BUT,但是,我还有知识需要搬运(这么恰当的语言文字,严谨又艺术,我可总结不来),赞同并分享如下:
当双方都足够相爱——非常满意彼此的关系、愿意为彼此付出、不在这段关系之外有更多的选择,这指向的应当是一段拥有了稳固承诺的关系(Rusbult et al., 1998),而这种关系并不必然等同于“婚姻”。
可以说,真爱的最终归宿是承诺,但承诺并不一定非得是婚姻。也许我们一时想不出除了婚姻之外的其他形式的关系,可这却也恰巧印证了这种建构所带来的影响。
婚姻很美好,婚姻很上头,应了《围城》那句“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
此书因为剖析了“围城”内的人内心深处的孤独寂寞,想挣脱这种束缚和“围城”外的人对于婚姻的渴望,想找到一种爱的归宿而抓住了读者的心理,引起读者的强烈共鸣。
我只能感到庆幸,我们不论男女,生活在这个和平年代,托祖国繁荣富强的福气,能够用知识来给自己做主,为自己置办下一份能够选择的婚姻的底气,而不是悲哀的等待被生活选择。
元芳,我这句话,总结的如何?嗯,还不错,不接受元芳反驳!
芍药配新蒜,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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