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夏洛克·福尔摩斯 先生
我在1878年拿到伦敦大学医学博士的学位。后来又去了奈特利军医学校,进修随军医生的专业课程。完成所有课程后,我即被派往诺森伯兰郡第五火枪团,担任助理军医。当时的火枪团驻扎在印度,还没等我正式报到,就爆发了第二次阿富汗战争。到了孟买我才知道,我的队伍披荆斩棘,早已深入敌人后方。我决定跟过去,一路与许多相同处境的军官们作伴,最终安全到达了坎达哈尔。我在那找到自己的团,立即上任。
这一场战事让很多人都得以升官晋爵。但加之于我的,却只有不幸和灾难,其余一无所获。我从原来的团被调任到波克夏,随后加入了惨烈的迈万德战役。当时,一枚吉赛尔步枪子弹击中我的肩膀,骨头碎裂,擦伤锁骨下动脉。我差点就这样落在了杀人不眨眼的伊斯兰殉教者手上。勤务员穆雷在关键时刻显示出了英勇和忠诚,他用驮物资的马把我安全送回了英国军营。
伤痛的折磨和在战争中长年累积下来的艰辛,让我虚弱不堪。我和一大车伤员,被运往白沙瓦基地的医院接受治疗。在那,我又重新振作起来,恢复到能够自己在病房里走动,甚至到阳台上晒晒太阳的程度。然而快要康复的时候,我又染上了肠热症。这是占用印度领地的诅咒。浑浑噩噩挨过了好几个月,我虽终于恢复神志,但那时我的身体已经过于虚弱。医疗人员决定一刻也不耽误,立即遗送我回英国。于是我登上了奥龙特斯运兵舰,一个月后,踏上了朴茨茅斯码头。此时我的身体己经遭受到被不可挽回的创伤,但慈爱的政府还是给了我九个月的期限重拾健康。
在英国,我无亲无友,一个人自由自在。或者说,我靠着每月七先令六便士的收入,尽可能过得自由自在。这种情况下,我自然而然地也开始向往伦敦。伦敦就像个脏水坑,全国各地的闲人懒汉都毫不挣扎纷纷流动聚集于此。我先是在河岸街的一家私人旅馆里住了一段时间,过着舒适、无意义的生活。不顾后果的挥霍着本也不多的金钱。严峻的财务状况很快让我惊觉,如果不想离开城市定居乡下的话,就必须彻底改变现在的生活方式。于是我打定了主意,要离开这家旅馆,另外找了个更加朴素便宜的住处。
就在下定决心的当天,有人在基准酒吧里拍我的肩。我一回头,发现是小斯坦福。以前在圣巴多罗买医院时,他是我手下的包扎员。对于像我这样一个孤独的人,能在伦敦的茫茫人群中碰到一个熟悉的面孔,着实是件开心事。要在以前,其实斯坦福和我算不上是亲密的朋友。但今天我和他热烈地打招呼,他看起来似乎也很高兴。在欢乐情绪的感染下,我邀请他去霍尔本午餐,一起搭乘马车出发。
“到底发生什么事了,华生?”我们的马车咔哒咔哒在伦敦的闹中穿行时,他私毫不掩饰自己的惊愕问我:“你瘦得像块木板,皮肤蜡黄的就像是干掉的坚果。
我简短描述了一下自己的经历,快到目的地了还没讲完。
“太惨了!”他听完我的遭遇后不无怜悯地叹道:“那你今后有什么打算?”
“找地方住,”我答道,“不知道有没可能找到一个既舒服又便宜的地方。”
“真神奇,”我的同伴琢磨道:“你是我今天遇到的第二个说这话的人。”
“第一个是谁?”我问他。
“一个在医院化验室工作的兄弟。他一早上都哀声叹气的,说找不到室友。他发现了个很好的地方,但一个人负担不起。”
“天啊!”我惊叹起来:“他如果真想找个室友分担费用,就该找我啊。我也想有个人作作伴。”
小斯坦福透过酒杯,用一种奇怪的眼神打量着我。“你还没见过夏洛克·福尔摩斯,”他说:“你多半不会想和那样的人作伴。”
“为什么?他有什么坏名声吗?”
“我不是说他名声不好。他就是有点怪,特别热衷于科学的某几类分支。据我所知,他人还是挺不错的。”
“是医学院的学生吗?”我问。
“不是。我不知道他到底志向是什么。他对解剖学很精通,还是个数一数二的化学家。但根据我的了解,他也没有系统上过医学课程。他学的东西都很古怪,不成体系。但他又积累了很多生僻的知识,足以惊呆他的老师们。”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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