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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北辰
从前胡适给汪长答信说道“:“父母于子无恩”的话,从王充、孔融以来,也很久了。从前有人说我曾提倡这话,我实在不能承认。
直到今年我自己生了一个儿子,我才想到这个问题上去。我想这个孩子自己并不曾自由主张要生在我家,我们做父的不征得他的同意,就糊里糊涂地给了他一条生命。况且我们也并不曾有意送给他这条生命。我们即无意,如何能居功?如何能自以为有恩于他?
他既无意求生,我们生了他,我们对他只有抱歉,更不能“市恩”了。我们糊里糊涂地替社会上添了一个人,这个人将来一生的苦乐福祸,这个人将来在社会上的功罪,我们应该负一部分的责任。
说得偏激一点,我们生一个儿子,就好比替他种下了祸根,又替社会种下了祸根。他也许养成坏习惯,做一个短命浪子;他也许堕落下去,做一个军阀派的走狗。所以我们“教他养他”,只是我们自己减轻罪过的法子,只是我们种下祸根之后自己补过弥补的法子。这可以说是恩典吗?
我所说的,是从做父母的一方面设想的,是从我个人对于我自己的儿子设想的,所以我的题目是“我的儿子”。我的意思是要我这个儿子晓得我对他只有抱歉,决不居功,决不市恩。至于我的儿子将来怎样待我,那是他自己的事。我决不期望他报答我的恩,因为我已宣言无恩于他。
后面的内容我就不发了,我谈谈我的想法,古人说,养子防老,积谷防饥,如果说生子,只是为了防老。那么,所谓生子就像金融产品一样,只是为了利益交换,又有什么恩典在里面呢?
《天道》中,丁元英对母亲说:如果您养儿就是为了防老,那就别说母爱有多伟大了。您养来养去还是为了自己,那是交换,等不等价还两说着,碰到我这么个不孝顺的您就算赔了。
养儿防老,那父母就是你天然的债权人。而且这种感情比山高比海深。你永远想的就是还债报恩。所以这种文化就让每个人都直不起腰来。而老人越是觉得养儿防老,就越容易觉得吃亏,心里就越苦。
是的,倘使儿童自认为没有能力实现心中的愿望,满足自己的骄傲,他就拿这些去期望父母;而在一个失意的成人,他就拿这些去期望儿女。在儿童心中,父母便是他自己想做而做不到的人物,是保卫他的人,代他出气的人;父母心中的儿女亦然如此,不过要等将来罢了。在这种"骄傲的寄托"中间,爱与自私便结成了一片,其奋不顾身的气势,竭尽温存的情绪,都达于沉醉的境界。
鲁迅说,中国旧理想的家族关系父子关系之类,其实早已崩溃。这也非“于今为烈”,正是“在昔已然”。历来都竭力表彰“五世同堂”,便足见实际上同居的为难;拼命的劝孝,也足见事实上孝子的缺少。而其原因,便全在一意提倡虚伪道德,蔑视了真的人情。
又因为经济关系,结婚不得不迟,生育因此也迟,或者子女才能自存,父母已经衰老,不及依赖他们供养,事实上也就是父母反尽了义务。世界潮流逼拶着,这样做的可以生存,不然的便都衰落;无非觉醒者多,加些人力,便危机可望较少就是了。
此后觉醒的人,应该洗尽东方固有的不净思想,再纯洁明白一些,了解夫妇是伴侣,是公共劳动者,是新生命创造的意义。所生的子女,固然是受领新生命的人,但他也不永久占领,将来还要交付子女,像他们的父母一般,只是前前后后,做一个交付的经手人罢了。
而这种交付,是以独立为目的,而不是以孝道为目的,有人做了乐府,说是劝孝,大意是什么,“儿子上学堂,母亲在家磨豆浆,预备回来给他喝,你还不孝么”之类,自以为拼命卫道,殊不知富翁的杏酪和穷人的豆浆,在心灵上价值同等,而其价值却正在父母当时并无求报的思想;否则变成买卖行为,虽然喝了杏酪,也不异人乳喂猪,无非要猪肉肥美,在人伦道德上,丝毫没有价值了。
而男女生子,无非情欲发动,孔融文曰:“母之于子,当有何亲?论其本意,实为情欲发耳。子之于母,亦复奚为?譬如寄物缶中,出则离矣。”母子并非一体,灵魂并非同生,先天都是独立自由的个体,何必叨叨絮絮的不肯放手,拼命的绑在一起,以为是拼命的卫道士,其结果无非大家神情疲惫,色浊神枯。
父母于子无恩,这一个段语,实是招致千万圣人之徒面红耳赤的一大原因。但庆幸鲁迅,胡适,很多先生早有此观点,人间并非我一个,如此,则非我一人有罪了,即便死后要在地狱之中受惩诫,也有诸位同行。北辰顿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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