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墨林
作为一名大学生,在天津上学,看过赵春华案,觉得离自己并不遥远。我认为我应该写点什么?
赵春华,女,54岁,来自内蒙古,此前在天津一直没有工作,去年8月份刚以2000多元的价格从别人手中接过气球射击摊,这成为赵春华的唯一营生。经营两个月,赵春华每个月能获得2000多元的收入。
2016年10月12日,赵春华及其他类似13位商贩,被河北鸿顺里派出所带走。其中,赵春华摊位上9支枪行物中,有6支被鉴定为枪支。2016年12月27日,天津河北区法院一审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赵春华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截至1月3日最新消息,得知由徐昕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可省去上诉费用后,赵春华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河北区人民法院已受理了赵春华的上诉案。
初看到这条新闻,满是惊讶于惶恐。惊讶在于从小到大玩过无数遍的射击游戏,竟然是触犯了法律;惊讶于天津市的公检法人员尸位素餐之程度,令人深思;惊讶于伸张正义的人民警察,把一个手无缚鸡之力又恶病缠身的大妈,无情地从海河边抓走。
我也很惶恐,十岁那年,我们一伙小伙伴,十来个人,人手一支枪形物,满小区打仗。破坏过不少楼道口的灯泡,对彼此射击也未曾手下留情。毕竟,未满12周岁的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知道,打不死人,最多打到脑袋上疼一会儿而已。
目前很多人对于枪支的鉴定产生了质疑,毕竟按正常人思维,打气球的玩具枪和我们所理解的真正的“枪支”是有不小区别的。那么目前枪支的鉴定标准是什么呢?
按照公安部2010年出台的《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对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
1.8焦耳/平方厘米的枪口比动能有多大的威力?一位业内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1.8焦耳/平方厘米是弹丸击中人体最脆弱部位即眼睛受伤的临界值。
白纸黑字,明文规定。赵春华似乎百口莫辩,社会舆论也无话可说。然而,人民总觉得这件事哪里不对?
依法治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样的口号,从初中时代起,就是思想政治课必背的内容。从案件本身来看,依法治国的方针可谓被贯彻落实的彻彻底底,堪称典范!
仔细想想,口号喊了多年,公民究竟懂了多少法?究竟多少公民懂了法?笔者也算是一名社会中等文化水平的公民,也是在此案中才算详细了解了公安部门对枪支的坚定标准。何况于赵春华。
有人说,赵春华案只不过是撞上了天津市整治枪支的专项行动。似乎有道理。古人云:矫枉则需过正,法大于情。
然而,让我们以正常人的思维设身处地地考虑当时的情景。大多数在天津生活过的人,对海河边摆摊打气球这一现象应该是司空见惯。而且已经存在多年,并不是一时兴起的。
为何偏偏在16年年底出了赵春华案?
无非是天津市警方接到上级通知,为了完成任务,杀良冒功罢了!参与此案的公检法人员,谁敢拍胸脯保证,说我这是第一次见到打气球的枪形物?
既然这样的现象一直存在,为何之前一直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呢?
至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赵春华案,根本原因是枪形物鉴定标准过低,即立法出了问题,不切合于社会实际情况。直接原因,天津市警方尸位素餐,杀良冒功,多此一举。你们怎么不联系浙江警方,一起去把义乌小商品市场端了?那里才是全球最大的军火市场!该把你们调到云南边境,配备此案中的枪形物,让你们执法。
再说句低俗的,我早晨起来,对着你眼睛撸一发,你是不是也得抓我去鉴定鉴定?
一个国家的法律,是为了维护这个国家的安全,稳定,统一,为了维护这个国家大多数人的利益来制订的。国家强制力的存在,尤其是公安的职责,是为了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刑罚的目的是为了惩治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
再回到此案,赵春华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六个月。一个根本不曾危害过社会治安的人却遭受了刑罚,这与我们制订法律的初衷是否相违背?同时,这样的判决究竟能不能起到推进法制进程的作用?歹徒依旧手持枪支在危害社会。老百姓却在监狱里与世隔绝,不能与家人春节团圆。
我们的生活确实需要法理的约束。这也是我们作为人类的理性所在,法律也是人类文明的重要一环。然而,我们的社会终究是人的社会,拥有权力的人就应该依照大多数人的意志来行使权力。人类并不是应该像机械一样机械地执行程序。
人类的不同在于有自己的思考。
20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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