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生病头痛的时候。我几乎快要忘记我有这么个事了。
我以为我再也不会在黑夜里和漫漫长夜大眼瞪小眼。我也以为再大的折磨熬熬也不算什么。直到下次它再次来临的时候,带走我的思考,甚至带走我的视力,让我在额头揪来揪去,敲来打去,把痛觉揉开一点。让自己透一口气。
为什么不能是其他地方呢。为什么不能是脚?不能是四肢?不能是脑袋以外的地方?它是这样子的脆弱,一旦着病就会思维混乱,做的梦颠三倒四。或者干脆不能入梦,一颗一思考就犯痛的脑袋干巴巴的立在空气中,它就像死去了一样。
百分之九十几的突如其来都在半夜。昨夜。我竟有些恍然,自己是在哪个寝室。是那个大热天做午睡还要抱着一团被子,晚上要拉着别人的手入睡,吓得一身冷汗的初中寝室,还是高一时半夜醒来头顶电扇搅动,感觉只有自己一个人活着的寝室,还是那个抱着手机偷玩一晚上醒来去外面吹风的高三寝室。哦。我是在大学的寝室。我在长沙。
孤独。恐惧。无奈。漫长。漆黑。
加上一颗什么都不能干的大脑。我孤零零的靠在墙壁上。又是夏天。又是风扇。所有人都在梦境。我一个人醒着。我讨厌夏天。原因之一是我再也没有理由用被子把自己藏在里面了。
人体很容易遗忘当时的痛苦和挣扎。所以回忆起来会相对平缓。相对美好。生怕把当时的五感放大了是对自己勇敢品质的夸赞。
昨夜。我在黑暗中呆坐在床上两小时。半梦半醒。脑子一抽一抽的。痛感清晰又熟悉。我感觉到了濒死的绝望。我甚至觉得当时就那样带走我的生命也无妨。何苦这样次次折磨。我才发现自己是如此是脆弱,是如此的屈服。
但是。对象是它我也认了。
很久很久以前我害怕黑暗我也害怕孤独。现在因为它多年的陪伴,我至少能直面黑暗了。我学会了一个人慢慢品尝黑夜的滋味。尽管那并不好受。还颇有一番做作的意味。因为至少要让他有点美感,不然怎能劝自己坐得下几个小时?
身体上的痛苦来临的时候,就只是就痛苦而已。它不带任何包装,也不管你能承受多少,它不能喊停。你只能忍受、忍受、忍受。你可能会绝望,也可能会不满,为什么只有我会这样?但回过头来还是要承受这一切。在正当经厉的时候,它没有所谓鸡汤和艰苦奋斗能减弱半分。因为它不是精神上的。
如果上天执意如此。兴许是让我体味黑夜的另一番滋味。半夜爬起。伴随着抽搐般的清晰痛苦,我抬眼看见室友的身体。我一个人活着。窗外零散的路灯。风扇的摇摇晃晃。这么多年来,上天一定是想让我明白些什么。
急匆匆地写下这些。是为了不让自己忘记。这样的夜晚太多,以至于我习以为常,以至于我重新完好后又能开怀大笑,遍尝书海。然后忘记当夜的那又短又长恍若隔世的时间。直到下一次的来临。文字软软绵绵,我也算是比别人偷活了一段时间的人吧。哈哈哈哈!
因为黎明总会来临。
只要你稍熬一会儿。就会欣喜的对自己说:“我还活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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