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更第37天
前段时间,陕西马某埋母案惊呆了众人,有谁会对自己的亲生母亲做如此残忍的事情呢,大家都在推测这个马某人是不是有精神病史,但家人并未提供相关证明,反而是追溯到马某小时候的成长经历。马某幼年丧父,母亲再嫁带着了其他两个孩子,留下他和并无血缘关系的叔父生活,小时候缺少足够的安全感和爱,从而对母亲心生怨恨,认为是母亲抛弃了他,所以现在面对母亲的衰老需要照顾,心生报复,才做出极端的事情来,用心理学的话来说,儿童时期的人格障碍形成了,成人了仍得不到纠正,会做出常人难以理解的事情来,马某的行为锅要由童年的教育来背锅。
周五的阅读课上,一位同学分享了“郭巨埋儿”的故事,虽然这个故事并无法考据是否属实,但听起来也让人觉得不可思议,我想这是古人为了推崇孝道而编撰的故事,但也并非不可能,在艰难的岁月完都存在“人吃人”的现象,埋儿也就有可能性。我于是引导大家发问,鲁迅先生把这篇小故事写进自己的文章中有何用意呢?你们觉得鲁迅现在是如何看待这件事情的?孩子们多数都停留在“残忍”“傻瓜”“不可思议”等层面,我倒觉得这是“愚孝”的一个典型案例,讽刺了那些一味顺从父母而尽孝心的人,现在这种人也不少,“妈宝男”就是一个例证。
马某和郭某,一个因为童年的创伤而仇恨生母甚至泯灭人性要弑母,一个因为至孝愚孝而泯灭人性要去弑儿,不孝与至孝,都让人走向极端,幸而两个故事的受害者最后都安然无恙,但是留给人们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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