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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婚礼,一首歌

一场婚礼,一首歌

作者: Sundayones | 来源:发表于2019-01-30 20:39 被阅读17次

        《周三的情书》是一个关于孤独,忧伤,失望,无奈等生活常态的个人旋律,没有倾诉的焦急和表达的迫切,从容淡泊,因此让人不忍碰触。

      而《周三的情书》背后的故事大家又知道吗?

      这世界上有许多的相遇和碰撞,让我们在彼此身上自觉或不自觉的留下印记。然而有另外一种相遇,并没有路途的交织,有的只是平行的对望。

      如果你偶然相遇这封《情书》,它会让你不自觉的放慢脚步,听见故事。

      再普通的人,也会在一生中某几个节点上隆重登场,理所应当地成为主角——比如新生儿的落草,比如驾鹤西行者的入殓,比如新嫁娘的婚礼。

       Normal,普通。

      你是普通人,我是普通人,他也是普通人。世人大都是普通人。大部分普通人大都信步漫行在普普通通的人生中。

       大部分普通人,大都习惯了在周遭旁人林林总总的故事中扮演路人甲。

      谁不想成为引人注目的主角呢?都想,是个人都会想。

      又想又怕又想,然后微微害着羞,自己跟自己说:呵呵,还是算了吧,哈哈哈。

      从三叶虫进化到灵长类,生物对安全感的追求决定了一些自然法则,乃至社会生活法则。

      故而,在庸常的生活里,普通人难得成为众目睽睽下的主角。

      但世事无定法。诸君明鉴:再普通的人,也会在一生中某几个节点上隆重登场,理所应当地成为主角——比如新生儿的落草,比如驾鹤西行者的入殓,比如新嫁娘的婚礼。所以满月酒很重要,所以证件照很重要。所以婚礼仪式的酒店预订很重要,伴娘的人选和颜值很重要,冷焰火和香槟塔很重要,婚纱是租是买是长是短带不带水钻有没有面纱……很重要。

      严格意义上讲,婚礼不重要,如果你是封红包随份子去喝喜酒闹洞房的话。

      但严肃意义上来讲,婚礼对你我每一个人都很重要,如果你打算结婚的话。你自己的婚礼一定很重要。因为这个世界上谁不是普通人?谁不曾经是个普通人,谁不终将是个普通人?因为对于每一个终须泯然于众的普通人而言,当一次主角,很重要。

       2012年6月10日,在云南丽江的大港旺宝酒店给一对新人正在举行婚礼。这是一场我永生难忘的婚礼。

      虽然现场意外连连,但大家却都很满意。主角们也都很满意。

       (一)

      证婚人小松捏着话筒,动情地说:我们家三爷三嫂搞破鞋,终于搞成功了!我要疯了。

      这是我参加过的最奇葩的婚礼,这是我见过的最二B的证婚人。

      奇葩的不仅是证婚人,伴娘也一样奇葩。

      大喜的日子,伴娘出幺蛾子,收完开门红包后仍然堵着门死活不让新郎进,非说之前没正式求过婚,非要新郎隔着防盗门补上,喊不够100声“我爱你”绝对不开门。

      新郎周三是个老实人,老老实实单膝跪下,一声接一声地说:嫁给我吧我爱你!他说一声,门里的伴娘们数一声,数到八十多声时也不肯开门……怎么着,真要凑个整数啊。

      门外接亲的伴郎们已经开始撬锁了,门里的伴娘们不急不慢地数着:

       91……92……

      数到第97声“我爱你”时,门咣当一下开了,闪倒了一堆伴郎。白衣飘飘的新娘子扶着门框抹眼泪儿。又哭又笑满脸冒泡,泪珠顺着手指头往下滴答,假睫毛眼瞅着快要被冲掉。

      隔着一堆东倒西歪的伴郎,周三傻呵呵地说:老婆你莫哭,还差三声就数完了。他单膝跪着,认认真真地喊:嫁给我吧我爱你……嫁给我吧我爱你……嫁给我吧我爱你!

      新娘子伸手把他薅起来,另一只手冲屋里挥舞。她带着哭腔说:值了!这是周三第一次对我说我爱你!周三:啊呀,老婆你不哭好不好?他一边说一边摊开手掌给她擦眼泪,一不小心把假睫毛给蹭下来了,伴娘们冲上来,七手八脚地粘睫毛。

      新娘子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她的法定夫君说:好!不哭!你肯对我说这么多遍我爱你,我以后都要笑着。新娘子拤着腰,仰天大笑,刚粘了一半的睫毛又被扯下来了。

      我从没见过这么奇葩的新娘子。她还真是说到做到,接下来的整场婚礼都一直在笑。理所应当的娇羞和端庄她全忘光了,只是一味兴高采烈地笑,像吸了一氧化二氮笑气。

      按规矩,新娘子一登台,婚礼司仪一般要问:新娘子跟我们分享一下现在的心情吧。常规回答是“好幸福”或“好激动”,唯独她不按章法出牌,问题刚问出口,她立马扭头看着新郎周三说:哈哈哈你是我的了,这辈子你都跑不掉了哈哈哈……

      一边狂笑,一边还伸手捏了个拳头捣了周三一拳。结结实实地捣在肩头。

      头回见到这么豪迈的新娘子。也是头回见到这么娇羞的新郎。

       新郎周三红着脸,娇羞地回答说:……老婆,我不跑。没错,娇羞。

       我脑子不够用了。这都是什么世道……

        婚礼还要继续,主持人打起精神问周三:新郎说说看,你是靠什么手段打动了这么美丽动人的女人,让她愿意心甘情愿陪伴你一生的?

      其实这个问题怎么回答都行,一般人愿意幽默一下或者吐露深情,大可自由发挥,走个过场而已。

      但别忘了新郎周三真的不是一般人。周三是个较真儿的老实人。

      他张着嘴想了一会儿,紧张地看看我说:用的什么手段?……我我我,这个这个,我忘记了。

      忘了?台底下几百人盯着呢,你忘了!

      这是谁的婚礼啊这是,怎么还有自己砸自己场子的!到底是你娶媳妇还是我娶媳妇?

      这就尴尬了,估计主持人咬人的心都有,还没等开口圆场,手中一空,话筒被人摘走了。

      新娘子把话筒摘走了,她兴高采烈地说:我记得我记得,我来说我来说!我快哭了,这是婚礼现场还是知识竞赛抢答现场?

      新娘说:他有一次对我说,虽然我没钱,但我只要有一碗稀饭,一定会分你一大半……

      兴高采烈的新娘子兴高采烈地回答:是在我们俩私奔的前夜,他发短信对我说的。

      私奔?!一万只羊驼从我脑袋上踩过……

      私奔……这是婚礼上该有的台词吗?这是哪个次元的桥段?!《屌丝男士》都不敢这么演,《万万没想到》都没这么演过好不好!

      台下几百人看着呢,  台下有人喊:周三!我服了!……这是你亲生的媳妇儿吗?略带口音的发声,“亲”发音成了“今”。

      周三愣了一下,腼腆地回答:……我希望,她来生也是我媳妇。这都是哪儿跟哪儿啊……

      乌云怎能留得住落下的雨水,眼眶怎能留得住我掉下的眼泪?好吧,我投降。

      新娘子果真大方,她一手薅着新郎的手腕,一手攥着话筒,迈步向前三尺三寸。瞬间,仙气十足的长尾白婚纱被她穿出了绿林响马披风的气势。手攥得那样紧,指甲盖都攥白了,她把话筒戳到鼻子上,朗声道:

        ……有些人认识了七十年都没在一起,有些人认识了七天就可以在一起。是的,我和周三认识的第七天就订了终身,就私奔了……既然是对的人,为什么要矜持,为什么要死要面子,为什么要擦肩而过?

      我是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子,我来到这个世界上什么都想要,就是不想要后悔!我从没有后悔过和他私奔,我从没有后悔过把攒了半辈子的这唯一一次疯狂用在他身上。我知道在座的一半以上的人从一开始就不看好我和周三,觉得我们不可能有结果,但你看,今天我们共用一个户口本了……谁说处女座和天秤座没办法修成正果?

      她扭头冲着伴娘群的方向叫嚣:你们老说我找的男人又土又木还是处女座,不懂浪漫没有激情不值得我赴汤蹈火……是的,他一点儿都不浪漫,他甚至都不懂向我求婚,他只对我做过一件浪漫的事情——他每天弹着吉他、唱着歌喊我起床,我每天都是在他的歌声中醒来的……每天每天,每天都是!

      我半夜起来上厕所,刚坐到床边,他会忽然坐起来一把抱住我,说:萱萱你要去哪里?

      我说:三爷不担心呵,我只是上个厕所。每次都是我上完厕所回到床上,他才肯躺下,我去多久,他都迷迷瞪瞪地闭着眼撑着胳膊等我。

      睡觉的时候他永远都是抱着我,我挪一点儿他也挪一点儿,我滚到床底下去了,他就把我捞上来……然后接着挪。我体质弱,一年四季手脚冰凉,周三每天睡觉时焐着我的手,夹着我的脚,他从来都不嫌我的脚冰,他就是我的电热毯,我和他睡在一起的这三年,就再没生过冻疮。

      台下主桌一阵骚动,有对老人家此起彼伏地喘了两口粗气。老头儿开始解领带,老太太开始捂心口。

      新娘子眨巴眨巴眼,普通话瞬间换成四川宜宾方言:老妈、老汉儿,不要叹气,我和周三都在一起三年了,咋个可能不滚床单?实话跟你们说噻,幺儿在你姑娘肚皮里头已经四个月喽。

      新娘子挺挺腰,伸手拍拍肚皮,隔着雪白的婚纱,拍得肚皮PIAPIA响。台下两个老人集体愣了一下,然后组团乐开了花。

      老太太下死力在老头子胳膊肘子上拧了一下,说:太好了,杨老头,以后你麻将打不成喽,陪我去带孙孙喽。老头子哆嗦着手,激动得起身端起酒杯:……托大家的福,我先干为敬。

        (二)

      一堆人七手八脚地把老头儿摁坐下,打手势咬耳朵地告诉他:婚礼还没结束呢,菜还没上酒席还没开始呢,还没轮到岳父丈人老泰山敬酒呢……

      场上新娘子的工作报告还在继续,她望着父母的方向,声音忽然柔了下来:

        ……老汉儿,接下来,我想和您单独说两句话,好不?老汉儿,那时候你剪了我的银行卡,藏起了我的身份证,还用那么大的锁头把我关在门角角后头……我那个时候哭、挠门……但我晓得你是疼我的。

      我后来偷偷跑出来,那几个星期没给你们打电话是我错了,不是不想,是不敢……不敢在电话里头听你叹气。

      我从宜宾去云南,一千多公里的路,没手机,没得钱,一路说好话搭顺风车。45个小时的汽车坐惨了我,我饿着肚子,揣着剪子……一路不敢睡,人家好心给我东西吃我也不敢吃……一路都在流泪。你关起我的时候,我为见不到周三哭,我逃开你的时候,流的泪都是为了你和妈妈。

        ……好几年过去了,你和妈妈从心底头原谅我了吗?我是个不孝顺的孩子吗?……我不是哦。

      孝顺就是百依百顺百分百地听话吗?每个孩子都应该找到自己真正想要的生活,照顾好自己,这才是最基本的孝顺,不是吗?自己过得都不舒心,拿什么去谈孝顺父母?

      我要让自己过得好,我一定要让自己过得好,老汉儿,真的,我觉得我现在过的就是一直以来我想要的生活,我现在爱着的男人,就是从小到大我一直想嫁的男人。他遇到了我,我找到了他,我有了一个老公,你们多了一个儿子,我们会一起孝顺你们。

      那时候,你们觉得周三是个穷歌手,怕我一个女娃娃离家千里去和他耍朋友会受欺负,可他真的从来没有欺负过我,都是我欺负他!老汉儿,从小到大你是咋个疼我的,他就是咋个疼我的。

      周三不会甜言蜜语不会浪漫,但他总会在不经意的时候感动我,他和你一样,走路的时候让我走安全的那边,在我看电影哭了的时候他也会抱着我哄我。他是处女座,有洁癖,但会把我所有吃剩的东西直接拿过去吃,从来不忌讳。我头发再油他也不嫌我油,和他在一起后我再没减过肥,我穿什么衣服,他都觉得好看……

      新娘子顿了顿,目光扫过全场,略带骄傲地说:他从来没忘记过我们的任何一个纪念日,他所有的密码都是我的生日。

      新郎周三今天基本是个摆设,除了娇羞就是憨笑。新娘松开攥紧的手,抬到了半空中,我以为她又要捣他一拳,没承想,她轻轻地摸了摸他的脸。

      新娘望着众人,说:我们在决定在一起的时候,就已经决定过一辈子,好像以前就已经在一起很久了,默契得连我自己都觉得奇怪。刚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是他人生最黑暗的时期。他前女友骗光了他所有的钱还有感情,跟别人跑了,他曾经每天把自己关在家里,不交流,不吃饭,不出门,只练吉他,陪着他的只有吉他。

      我们刚在一起时,他的生活起居习惯无比地差,经常一份炒洋芋一瓶可乐就打发一顿饭。

      很多受过伤的孩子喜欢抱着娃娃公仔睡觉,他那时候睡觉时喜欢抱着吉他。

      我喜欢他,所以我心痛他,所以我要慢慢融化他、改变他。

      我买了做饭的用具,每天每一顿都做不一样的菜,只要他吃一口我就开心了……

      新娘子忽然望着场下某一个角落笑了一下,说:我经常跟周三说,你要感谢你的前女友,而不是恨她,因为她的离开才成全了我们的相遇。有人说每个人一辈子都会遇到三个人:一个你爱的但不爱你的,一个爱你的但你不爱的,还有一个爱你的你也爱他的。我真心祝愿周三的前女友早日遇到第三个人,遇不到也别回头了,你不要的我要了,你再想要也要不回来了。我不是在挑衅哈,我一点儿也不紧张我们家三爷,现在都是他紧张我。他每天晚上去酒吧唱歌,我都陪着他,他在台上唱歌,我在台下帮忙招呼人。每次看见我和别人聊天聊得稍微久一点儿,他都会扔了吉他走过来一把搂住我,说:哎,老婆,这是你朋友啊,介绍认识一下啊……

      台下哈哈一阵大笑,不少人举起手来向舞台上示意。有人喊:原来如此啊,真伤人啊,下回去喝酒,三嫂记得打个折啊!

      新娘子双手抱拳,团团作个揖,问:我说了这么久,你们没听烦吧?不等众人搭话,她歪着脑袋自顾自地说:烦了也给我听着,今天是我结婚,我是主角!

      连伴娘团都开始鼓掌了,噼里啪啦的一阵掌声后,新娘子扳正新郎周三的肩膀,双手捧着话筒,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他们一定觉得我今天很强势,不够女人……我强势也只强势今天这一回,我不需要别人懂,只要你懂我就足够了。从明天起,我依旧是那个给你洗袜子、给你炒菜、给你拎吉他的小媳妇……周三张张嘴,手比画了半天也没憋出来半句话,他挠挠头,捧起新娘子的脸,瞄准了亲了下去。

      好狠的一口,牙磕在话筒上,音箱咔嚓一声嚣叫。两个人捂着嘴,看着对方乐了半天,完全忘记了周遭世界的存在。

      穿着白色婚纱的姑娘昂着头对面前的男人说:

      认识你时,我22岁你31岁……现在我24岁你33岁……可是我却觉得时间一直停留在我们初见的时候。

      三爷,谢谢你娶我……差9岁的爱情,是单数的最大值,也是我幸福的最大值。

      新娘子的年终工作总结报告终于结案陈词了。

      话筒在新娘子手中画出一道漂亮的弧线,自自然然地交到了新郎官周三手中。就那么自自然然地,交到了周三手中。

        (三)

      周三结结巴巴地开口了,浓重的云南曲靖普通话,像半生不熟的炒洋芋: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萱萱刚才说的,全是我想说的……

      台下人开始起哄鼓掌,有人站在凳子上喊:三爷别,今天你是主角,多说几句多说几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嘎!

      周三看看新娘子,新娘子跟着众人一起在鼓掌起哄。他呆萌地咧开嘴笑了会儿,说:

        ……2005年,我辞了高速公路收费站的工作,和我的兄弟小松一起出去闯荡。我们去了成都,带着吉他,想当歌手,想靠唱歌安身立命,原本以为外面大城市的机会更多,没想到最后连饭都吃不上了。

      那个时候我们住在最便宜的违建屋顶层里,每人每天两块钱的生活费,跑了所有酒吧和可以演出的地方,可是别人一听说我们是云南人就再也不联系我们了……

      小松说人要坚持梦想,可现实是今天一天都没吃饭了,房东又敲门说房租水电费该交了,拿什么去交……拿梦想还是拿理想交?

      最后我们黯然地回到了曲靖。回到曲靖后本来打算去新疆,那里有我喜欢的冬不拉,但小松拦下了我,叫我一起来了丽江。

      我们在街头卖唱,被人欺负,被人打……也认识了很多玩音乐的好朋友,比如大松,比如靳松、路平、大军,还有大冰,那时候我们兄弟伙经常在一起卖唱……

      周三说:

      ……后来我们攒了点儿钱,开了个小酒吧……谁不想过得好一点儿?谁不想又有爱情,又有理想,又有米饭?可现实……

      他沉默了一下,抬起头接着说:有理想的时候没有米饭,有米饭的时候没有了理想和爱情……就这样颠颠倒倒,直到三十多岁,直到我遇到了萱萱……

      他抹了一把脸,抹出一脸的泪水,湿漉漉的手掌心。他呜咽着,重复着说:

      我遇到了萱萱……我终于遇到了萱萱……

      新娘子帮他擦眼泪,他躲开伸过来的手,半弯着腰,自己拼命在脸上擦着。他说:……哎,大家见笑了,我这个人不会说话。他终究还是没躲过新娘子的手,像个孩子一样被擦拭着脸。

      话筒垂在手边,台下的人听不见他们俩的对白,只有同样在舞台上的我听到他呜咽着说:老婆,有了你,我什么都有了,什么都回来了,我要让你过上好日子……

      良久,周三恢复了平静,他抱歉地冲台下的众人笑着,说:

      我话说不好,我还是用唱的吧,我曾经写了一首歌给萱萱,是写给她的情书……写在她私奔来找我时抵达的前夜……我想再唱一次给她听,顺便也唱给大家听。

      新郎临时起意要唱歌,吉他立马就送上台了,丽江歌手单身的多,民谣吉他是老婆,不少歌手随身背着吉他,来喝喜酒时也不割舍。

      吉他是有了,话筒架找了半天找不到。话筒架这么专业的设备哪个婚礼现场也不可能预备哦。

      大家急着听歌,有人喊着让周三清唱。清唱?好吧

      他唱:

      这二十多年来,我一直在唱歌,唱歌给我的心上人听啊这个心上人,还不知道在哪里,我一直在寻觅着她又过了十年,我一直在寻找,没有找到心上人到处都是高楼大厦,到处都是飞机汽车,压得我喘不过气现在该如何是好,这世界变化太快了我没有存款也没有洋房,生活我过得紧张。

      心爱的姑娘你不要拒绝我,每天都会把歌给你唱心爱的姑娘你一定等着我,我骑车带你去环游世界心爱的姑娘你快来我身旁,我的肩膀就是你的依靠心爱的姑娘虽然我没有车房,我会把我的一切都给你心爱的姑娘你快来我身旁,我的肩膀就是你的依靠

      心爱的姑娘虽然我没有车房,我会把我的一切都给你。

      这三十多年来我坚持在唱歌,唱歌给我的心上人听啊这个心上人,还不知道在哪里。

      感觉明天就会出现

      …………

      写于私奔会师前夜的一首歌。很好听的一首歌。

      我记不得新娘子听歌时候的反应,因为看不清。潮湿的水汽蒙住了双眼,眼底心底的渠堤被掘开一道豁口,清清亮亮的水静静地往外流。

      那也是我有史以来在婚礼现场听过的最动听的一首歌。

      这首歌叫《一个歌手的情书》

        (四)

      几年后,同时拥有爱情和米饭的周三把这首歌唱到了CCTV。他的云南乡音不改,在一个叫《中国好歌曲》的节目里唱哭了一个叫蔡健雅的导师。

      然后除了爱情和米饭,他又收割了理想。

       镜头扫过观众席,众人或捧着腮沉默,或泪花盈眶,唯独有一个女人笑得满脸灿烂,边笑,边大珠小珠断了线。

      是的,传说中的羞羞羞又哭又笑满脸冒泡。一边冒泡,一边还打着拍子。

      身为主角,她当然有资格打拍子了。这封情书本就是写给她的。

        (五)

      世人大都是普通人,大部分普通人大都信步漫行在庸常的人生中。大部分普通人,大都习惯了在周遭旁人林林总总的故事中扮演路人甲。

      普通人就只能扮演路人甲吗?普通人就不能遭遇那些传奇的故事、神奇的际遇吗?

      周三和萱萱也都是普通人。他们的故事并没有多么感天动地,不过是一场婚礼、一封情书、一点儿真心而已。

      不过是两个普通人敢于去同时拥有爱情、米饭、理想而已。不过是两个路人甲敢用自己的方式,去出演一幕普通人的传奇。

      为什么你听过了许多道理,却依然过不好这一生……因为您老人家光听,而没有去做啊。其实世间大多数传奇,不过是普普通通的人们把心意化作了行动而已……

      再普通的路人甲,只要敢大胆抢镜。  谁说他的主角故事,仅限一场婚礼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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